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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来了!
前两年一直在说的改革住房销售预售制及推进现房销售,终于迎来了正式的重大变革。
8月28日,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通知》,意味着过去实施了30多年的商品住房预售制正式迎来了改变。
这份文件的内容也不复杂,主要涉及到三个方面的内容: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和加强政策措施协同。
关于第一条的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主要有几点:
一是大幅度地提高了商品住房预售的前置条件,明确要求“单体建筑应完成主体结构封顶,才能进行预售”。差不多相当于是房子快建好了,才可以预售。过去是一个什么样的标准?投入超过了总投资的25%,拿到了“三证”(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就可以去申请预售许可证了。
对预售资金的监管也变得更加严格了,过去是可以根据项目进度进行核拨的,这次明确规定房子具备了交付条件才可以解除资金监管。相当于再给预售制上一层安全锁。
综合起来看,这份文件对商品住房预售的要求已经是接近现房销售了。或者说目的就是希望更多项目实行现房销售,但政策的变化需要一个过渡方式和过渡时间段。
升级了对住房预售的制的要求,毫无疑问会降低“烂尾楼”出现的概率,有利于保障大家买期房的安全感。
说实话,这个对预售的要求已经接近现房销售了,好处也是很明显,就是会大大降低烂尾楼出现的概率。
关于第二条推行商品住房现房销售。
现房销售这个事情已经提了有一段时间了,而实际上过去1-2年里,有一些新出让的土地已经要求是现房销售了。且实际上,随着过去几年市场的走低,部分期房项目的销售进度比较慢,实质上也就逐渐变成了现房销售了。这份文件明确规定:
新出让的土地及已出让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优先选择现房销售;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品住房项目,鼓励实行现房销售。
可以预计,未来现房销售的项目会越来越多,现房销售真的来了!
关于第三点加强政策措施协同。
让购房多个环节协调起来,简化手续,是确确实实的便民措施了。文件提到土地供应管理、融资支持力度、开发建设管理、推行“交房即交证”,与住房销售制度协同。
商品住房销售制度是房地产重要的制度之一,改革商品住房预售制和推动现房销售是当下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内容之一,关乎到购房者的利益,这次商品住房销售制度的改变将有利于进一步保障购房者的权益,适应了市场的发展,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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