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津南区紫烟阁小区一期业主王先生近日向天津日报热线23602777反映,小区物业公司在未经业主同意、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11号楼附近原有的2个车位扩建为4个车位。
紫烟阁小区为别墅区,后排为跃层房屋。据业主王先生介绍,2016年交房入住时,11号楼附近规划建设了2个车位。约两个月前,有业主发现物业公司派人施工,铲除绿地、迁移灯杆,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有业主问施工人员,对方说是要建车位,大家认为擅自毁绿施工违规,于是去物业公司询问,对方声称持有规划图纸,此处规划就是4个车位。”王先生说,这一说法令业主难以接受,若规划确为4个车位,交房时就应已是既成事实,不应先铺设绿地,10年后再改建。
针对物业的说法,有业主在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看到了规划图纸,该区域规划的车位数量明确为2个,与物业所称的4个车位明显不符。
王先生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改变共有部分用途需经业主共同决定,并报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物业公司擅自毁绿改造车位,虽然满足了个别业主的停车需求,但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应当尽快恢复绿地原状。
记者就此事联系属地小站镇政府。工作人员回应称,经津南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实地走访并函询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津南分局,确认物业提供的所谓规划图纸系开发商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时提交的图纸,现已失效。规划部门验收备案存档的图纸明确显示,紫烟阁小区11号楼东侧规划及验收均为2个车位。对物业擅自将绿地改建为车位的问题,小站镇政府和津南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已责成物业公司将绿地恢复原状。然而业主反映,自问题发生至今两个多月,绿地上的水泥硬化面未拆除,恢复工作至今未见实质性进展,希望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尽快推动问题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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