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锅炉曾发生监控数据异常,而负责运维的公司福州哈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在规定的12小时期限内报告,被依法罚款贰万玖仟元,并予以通报批评。
据悉,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8月1日与福州哈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委托第三方运营维保管理服务合同》,服务期限为2025年8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止。
经查阅工况机和国发平台在线监控数据,2026年4月25日22时15分至2026年4月27日16时35分期间,福建永荣科技有限公司在线监控数据显示,4#锅炉湿度多次触顶,显示为39.98%(量程为40%),2026年4月27日16时,运维人员排查为接口接触不良导致水汽进入湿度仪,16时30分左右更换密封圈后,数据逐步恢复正常,其间运维人员拍照,站房内有本次维修记录,但未按照《福建省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设备发生故障后12小时内将故障情况向莆田生态环境局报告。
因负责运维的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报告的行为,莆田生态环境局决定对福州哈雷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予以通报批评。
来源:海峡都市报莆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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