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位张女士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婚姻会以这种方式收场。前夫季某出轨同小区的女邻居李某,对方比她大了整整10岁,两人不仅长期同居在女方家里,季某还陆陆续续给对方转了10万多元,里面夹杂着520、1314、3344这些明眼人一看就懂的数字。张女士离婚后把这位女邻居告上法庭,一审、二审法院全部支持她的诉求,10万元一分不少全部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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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最让我感慨的,是季某和李某在法庭上那番离谱的辩解。
两人声称,季某常带朋友去李某开的饭店吃饭,钱都是消费款,不是赠与。李某的微信是她和儿子小王共同使用的,那些520、1314有一部分是餐费,有一部分是季某跟小王互相开玩笑发的红包。季某长期住在李某家里,原因居然是想跟小王一起玩网络游戏赚钱,看中小王电脑配置好。
这套说辞,法官信了吗?显然没有。
判决书里的细节太耐人寻味了。转账金额清一色是520、5200、1314、775、885、2099这类数字,转账时间还挑在凌晨三四点。我一个普通人的直觉告诉我,正常吃饭谁会凌晨三四点给饭店老板娘转1314?跟朋友的儿子“逗着玩”发红包,能发出“一生一世”来?退一万步讲,一个有妇之夫,长期住在另一个女人家里,这本身就说不清道不明。法院的表述很克制,就八个字:两人之间的关系难言正当。
张女士那句采访里的话,我反反复复看了好几遍。她说,她至今都没想通,前夫为什么会找一个比她大10岁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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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背后藏着的委屈和困惑,可能只有身处其中的人才懂。很多被背叛的原配都经历过类似的自我怀疑,是不是我不够好,是不是我哪里做错了,才会输给一个各方面看起来都“不如”自己的人。事实往往是,问题根本不在原配身上。出轨这件事,跟第三者年龄大小、漂不漂亮、条件好不好,没有必然联系。有些人背叛婚姻,纯粹就是管不住自己。
再看这10万块钱的去向问题。这10万是季某和张女士婚姻存续期间赚的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张女士有平等的处理权。季某背着妻子,一笔一笔把钱转给婚外的女人,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有个明确的定性,赠与无效。理由不复杂,他处理的不是他一个人的钱,他擅自处分的部分侵害了妻子的合法权益。加上这种赠与还违背公序良俗,法院判返还,于法有据,于情也说得通。
值得注意的一个点是时间线。张女士是在离婚之后才把钱追回来的。很多人有个误区,觉得离婚了就翻篇了,钱也要不回来了。这个案子恰恰打破了这个认知。原配起诉第三者返还财产,跟婚姻关系是否存续没有直接关系,离婚前可以告,离婚中可以告,离婚后同样可以告。只要能证明那些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能证明对方是通过不正当关系拿到的,法律就会支持你的诉求。
这对类似处境的人是个实实在在的提醒。手里要攥紧证据,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特殊日期特殊金额的往来明细,这些都留好。金额和数字越有“含义”,胜算越大。像这个案子里的520、1314,法官一眼就能看出问题。维权这件事,情绪解决不了问题,证据才可以。
季某和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结果二审维持原判。折腾一圈,钱还是得吐出来,徒增几分难堪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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