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在上海做建材生意的老板,去年为孩子出国读书的事急得团团转。
学费、住宿费、生活费加起来,一年要七八十万人民币,他去银行一问,工作人员告诉他,境内个人每年便利化购汇额度是等值5万美元,折算下来也就三十多万,剩下的缺口怎么办,银行说可以凭真实的学费证明材料办理不占用额度的购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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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他发愁的时候,一个微信群里蹦出一条广告:换汇不受5万美元额度限制,不用备案,办理速度快,一两小时就能到账。
他差点就心动了。
殊不知,这种在社交私域里四处投放的广告,正是警方盯上的猎物。
2026年1月,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在网络巡查中发现,有人在网络平台上公开推广换汇业务,对外宣称不受额度约束、办理速度快、不用备案。经综合研判,警方认为其中存在重大经济犯罪嫌疑,随即立案侦查。
随着调查深入,一条以虚拟货币为纽带的非法换汇链条浮出水面。
经查,从2024年8月开始,刘某、徐某、高某、王某等人,在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虚拟货币为结算载体,线上线下招揽有换汇需求的客户,通过虚拟货币和境内外资金对敲流转,非法完成人民币与外币的兑换,并从中按比例收取服务费。
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一支队副支队长周骏把这个流程讲得很直白:相当于人民币换成虚拟币,虚拟币再转移到境外去抛售成外币,再转发到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这样就实现了人民币到虚拟币再到外币的兑换。
拆开来看,整条链路一共四步。
第一步,客户把人民币转入团伙控制的国内银行卡;第二步,团伙拿这笔人民币买入虚拟货币;第三步,把虚拟货币转移到境外平台抛售,兑换成外币;第四步,外币直接打入客户指定的海外账户。
全程绕开银行正规外汇系统,规避国家外汇监管。
团伙内部分工也相当清晰:主犯负责对接客户、联系币商;专人招募人员批量开办银行卡归集资金;还有专人专职操作账户划转资金,累计交易数万笔。
2026年4月起,上海公安经侦部门展开多波次集中收网行动,19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其中刘某、徐某、高某、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其余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涉案金额近200亿元。
这里有个数字口径要说清楚:今年以来,上海警方已侦破多起以虚拟货币等为媒介的非法经营、洗钱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70余名,涉案金额超200亿元。而这一起特大跨境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单案涉案金额就接近200亿元,是其中最大的一起。
这起案子之所以被称为"新型",关键在于中间那座桥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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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地下钱庄玩的是"对敲":境内人民币进钱庄控制的账户,境外账户同步把等值外币打给客户,本外币资金在境内境外各自循环,形式上不跨境,监管很难一眼看穿。
现在多了虚拟货币这个中转站,链条变成了"人民币—虚拟货币—外币"。虚拟货币匿名、链上流转、全天候交易,人为切断了跨境资金流转痕迹,给金融监管和案件侦查取证都增加了难度。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过一起类似案件。一家名叫Z公司的机构2019年在境外注册成立,对外以"私人银行"名义包装宣传,还配套开发了虚拟银行APP营造正规假象。该公司在中国境内仅设立办公点,未取得我国外汇业务经营许可,实质从事非法外汇兑换活动。团伙在境内外分别搭建完整运营团队,设置客户经理、交易员、客服等岗位,还发展"卡农"提供人头账户拆分人民币资金。
同一批通报里还有一起:有人成立科技公司,在互联网上分别搭建"资金跨境汇兑""虚拟信用卡发行结算"两个平台,面向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充值、多币种跨境兑换、虚拟信用卡发行等服务,非法开展跨境资金兑换结算业务,通过收取交易手续费、消费服务费、办卡费、提现费等方式牟利,抓获9名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额2亿余元。
平台做得像模像样,APP、客服、虚拟信用卡一应俱全,可它们从头到尾没有一张合法牌照。
有人会问:这不就是买卖虚拟货币吗,怎么就成犯罪了?
答案在司法解释里写着。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号)第二条明确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倒买倒卖外汇或者变相买卖外汇等非法买卖外汇行为,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推介的一起案件中,万某园等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进行外汇交易,法院认定: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实现人民币与外汇的价值转换的,属于变相买卖外汇的行为,应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该案中万某园、陈某文非法经营数额为人民币245451305.92元,黄某圆为人民币236207268.68元,均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量刑刻度也很清晰:非法经营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严重";非法经营数额在2500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法定刑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这起上海案件的涉案金额是近200亿元,离"情节严重"的门槛隔着四百倍。
一条黑链上,站着三种人,每一种都有对应的代价。
第一种是组织者和骨干。他们对接客户、联系币商、统筹全流程,涉嫌的是非法经营罪,数额越大,刑期越长。
第二种是提供银行卡的"卡农"。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都可能达到立案标准。
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支付账户,看起来只是把闲置的卡给了别人,一旦这些卡被拿来归集、流转赃款,持卡人就可能被认定为帮信罪。司法实践中,被起诉的"卡农"里,在校学生和年轻人占比不低。
第三种,是那些觉得自己"只是换个汇"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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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大的认知盲区。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国家外汇管理局通报过案例:谷某经人介绍向地下钱庄控制的境外账户支付600万港元,并从钱庄控制的境内账户收取534万元人民币,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3.43万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中,樊某等三人从事变相买卖外汇、非法介绍买卖外汇的违法行为,被外汇管理部门依法处以140万元至286.7万元不等的行政罚款。
江苏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郑某某、李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中,涉案团伙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1亿余元,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涉案90%以上换汇客户单次转移资金超过300万元人民币,其中30%客户单次转移资金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随后将涉嫌违法兑换外汇的客户线索移送给外汇管理局,已对部分客户作出处罚决定。
除了罚款,还有两个更现实的风险。
一个是资金风险。客户通常被要求把上百万人民币转入私人账户或者公司账户,一旦遭遇对方截留资金、卷款跑路,换汇资金几乎无法追回。这种交易不受法律保护,连报警立案都困难。
另一个是账户风险。客户自身的银行卡可能因大额可疑交易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面临追缴没收,还要配合漫长的调查。
出借账户给别人走账的,则可能被认定为非法买卖外汇的共犯。
地下钱庄的危害远不止"绕过额度"这么简单。
它是游离于监管之外的非法金融组织,为贪腐、赌博、走私、骗税、偷逃税、电信诈骗等提供资金通道,往往成为犯罪分子跨境转移赃款、隐瞒违法所得、逃避监管和法律制裁的洗钱工具。
虚拟货币在这条路上被反复利用,正是因为它现阶段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和反洗钱方面的要求。
监管态度一直很明确。
2021年,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2025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工作协调机制会议,强调继续坚持对虚拟货币的禁止性政策,并点名稳定币无法有效满足客户身份识别、反洗钱等要求,存在被用于洗钱、集资诈骗、违规跨境转移资金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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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委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银发〔2026〕42号),重申境内对虚拟货币坚持禁止性政策,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
回到开头那个老板的困境,其实有正规解法。
很多人不知道,5万美元是便利化额度,不是换汇上限。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便利化额度管理,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对不占用年度便利化额度的业务,个人凭真实合法的有交易额的材料办理,不受金额限制。
自费出境留学购汇,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以及境外学校学费或生活费用证明。
境外就医购汇,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内医院出具的证明附医生意见以及境外医院出具的费用证明。
境外培训购汇,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因私护照及有效签证(或签注)、境外培训费用证明。
材料是真的、用途是真的,银行渠道就能办,不需要去找"捷径"。
同时,有几条红线不能碰。
不得虚假申报个人购汇信息;不得提供不实的证明材料;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额度协助他人购汇;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额度实施分拆购汇;不得用于境外买房、证券投资、购买人寿保险和投资性返还分红类保险等尚未开放的资本项目;不得参与洗钱、逃税、地下钱庄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出借额度、分拆购汇的代价也很直接:外汇管理机关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个人依法列入"关注名单"管理,被列入名单的个人当年及之后两年不享有个人便利化额度,同时可能被移送反洗钱调查。
那家群里发广告的"换汇中介",正是上海警方2026年1月在网络巡查中锁定的目标之一。
截至发稿,这起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资金追缴和下游参与换汇客户的追查工作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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