经理巡店觉得小李偏胖
昨天下午,导报记者陪同小李一起来到集美万达这家棒球服装店,找到店长小杨。
小李说,面试时,小杨并没有询问关于身材方面的问题,只是谈工作经验和销售能力,因此,现在以身材偏胖为由辞退他,他不能接受。
小杨表示,她非常认可小李的工作能力,只是销售经理来巡店时,看到了小李,觉得小李偏胖,与公司品牌契合度不够,要求辞退小李,她只好执行。“我承认,我在面试时比较看重工作能力,没有过多考量员工个人形象是否符合公司品牌契合度。”
小杨还说,新开的健身服装店要求男性店员最好有肌肉线条,这样在销售时穿上自家品牌的衣服,对客户更有说服力。
对此,小李提出质疑:“那面试的时候为什么不说清楚?”
小杨岔开话题说,小李的性格腼腆,不够开朗,不是很适合做导购员。
小李反驳,上班第一天,小杨让他先跟在其他导购员旁边,学习怎么与顾客交流、如何向顾客介绍商品,所以他才没有主动说话。“现在这些都成了辞退我的理由,太没道理了!”
最后,无奈的小李提出支付2天试用期的工资。小杨则说,面试时已明确说过,试用期3天没有工资,这个行业都是如此。
律师说法试用期不是无偿奉献
福建理海律师事务所梁瑛律师分析,试用期内,劳动合同的解除权并非绝对权,必须是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方能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也不是无偿奉献,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试用期工资一般不得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因此,所谓说好试用期无工资,是无效约定。建议可交涉主张并录音存证,求助劳动监察大队。(海峡导报记者 刘承烺 梁张磊 实习生 林珠凰 文/图)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