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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平安建设,优化交通组织,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晋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自2026年9月1日起,在晋江市深沪镇启用15处电子抓拍系统(电子警察),重点抓拍二轮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违法行为。
具体抓拍点位如下:
1.深沪中心幼儿园路段
2.保生大帝庵宫路口
3.东山小学路段
4.华科路(华山菜市场)路段
5.金屿新菜市场路口
6.华科路(浩沙)路段
7.青鳞路(金屿社区)路段
8.第二中心幼儿园(港阜社区)路段
9.首峰幼儿园路段
10.狮峰新大街(好又多超市)路段
11.同心路(沪江宾馆)路段
12.同心路(镇政府)路段
13.东垵菜市场路段
14.新大街与同心路交叉路口
15.沪江路(金屿社区)路段
根据以上“电子警察”监控记录,晋江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交通、平安出行,共创安全、畅通、有序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交警大队
▌编辑:王清松
▌审核:黄昌木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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