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文峰9月7日公告的徐翔、徐长江操纵文峰股份案二审:11起维持原判,徐翔、徐长江赔偿58名投资者859.78万元,ST文峰承担连带责任;
另2起改判由徐翔个人赔偿,驳回对徐长江和ST文峰的诉请。
截至公告日,南京中院系列案共受理1017名投资者起诉,其中1015名经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测算损失合计约8674.39万元,已生效判决公司连带赔偿970.04万元,另有191名一审未生效、105名已受理未判。
一、这个案子本身发生了什么
时间线
2014年10—12日:徐长江拟通过文峰集团、新有斐大酒店减持文峰股份,与徐翔合谋;约定徐翔做二级、接大宗,徐长江通过公司发股权转让、“高送转”等利好拉升,超底价部分五五分成。
2014年12月23日—2015年5月13日:徐翔账户组竞价连续买卖;2015年4月7日—5月13日徐长江大宗减持。法院后续将操纵开始日指向2014年12月23日、结束日2015年5月13日,影响消除日另有认定。
减持结果:徐长江累计减持套现约67.62亿元,盈利约51.49亿元,认定违法所得约34.08亿元;徐翔方面通过竞价和大宗获利。
2017年:徐翔、徐长江因操纵证券市场罪被判刑;文峰股份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行政处罚。
2024年起:投资者民事索赔一审落地,首批4人获赔约110.26万元;本次二审58人859.78万元,系列案继续推进。
责任划分的启示
共同操纵:徐翔(二级控盘、接盘)+ 徐长江(上市公司发利好、减持)+ 文峰股份(信披配合)构成共同侵权,可判连带。
本次分化:部分案件维持“徐翔+徐长江+文峰连带”,部分改判“仅徐翔个人赔、驳回对文峰/徐长江”,说明法院会按具体原告的交易时间、因果关系、各方行为边界逐案切责任,不是“只要操纵期间亏了就全赔”。
执行现实:即便判赔,若被告个人财产、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有限,执行仍要看法拍、冻结资金、公司预计负债覆盖等。ST文峰本次称赔偿未超2025年计提预计负债4136.37万元,对当期损益无影响。
二、给股民的核心启示
别把“股价异动+利好”自动当机会。文峰案是高送转、股权转让、大宗减持、二级拉抬打包做局。看到高位利好、实控人/大股东同期减持、龙虎榜异常、舆情控评,应先查减持公告和问询函,而不是追涨。
操纵期间买入不等于必然全赔。法院看三点:你是否在操纵行为影响区间内交易;你的亏损是否由操纵扭曲的价格造成;系统风险、大盘和行业波动、你自身止损择时会不会扣减。操纵案常用“拟制真实价格/无操纵基准价”算差额,不是按你心里“最高点买入”全赔。
刑事+行政+民事是三件事。徐翔2017年已定罪,但投资者民事赔偿要另诉;刑事罚没归国库,不直接退给散户。想拿回钱,要靠民事索赔、代表人诉讼或执行和解。
上市公司“配合发利好”也会赔。文峰因信披违法+配合操纵承担连带,说明股民告操纵时可把上市公司、实控人、操纵账户组、受益减持人一起列被告;但本次部分案件改判公司不担责,也提醒不能一概假定上市公司必赔。
早留证据、早看处罚。操纵和内幕案最硬的证据是证监会处罚决定书、刑事判决书、交易所监察结果;虚假陈述最硬的是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年报差错更正、监管函。等多年再补材料会踩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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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还有哪些情形可以索赔
1 操纵市场
前提:行为已被证监会处罚或法院刑事判决认定;或虽有认定争议但能提供账户交易、价量异动、控制关系证据。
可索赔区间:一般以“操纵开始日—操纵结束日”为基础,再结合“影响消除日”算损失;部分案件参考虚假陈述思路定基准,但操纵更强调真实价格与操纵价格差额。
典型行为:连续竞价拉抬、对倒、尾盘偷袭、资金/持股优势控盘、信息型操纵(控制利好披露时点配合减持)、大股东与第三方合谋“市值管理”。
已有样本:恒康医疗(控股股东+蝶彩+谢风华信息型操纵,投服支持诉讼胜诉)、福州某两股操纵(8名投资者胜诉、中证法律服务中心核损)、三夫户外原董事76个账户操纵(2025深圳一审、广东高院二审维持,投服支持+拟制真实价格法)。
2 内幕交易
前提:内幕信息知情人或非法获取人交易;投资者在内幕交易实施期间与其反向交易并受损。证监会处罚或刑事判决通常作为前置/核心证据,诉讼时效从处罚或生效刑事判决起算,依法主张权利可中断时效。
可赔范围:投资差额、印花税、佣金、利息。比如重组停牌前有人泄密买入,消息公开后你因不知情卖出或买入反向受损,可主张。
难点:要证明你交易与内幕交易“反向”、损失由内幕交易造成;纯因自己判断错方向、无反向对应关系,通常不支持。
3 虚假陈述
范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隐瞒担保/资金占用、重大诉讼不披露、重组信息误导、招股书造假等。
条件用“三日一价”:实施日(虚假行为发生/披露日)、揭露日或更正日(被媒体/监管/公司揭开)、基准日(确定损失计算窗口);基准价为揭露/更正日至基准日成交均价。适格一般要求实施日—揭露日买入,揭露日后卖出或持有至基准日仍亏。
时效:自揭露日或更正日起3年,二者不一致从先在的起算。
被告:上市公司、实控人、董监高、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所/评估等中介机构,按过错和法定责任主张。
前置变化:2022年虚假陈述司法解释后,不强制先有行政处罚,凭调查公告、更正、监管函也可立;但有处罚决定举证最省力。
4 其他可主张情形
资金占用/违规担保:控股股东占款、上市公司违规担保致损,可走民事侵权或股东代表诉讼;投服中心曾推动占用款追偿样本。
先行赔付:紫晶存储案约10.86亿元先行赔付;符合基金公告区间的投资者按流程申领,不用单打独斗。
代表人/特别代表人诉讼:50名以上投资者可委托投服中心,特别代表人“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康美5.2万人获赔24.59亿、金通灵约4.3万人约7.75亿、东方通等近年推进普通/特别代表人。
示范判决+调解:如方正科技示范案,先判几户确立损失计算方法,其余批量调解,降低小散成本。
四、股民自查索赔的简易清单
先对股票代码和大致买卖时间回答五个问题:
是否在某证监会处罚/刑事判决认定的操纵、内幕、虚假陈述期间交易?
买入是否在实施/操纵开始前或期间,卖出或仍持有亏损是否在揭露/影响消除后?
有没有完整对账单(券商导出成交、分红、除权、手续费)?
有没有公司公告、利好披露、减持公告、问询函、处罚决定截图?
亏损是否可能全由大盘/行业暴跌造成(若是,索赔因果会被扣减甚至驳回)?
材料齐后路径:关注公司诉讼公告→联系投服中心/律师评估→小批量可单独起诉,群体损失大可走普通代表人、申请投服特别代表人、或通过中证/投保机构调解核损。
五、几个容易误判的点
不是“庄股跌了”就能告,必须先有操纵行为认定或充分证据;仅主观怀疑对敲、控盘,法院一般不受理。
不是“被ST/退市”就必赔,要看得亏是否来自信披违法;若退市是市场经营失败、无虚假陈述,民事索赔不成立。
操纵案损失不是按“历史最高价—你的卖出价”算,通常扣系统风险;虚假陈述用基准价而非长期最低价。
时效很重要:操纵/内幕多从处罚或刑事判决起算;虚假陈述从揭露/更正起3年。拖过时效再找律师会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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