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宇晨6000字长文末尾那行&;纯属虚构&;,可能是最值得琢磨的六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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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学的无言
所有人都在吵孙宇晨和景甜谁对谁错。
很少有人注意到那篇长文的最后一行字。
&;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一篇用来打舆论战的六千字深情长文,落款处盖了一个&;虚构&;的章。
这六个字,比整篇长文都值得琢磨。
一、先看看这枚&;公章&;盖在了什么上面
复盘一下文本本身。
《我的女友景甜》,约六千字,从不丹写了两个通宵。内容是什么?2007年北大宿舍的QQ弹窗心动,19年的保留照片,包场看电影,私人飞机,马尔代夫求婚,3000万彩礼转账,洛杉矶取卵前的5000万美元,以及--让AI(Claude)&;算了一笔账&;后决定不给。
然后是文末那行小字:本文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
这不是长文写完顺手加的口头禅。你要知道这份文本的发布背景:它和起诉状同一天面世。同一天,代理律师张起淮(王宝强案那位)向媒体确认,孙宇晨起诉景甜及其父母追讨三千余万元彩礼,已立案,已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状要求每个字都属实。长文宣布每个字都可能不实。
两个文本,一个作者,同一个下午。
二、拆一下这枚章的构造
它到底干了什么?试着拆开看。
对外,舆论拿到的是全部内容。六千字的细节--酒店名字、转账金额、私人飞机人数--被全网逐句讨论、搬运、做成视频。没有一家媒体在转述时把&;虚构&;声明带上。传播链上,那六个字失踪了。
对内,法律上它是一枚预先盖好的免责章。景甜方若想追究长文内容侵权,就得先绕过这行声明。它像一个提前挖好的战壕:你要打我,先得过这道沟。
有人会问:写了&;纯属虚构&;,就真的免得了责吗?
这里要说明:从法律角度,虚构声明并不是免死金牌。红星新闻请律师解读过,如果内容指向可辨识的真实人物、造成现实损害,&;纯属虚构&;未必挡得住侵权认定。具体到本案怎么判,没人现在能说了算。
但请注意一个更微妙的事实:法律上的效力待定,不妨碍它在传播上的效力满格。
判决还没影,热搜已经炸了三轮。
三、&;进可攻退可守&;不是新发明,但这次用得最漂亮
其实这种手法,历史上有过很多前辈。
回忆一下网文圈的&;本故事纯属虚构&;,影视圈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它们存在的意义从来不是免责,是提示--提示读者把门槛降低,把情绪放进来。
孙宇晨把它用到了一个新场合:不是小说,是配着起诉状发布的当事人自述。
在他这里,这枚章还多了一层功能。他自己受访时说,文章&;绝大多数是符合我意愿的真实陈述&;,只是无法保证每个细节百分之百准确,才标注虚构。
翻译一下:故事是真的,章是真的,但每个字的错,都提前包好了退货险。
九成真,一成免责。读者分不出哪一成是虚的,法院也得花力气去分。这就是这枚章的精巧之处:它把&;核实的成本&;,转嫁给了所有人。
四、景甜那三句话,其实是另一种解法
对比一下女方的应对,有意思的地方就全出来了。
景甜没有对任何细节逐条回应。她只发了三句话:
&;我过去,现在,未来,都不会为钱出卖我的爱情,更不会出卖我的灵魂。我依然相信爱情,我依然眼光不行,我依然智慧欠奉。&;
工作室随后定调:&;碰瓷&;。
一个逐条陈述细节,末尾盖章&;虚构&;;一个绝口不提细节,句句自嘲共情。
哪个更高明?不下结论。但有一个客观事实可以放在桌面上:六千字里每一处细节,都是单方叙述;三句话里没有一个可被证伪的事实。谁给将来的庭审留了余地,谁没留,可以自己品。
五、值得放在桌面上想一想的问题
最后把问题列一列,不下判词。
一份自称虚构的文本,为什么全网当事实传?
如果&;虚构&;声明挡不住侵权,它为什么还值得写上去?
如果&;虚构&;声明真的挡得住,那当事人拿着&;虚构的战斗檄文&;去配合真实起诉状,算不算一种新式武器?
舆论战场拿走了六千字的全部杀伤力,法律战场却拿不走那六个字的防御力--这中间的差价,谁来买单?
还有最朴素的一问:下一次,某个普通人被一篇&;纯属虚构&;的长文淹没时,舆论还会这么耐心地等法院吗?
我不知道这些问题的答案。
我只知道,那六个字写上去的时候,一定有人认真想过它的每一个作用。
毕竟,一个连给不给5000万美元都要先问AI的人,会在文末随手写一行字吗?
这六个字,是随手写的,还是精心设计的?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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