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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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陆英杰 通讯员 徐卉婷
本报讯 8月24日,由浙江省公安厅巡特警总队提出并归口,海宁市公安局联合省厅巡特警总队、嘉兴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浙江潮鹰科技有限公司、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浙江瑞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共同起草的《低空侦测系统建设与应用规范》获专家组评审通过并出台,系浙江省首部无人机低空安全领域技术规范标准,为全省低空侦测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与管理提供了统一规范指引。
海宁作为全省低空经济先行试点,已深耕政务航空实战应用多年。海宁公安立足巡特警、治安、情指等一线实战场景,梳理涉无人机警情,精准查摆行业标准碎片化、设备兼容度低、基层操作无统一流程等突出问题,依托特色“海宁政务航空模式”,全域布局低空侦测感知网络,将无人机管控融入治安巡防、大型活动安保、山林水域搜救、重点区域防护等场景,形成成套侦测、取证、处置闭环流程。
今年初以来,海宁公安依托侦测系统固定完整证据,依法查处无人机违规飞行案件170起,实现每案有据、每罚可溯;海宁违规飞行警情同比下降72%,成效居嘉兴首位。大量一线实战数据、成熟处置经验,为省级标准起草筑牢实践根基。
编制阶段,起草团队全面提炼海宁低空治理经验,对标全省各地差异化管控需求,完成数百组飞行数据比对,多轮迭代修订标准文稿,统筹兼顾低空产业发展活力与公共安全底线,最终完成《低空侦测系统建设与应用规范》。
标准落地实施后,将破解各地低空侦测建设“分头建设、标准割裂、互不兼容”难题,填补全省无人机警务监管标准化空白,精准破解“黑飞”“滥飞”监管难点,全面提升低空风险预判、智能预警、快速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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