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清零不松懈
广水市消防救援局依法临时查封
一劳动密集型企业
为扎实推进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筑牢高温天气企业安全生产防线。近日,广水市消防救援局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某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该企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危险性为丙类厂房,火灾风险高,一旦发生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相关规定,依法对该企业生产车间实施临时查封。
01
经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单位生产车间及仓库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生产车间与仓库未进行防火分隔,不符合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救援机构依法对该企业生产车间作出临时查封决定。
![]()
02
查封现场,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企业负责人宣读并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讲明查封理由、法律依据以及擅自拆封使用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要求企业立即组织力量全面整改火灾隐患。隐患整改完成后,须向消防部门申请复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解除查封恢复生产。
![]()
![]()
![]()
下一步,广水市消防救援局将持续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跟踪督促隐患闭环整改,全力守住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相关消防知识延伸阅读
一、劳动密集型厂房消防规范
需配齐喷淋、烟感、应急照明等设施,每50㎡至少2具灭火器;疏散通道宽≥1.4米且无占用,二层及以上不设阻碍逃生的防盗窗;生产区禁设厨房、用明火,易燃区严禁动火作业,电线线路做好穿管保护。
二、防火分隔关键要求
生产经营场所核心分区需做硬性物理分隔,尤其是劳动密集型厂房的生产区与生活区必须彻底分隔,明火区域需用防火墙+防火门与作业区隔离,从源头阻断火灾蔓延路径。
三、消防设施配备与管理
人员密集场所需按使用性质、面积配齐合格消防设施,劳动密集型场所还需增设消防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需保证完好有效,摆放位置便于取用,不得随意遮挡、损坏。
来源 | 广水消防、随州消防
编辑 | 刘珍
审核 | 袁茂华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