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对“飙车炸街”、改装轰鸣这类交通噪音扰民行为作出明确规定。近日,日照公安交管部门依托新法规定,查处全市首例机动车炸街扰民违法案件,对私自改装车辆、深夜轰鸣上路的05后驾驶人吴某,依法开出2000元罚单,让任性“炸街”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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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觉得改了排气制造的声浪很好听,
很炫酷!”
8月23日22时许,在日照市区青岛路路段,一辆号牌为鲁L0X**6的白色小型两厢轿车驶过,车辆发出的刺耳轰鸣噪声远超正常行车分贝,极具穿透力,当即引起执勤民警的注意。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大队民警调查发现,车辆驾驶人为2005年出生的青年小伙吴某。当晚,其主要的炸街路线是市区迎宾路、青岛路沿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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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觉得改了排气制造的声浪很好听,很炫酷!”被查获后,吴某很快就承认了自己违法炸街的事实。面对民警询问,吴某坦言,为追求所谓拉风效果,他自行网购二手汽车排气中段、尾段配件,私自拆除、更换车辆原厂排气及消音装置,将原车单排气改装为双排气结构,目的就是制造出极具穿透力的轰鸣噪声。
“没想到一上路就被查获了!”
“本以为深夜市区道路人车稀少,不会被查处,没想到一上路就被查获了!”吴某对自己的侥幸心理和鲁莽违法行为懊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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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介绍,吴某私自改装车辆排气、深夜“炸街”轰鸣扰民,看似是个人追求个性的小众行为,实则是漠视法律法规、侵害群众权益、扰乱道路交通秩序、暗藏交通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1187条相关规定,民警对吴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该案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以来,日照公安交警查处的全市首例机动车噪声污染、非法改装“炸街”典型案例。
“飙车炸街”类警情同比下降76.11%
为坚决整治机动车“飙车炸街”噪声扰民乱象,守护城市静谧通行环境,自5月25日以来,日照市公安交管部门聚焦路面管控、源头整治、宣传教育三大环节,靶向发力、精准施策,持续常态化开展“飙车炸街”专项严查整治行动。截止目前,全市累计排查嫌疑车辆近万辆,查扣涉“飙车炸街”车辆400余辆,查处非法改装经营及交易窝点12个,打掉相关违法犯罪团伙3个,“飙车炸街”类警情同比下降7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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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日照公安交警将持续保持整治高压态势,紧盯夜间、凌晨违法高发时段,聚焦城市主干道、商圈周边、居民密集区等重点路段,加密巡逻频次、强化精准执法,从严查处机动车非法改装、轰鸣疾驶、超速竞速、噪音扰民等违法行为。同时,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及新法新规普法宣讲,常态化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引导广大机动车驾驶人摒弃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非法改装、“炸街”扰民等交通违法行为,主动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携手共建安全畅通、安静文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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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小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五百七十六条:机动车的消声器和喇叭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禁止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以轰鸣、疾驶等方式造成噪声污染。使用机动车音响器材,应当控制音量,防止噪声污染。机动车应当加强维修和保养,保持性能良好,防止噪声污染。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轰鸣、疾驶,机动车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或者违反禁止机动车行驶和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等处罚。违反本法规定,铁路机车车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机动船舶等交通运输工具运行时未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铁路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城市轨道交通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日照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自觉抵制车辆非法改装
拒绝轰鸣炸街
共同守护安静有序
安全畅通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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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日照交警
一审:许芮
二审:彭婷
三审:孙立梅
终审:刘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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