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这是我国第一部以“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并列命名的专门法律,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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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到“耕地保护”四个字,第一反应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种地。但如果你愿意多花几分钟读完这篇文章,可能会发现,这部法律触及的恰恰是我们每个人每天都要面对的事——碗里的饭、菜市场的价格、乡村的未来,以及一个14亿人口大国最底层的安全感。
我看到这部法律时,最深的感受是:它不是在“喊口号”,而是在“算细账”。8章72条,从耕地划在哪里、谁来看管、占用了怎么补、质量怎么提、生态怎么护,一直到失职了怎么追责,几乎把“耕地”这件事从头到尾捋了一遍。它想解决的不是“要不要保护耕地”的共识问题,而是“怎么保护才真正管用”的执行问题。
“占优补劣”为什么必须被管住?
过去很多年里,耕地保护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困境:东部发达地区搞建设,占用了城郊的好地,补充的耕地却常常在偏远地区,土壤贫瘠、灌溉困难,甚至有的补充耕地“挂在山坡上、画在图纸上”。这在专业上叫作“占补平衡”执行走样——数量上看似对上了,质量上却打了折扣。
这次立法明确了一个核心原则:补充耕地必须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不得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整补散”。这13个字,实际上是对过去实践中各种“变通”做法的正面回应。法律同时规定,省级政府要对补充耕地组织认定、验收,并跟踪评价产能情况。换句话说,补的地到底行不行,不再是一张报表说了算,而是要落到地块上、落到产能上。
我注意到一个细节:农村村民建住宅占用一般耕地的,补充耕地的责任由县级政府承担,不得向村民收取耕地开垦费。这个规定很务实。农民建房是刚需,如果把占补平衡的成本转嫁到农民头上,结果可能是农民不敢建房,或者偷偷违规建房。把责任明确给政府,既守住了制度底线,也避免了对普通农民的不合理负担。
永久基本农田的“负面清单”意味着什么?
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的“精华”,是保障口粮绝对安全的核心资产。这部法律在土地管理法的基础上,首次在法律层面规定了不得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负面清单”。这意味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不再只是一个“选优”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排劣”的过程——哪些地不能进,法律说了算。
法律还明确,各省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80%以上。这个“80%”不是拍脑袋的数字,而是经过反复权衡后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它传递的信号是:优质耕地必须被刚性锁定,不能因为短期经济利益就被随意调整。
还有一条容易被忽略但非常重要的规定:因土地整理、农业设施建设等确需对少量零散永久基本农田优化调整的,必须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原则落实方案。这意味着,即使是为了“优化”而调整,也不能突破底线。这种“例外条款”设计得很克制,体现的是法律的刚性。
高标准农田,不只是“把地整平”
很多人对高标准农田的理解,停留在“田成方、路成网、渠相通”的画面。但这部法律告诉我们,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核心在于“全周期管理”——从立项、建设、验收,到管护、责任倒查、终身追责,每一个环节都被纳入了制度框架。
我特别注意到一个制度设计:高标准农田建设竣工验收时,要邀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参加。这个细节很重要。谁是高标准农田的真正使用者?是农民。如果验收只是政府内部的事,工程质量好不好、管不管用,最直接的感受者反而没有发言权。把农民请进验收现场,是对常识的尊重,也是对形式主义的防范。
法律还规定,建立全国高标准农田数据库,将建设位置、范围以及立项、实施、验收、管护等情况同步纳入。这意味着,每一块高标准农田都会有一个“电子档案”,从“出生”到“成长”全程留痕。再配合“全周期责任倒查和终身追责机制”,那些“建的时候轰轰烈烈、用的时候问题一堆”的工程,将面临真正的制度压力。
耕地撂荒怎么办?法律给出了务实答案
耕地撂荒是近年来一个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年轻人进城务工,留在村里的老人种不动地;一些地方种粮比较效益低,农民宁愿把地荒着也不愿意种。对此,这部法律没有简单地说“不许撂荒”,而是给出了一个务实的制度安排: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和保护耕地,对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的,按规定组织代耕代种。
“代耕代种”这四个字,看似普通,实则是一种制度创新。它承认了一个现实:在城镇化进程中,部分耕地的经营权主体可能暂时“缺位”。与其让地荒着、让资源浪费,不如通过制度化的方式引入新的经营主体。同时,法律也强调保障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调动其积极性。保护耕地不是让农民“守着地受穷”,而是要让种地的人有收益、有尊严。
离任审计:让“一把手”真正负起责来
耕地保护的关键在地方,地方的关键在“一把手”。这部法律将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这意味着,一个地方的主政者在离任时,不仅要算“经济账”,还要算“耕地账”。如果在任期内耕地数量减少了、质量下降了,这笔账会记在他的审计报告里。
我理解这个制度设计的深意:耕地保护是典型的“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事业,短期政绩很难体现。如果没有离任审计这样的制度约束,一些地方官员可能更倾向于把土地用于短期内能产生GDP的项目,而把耕地保护的“包袱”留给继任者。离任审计的引入,实际上是在改变地方决策的激励结构——保护耕地不再是一件“看不见的政绩”,而是会被记入个人责任档案的硬约束。
这部法律和你我的关系,比想象中更近
写到这里,我想回到开头的问题:这部法律跟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我的理解是:它是在为每一个中国人的“饭碗”建立制度性的安全保障。当你在超市里买到价格合理的大米时,背后是耕地数量不减少的底线在起作用;当极端天气来袭、粮食生产受到影响时,背后是高标准农田的产能韧性在支撑;当你的孩子在课本上读到“中国的耕地红线是18亿亩”时,背后是这部法律提供的制度刚性在守护这个数字的真实性。
当然,一部法律的通过只是开始。2027年1月1日施行,意味着还有几个月的准备期。这期间,配套法规的制定、地方细则的出台、基层执法能力的建设,都是真正考验这部法律成色的关键环节。法律可以划定红线,但红线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我期待这部法律能够真正成为“长牙齿”的制度,而不是又一个挂在墙上的文件。因为耕地的价值,只有在失去之后才会被真正理解——而这部法律的使命,就是让“失去”这件事,从一开始就不被允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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