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当事人会疑惑,自己被商家坑了,找对方索赔,怎么反倒被当成敲诈勒索,甚至被抓起来。沈阳敲诈勒索罪专业刑辩律师孟都了解到,大家普遍有一个误区:觉得只要索赔金额要得高,就是敲诈勒索。可现实并不是这样。今天我跟大家讲清楚正常维权和敲诈勒索到底该怎么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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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花两万买电脑,要五百万赔偿,却不算敲诈勒索
有这么一个案子,当事人花两万多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事后发现电脑里面原装的CPU,被商家换成了工程测试版本。当事人就找这家公司谈判,开口提出了500万元的赔偿要求。公司直接报警,说他敲诈勒索,当事人被抓进去,在看守所待了十个月。但这个案子最后结果反转,检察院给出了不起诉的结论,当事人还拿到了国家赔偿。关键点就在于,当事人确实买到了有问题的电脑,自身权益实实在在受到损害,谈判的时候也没有编造假话去吓唬对方。哪怕要的赔偿数额看着非常夸张,这也只是属于要价过高的维权行为,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二、有没有真实受害,是最核心的分界线
很多人分不清,到底什么时候算维权,什么时候算敲诈。首先就要看,你是不是真的吃亏受损。如果确实买到残次商品、被人伤害、对方确实违约,你本身就有说理要钱的底气,哪怕开价比较高,这属于普通民事纠纷。相反要是伤害是你自己刻意制造出来的,比如偷偷把坏东西放到商品里,故意捏造问题去找别人要钱,本身就没有受害的事实,这种情况就很容易被指认敲诈勒索。有没有真实被侵害,是判断的第一把标尺。
三、要钱的方式对不对,也会决定罪与非罪
就算你确实受了委屈,要钱的做法也不能乱来。正常维权,可以找对方协商,也可以走投诉、曝光、去法院起诉这些正规渠道。就算谈判的时候说话语气冲一点,情绪比较激动,这些都属于普通人维权的正常行为。但如果你靠编造对方的黑料威胁对方,拿人身安全去威胁别人,不赔钱就要到处恶意造谣抹黑,用这类逼迫手段逼对方掏钱,性质就变了。谈判里正常的讨价还价施压,和刑法上说的威胁逼迫,并不一样。
结语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孟都律师提醒大家,自己权益受损的时候,有权去争取赔偿,不用因为想要高额补偿就心里发慌。但这里也给大家提三个实用小建议:第一,购物、受伤、合同相关的票据、检测记录、聊天材料,全部保存好;第二,尽量用微信文字、邮件这类可以留下记录的方式沟通;第三,不要单纯因为自己要的数额大就随便认下罪名。维权可以大胆,但手段一定要守住底线,这才是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
免责说明:本文仅为普法分析,不构成针对性法律意见。
辽宁腾坤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孟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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