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是群众的“救命钱”“民生钱”,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件时深挖背后线索,依托行刑衔接工作机制,成功追回被骗取的国家医保基金4971元,既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又精准堵漏挽损,实现司法办案、公益保护与社会治理的有机统一。
该院在办理冯某涉嫌盗窃电动自行车一案时,犯罪嫌疑人冯某以患有精神疾病为由企图减轻罪责,后经专业司法鉴定,其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检察官在提审核实相关病史时捕捉到关键细节:2016年至2017年间,冯某曾3次冒用妻兄的身份证办理住院,违规报销医保费用。
检察官凭借办案经验,判定该行为涉嫌骗取国家医保基金,随即延伸司法监督触角,从普通刑事案件中深挖公益损害线索,启动自行补充侦查,全面核查违法事实、固定完整证据链。办案团队先后奔赴涉案医院、医保管理中心,调取冯某住院病历、报销凭证等材料,询问相关证人。经过细致比对、逐项核查,查实冯某2年内3次冒用他人身份进行医保结算,累计骗取国家医保基金4971元。
经核查,涉案金额4971元尚未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该骗保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该院坚持民生优先、公益为本,依据行刑衔接有关规定,启动反向衔接程序,向临县医保局制发线索移送函,列明冯某违法事实、证据清单及法律依据,督促其依法追缴涉案基金,并对冯某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临县医保局接收线索后迅速立案核查。面对完整翔实的证据,冯某对冒用他人身份骗取国家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涉案4971元医保基金已全部追缴到位。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医保报销监管短板,该院及时向职能部门反馈,推动相关制度漏洞完成整改,做实源头治理。
在挽回公共利益损失的同时,离石区检察院就冯某盗窃电动自行车的犯罪行为依法提起公诉。庭审中,检察官当庭出示刑事责任能力鉴定意见等关键证据,结合冯某认罪悔罪、主动退赔等情节,依法提出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冯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山西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博 通讯员 秦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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