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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的探寻:韩非子的政治哲学及其当代意义》,白彤东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26年5月出版
广义上的“法家”与“法家研究”,在思想史脉络中大起大落。自春秋战国时顺应王霸存亡之势而生,尔后在儒家话语的主导下长期湮没,至清季山河飘摇,才在富国强兵的旗帜之下复出,此后又在新中国的特殊时期,卷入狂进的“评法批儒”运动。历史上的法家学说,其命运和国家一治一乱的关联,似乎过于直率而紧密。但无论谁主沉浮,“法家”或许始终是那个看似犹抱琵琶半遮面,实则一直在庙堂中拨弦调柱的“法家”。但在庙堂之外,众人则似乎总是见“孔孟”如不及、见“申韩”如探汤。
如欲在这种舆论氛围里重新请出“申韩”,让其回归公共视野,可能并不容易。《韩非子》作为法家思想的集大成之作,便是一部读之不能轻松的经典文本:有人喜,有人忧,有人欲拒还迎。越是如此,越需要在学理层面严肃探讨韩非子政治思想的作品。白彤东先生的新著《治的探寻:韩非子的政治哲学及其当代意义》(下简称《治的探寻》)即是要揭橥韩非子对政治问题的洞见;在古今中西政治得失的参照下,道明韩非思想仍能古为今用的潜力;终成法家研究领域的最新力作。
诚如《治的探寻》导论中所言,近年来在中国内地与香港、台湾地区学者以及海外汉学家的共同努力下,面对那种在思想史上积淀厚重的价值判断范式——无论其于国家富强贡献几何,法家终究是刻薄寡恩、无益德教——如今的法家研究多能自觉从这种范式中走出,正面阐发法家传统,并向新的话题拓展:重估法家思想接引现代政治观念的潜力(尤以“法治”为重),深入法家义理与西方政治哲学传统的对话(以霍布斯、马基雅维利为主),发掘墨家、黄老等思想传统与法家学说的内在关联等。同时,《治的探寻》还特别指明了新的研究视野,例如近代法国的“重农学派”思潮和当代政治学领域的“行政国家”(administrative state)理论,若能与韩非子的政治经济学说和官僚制度构想进行比较,可以在很多方面迸发出有启发性的思考。
在导论之后,《治的探寻》首先对韩非子的人性论——这个建构其政治哲学体系的地基,做出彻底的澄清。这一工作剑指人们长期以来习惯以荀子与韩非的师生关系来判定两人持有同等“性恶论”的观点。其目的有二:一是击破所谓师生关系必然带来思想上的师承关系的无效论证;二是划定“在韩非思想中理解韩非人性论”的命题,厘清其与孟荀等人对人可以向善之信念的根本不同。在白彤东看来,韩非可以承认人有朴素的善性,但在生存境况的外力下,善性终究是脆弱的。人性固有的“趋利避害”特征,才是普罗大众之人性最持久的表现。于韩非而言,一套合理的、在国家范围内追求最大可公度性的政治制度,应当顺应这种普遍的、坚实的人性,所要考虑的是制度能否增进民众的利益、能否保障君主/国家的利益,以及更重要的,国家制度必须持续激发民众趋利避害的动力。换言之,我们不是不可以对韩非的制度逻辑做一种正面描述:民众所秉持的“刚性的利害计算”(68页)要求国家制度必须能够切实地促进民众的利益,不能促进,或者无法让民众利益与国家利益相一致的制度,是不长久的、“空心”的制度;抑或更进一步,是不“好”的制度。
当然,读者无需从中读出厚重的规范性意味;诚如白彤东所分析的,韩非子的视角仍是以国家君主的利益为中心;先确立国家富强、耕战常胜之目标,然后为此整饬法令行政、军事部署与生产活动。《治的探寻》随后的章节,同时也是对韩非子政治哲学体系的建构,都紧紧围绕这一趋利避害式制度逻辑。韩非子的政治经济学(第六章)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主张重农轻商;为了国家富强,并让每个从事生产的个体和国家利益绑定,韩非支持一种经济单位以个体为计的“法家式的个人主义”(175页)。我们或许也可称之为“经济个人主义”。这种政治经济制度的人力保障,是一套嵌入国家机器之内、严格遵从制度规范的理性官僚制度(第七章);同样是以国家利益和政治稳定为本,韩非子设计出严苛的“形名参同”原则来选拔和考核官僚群体。如果可以,我们也能说韩非子的参验原则是在这一特定官僚体制内树立“政绩观”。但要实现这一步,需要尽可能地约束君主个人的人为空间。韩非子反复强调,君主要为了自身利益之故,遵守“法”即制度规则,使“法”不受君主任意妄为的干预,从根源阻遏政治混乱。换言之,任凭韩非对君主给予多少修辞上的崇高,君主实际的权力,不过是“照章办事”。白彤东戏称之“伟大的阴谋”(214页)。在这个意义上,白彤东论证韩非子支持一种“薄版本的法治”,这一点最与流行印象中以韩非主张“君主专制”的说法针锋相对(第八章)。
诚然,韩非没有乐观地认为只要“法治”就可以让君主高枕无忧,运用一些制度之外的特殊“法术”也是统驭官僚机器的关键(第九章)。为此白彤东细致梳理了韩非子之“术”有阴阳两面性,既指向君主拿捏官员心理的驭下“阴术”,也包括公开透明的治官“阳术”,反驳流行观点判定韩非之“术”仅为“厚黑术”的误读。借助政治学里“权力的两幅面孔”的说法,或许也能用“术的两幅面孔”来描述韩非子的理念。通常,“权力的两幅面孔”其第一幅面孔是公开的、显性的决策权,第二幅面孔是隐蔽的议程设置(agenda-setting),即执政党通过塑造议题和制造“不决策”来规避不利于己的冲突。类似地,“术的两幅面孔”一副指向官僚系统的常规管理,一副指向周密而不可忖度的“非制度性”(269页)御臣策略。这种比较尽管有些不对称,但重点是借用两者共有的第二幅“周密”面孔来提示,既有权威对于运用制度之外的手段维护自身利益的做法,有着天然的倾向。最后,既以利害计算建构国家内政,韩非子同样主张国与国的关系也要建立在理性的利害计算之上,这是确保国家安全的现实主义策略(第十章)。
然而,读者或许会很自然地想到,韩非子这个奠基在所有人的理性利害计算之上的“干净漂亮的政治大厦”(207页),可能会成也利害、败也利害。《治的探寻》严肃讨论了这个问题:当“赏无可赏、罚无可罚”(93页),即所有人的趋利避害倾向被推向极致,到达一个拐点,韩非的制度体系还能否维持下去?白彤东分别从三个方面设想了利害-赏罚机制最终失灵的表现:一、民众在个人利益得到极大满足后失去了能被政策继续驱使的动力,或者沦为利害机制的失败者而成为祸患;二、赏罚制度本身没有预留路线调整的空间,以致国家机器产生负效益;三、君主自己的利害计算背离了制度,但应验在君主身上的赏罚会后滞,最后仍不可规避“坏皇帝”或“糊涂皇帝”问题(207页)。对于第一点,白彤东认为,韩非子人性论对单一侧面的过度强调的确存在问题:尽管韩非承认人有向善的可能,且善性极易被外在条件遮蔽,但他自己的制度设计全然在制造这种外在条件。亦如《治的探寻》第四章揭示的,韩非坚信“严刑峻法、穷兵黩武,成了唯一和永久的出路”(120页);一个国家要“不断制造敌人和不断侵略扩张”(91页)才能维持富强(这一点与《商君书·去强》主张国家要不断对外侵略以避免军队反噬、“毒输于内”,如出一辙)。因此,建立在利害之上的政治制度只有不断加强,不必考虑转型。至于第二点和第三点,白彤东更是点明了,韩非的体系缺乏内在的纠错机制,而根源仍在于君主,那个“法治”不能制约、全凭(为了自己利害之故)自律守法的最高决策者,“当人主不虚静守道的时候,韩非子就只能在‘孤愤’中等着君主搞垮自己的国家,在人民也跟着遭受苦难之后,期待下一个君主能够顺道无为”(214页)。
为什么在韩非子的政治体系里,纠错机制是缺位的?《治的探寻》第五章暗示了另一个问题根源:韩非子“太急于得君行道,希望他自己是那个纠错者,而没有制度上的设计”(98页,注22)。但韩非不是没有成体系的选官制度构想(见《治的探寻》第五、七章),为何只会在出了问题时让自己顶上?在笔者看来,《治的探寻》是想说明韩非式官僚制有着结构性缺陷:在绝对权威之下,官僚制只能驯化平庸与顺从,卓越“贤能”是不可控的政治危机,必须排除在选任标准之外。因此,问题其实不只是制度内部有没有纠错机制,即使有纠错的人,也不会为制度所用。
熟悉《韩非子》的读者可能会想到,韩非子不是直言“法术之士”可以匡正君心、护卫政治?是如此,但《韩非子·孤愤》篇明确且遗憾地承认,法术贤能任用与否,端赖君主的眼光和决断。韩非的“理性”官僚制实际发挥的作用是,为了君权稳定,孩子(贤能)和脏水(奸佞)要一起泼掉。白彤东的分析也表明,韩非的选官机制可能选不出优秀的人。从另一个角度看,在韩非式法家国家里,没有政治上的优绩主义,只有经济上的优绩主义。
所以,如果希望那些属于韩非阵营的法术贤能得君行道,或许只有“空降”,如同春秋战国时很多选贤举能案例的发生机制一样:贤能从底层直接被君主提拔。这么来看,韩非子的官僚制度到底有几分优越性?我们且看另一个同样谈到贤能“空降”的案例。荀子入秦后对秦国的社会秩序和官僚系统有很多正面评价(《荀子·强国》),荀子对秦国前景的研判,恰恰对应我们替韩非政治模式担忧的那种穷兵黩武后的境况,“威动海内,强殆中国,然而忧患不可胜校也,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荀子·强国》)。荀子的药方是,要让儒者进入秦国政府参政,调整制度方向,甚至是帮助秦国完成非侵略性的“大一统”:
节威反文,案用夫端诚信全之君子治天下焉,因与之参国政,正是非,治曲直,听咸阳,顺者错之,不顺者而后诛之。若是,则兵不复出于塞外,而令行于天下矣。(《荀子·强国》)
这些行动显然在引导秦国制度“儒家化”,用儒家支持的正理平治之道修正秦国的法家路线。关键是,按照荀子对秦国官员的描述(并结合商鞅变法以来“军功爵制”奠定的官制框架),“君子”是无法从秦国既有的官僚系统中产生的。荀子所言也无疑指向一种君子“空降”秦国政府的做法。当然,荀子和韩非都可以做那个“空降”的人。但是,谁的制度理论更支持从政府内部推助这种“改革型”人才出现,谁的官僚制更有可能“制造贤能”,还是可以明辨的。首先,荀子也提出了十分具体的选贤机制:
取人之道,参之以礼。用人之法,禁之以等。行义动静,度之以礼。知虑取舍,稽之以成。日月积久,校之以功。……故校之以礼,而观其能安敬也;与之举措迁移,而观其能应变也。与之安燕,而观其能无流慆也。接之以声色权利忿怒患险,而观其能无离守也。彼诚有之者,与诚无之者,若白黑然,可诎邪哉?(《荀子·君道》)
无论是“取人”还是“用人”,荀子都明确采取绩效考核的方法,并且设置各种“情景实测”来考量候选人的人格素养。这与韩非的选贤机制——“试之官职,课其功伐……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韩非子·显学》)一样注重建设可以“参验政绩”的程序。
因此,荀子的选官理念可以很好地回应《治的探寻》对儒家“能给出一套可靠的、可操作的办法吗”(142页)的质疑。甚至从文本上看,荀子设计的机制要比韩非的更具体、更有指导性。同时,儒家贤能的政治功能,正在于他们可以基于对制度原理即“法之义”的认知和实践,来“应事之变”(《荀子·君道》),这与荀子式选贤机制里设置“与之举措迁移,而观其能应变也”的方法相对应。极端情况下,儒家贤能还被期许“从道不从君”(《荀子·臣道》)。可见,“改革型”政治人才更有可能从荀子式官僚制度中走出。此外,另有一事饶有意味:《荀子·议兵》篇里荀子对秦国的个案分析与前景研判,是说与李斯听的,韩非并未出现。荀、韩官僚制度的取向不同,或许是人性论之外,韩非没有“师承”荀子的又一佐证。
当然,针对荀子式官僚制度的优势,还可以如此为韩非辩护:“从道不从君”之臣,正是韩非要用制度性手段进行压制的“重臣”或“五蠹”,因其动摇君主权威,正如《治的探寻》第五章论述的那样。当然,绝对君权的优劣要另当别论。但同样主张人主周密以维护至高权威,《管子》却赋予“君子”很高的政治地位:“人主不周密,则正言直行之士危。正言直行之士危,则人主孤而毋内。人主孤而毋内,则人臣党而成群。”(《管子·法法》)这段话表明了,周密之术其实应该“防小人不防君子”,君主如果能让君子与自己“统一战线”,可以造就更强有力的官僚制度。
其实从这一点来看,荀子与《管子》都明确肯认了:在有法可依的情况下,也要有人可依。韩非何尝不希望如此?“法术之士”在韩非式官僚制里确实也有积极意义,但在韩非对绝对君权的定义之下,“法术之士”必须“从法亦从君”。平心而论,恐怕没有比这更理想的人臣了。这或许也暗示了,在韩非的现实主义政治理论里,也有很理想的一面,正如《治的探寻》看到韩非子的“政治‘哲学’有不够哲学的地方”(98页,脚注22)。
无论《韩非子》中的政治制度可以在多大程度上融贯且有现实意义,《治的探寻》都对这部经典做出了可信之阐释与同情之辩护,并且始终关照“周秦之变”这一中国历史重大转折时期向先秦思想家,以及今天的我们抛出的诸多“现代性问题”——这是白彤东从演绎儒家如何“探寻理想政体”(白彤东:《探寻理想政体:儒家的差等秩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到揭示法家对“治的探寻”一以贯之的重点。从对思想史的推进、和著作本身关涉的多元话题来看,《治的探寻》都可谓是一部“接着讲”《韩非子》的论著。《治的探寻》很好呈现了韩非子的政治理论与现代政治学理论的亲缘性,也洞见了韩非思想对西方政治哲学的重要补充及其当代意义。关注法家研究、先秦政治哲学与比较研究的学者,有必要在首先回应或反思《治的探寻》提出的观点之后,再做出推进。更重要的是,以《治的探寻》为示范和起点,可以对先秦诸子百家各有千秋的制度思想,绘制更丰富的理论谱系。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博士后 段语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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