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4月的一天,青海省领导收到一封用铅笔书写、只有几十个字的匿名举报信,写道: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福才贪赃枉法,收受巨额贿赂!
韩福才1930年出生在青海化隆一个普通的回族家庭,20岁参加工作,两年之后,他入了党,并成为一乡之长,24岁成为化隆县的副县长。
在尔后的40年中,他历任垦荒局长、县委书记、地委副书记、副省长等等一连串的显官要职。
值得一提的是,改革开放初期的1981年,他从海东地委副书记一跃当选为青海省副省长,曾引起省内外的关注,他当时才50岁出头,被看作是一颗政坛新星。
他在这个位子上一坐就是6年,到1988年1月,他当选为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韩福才的情况让省里同志惊诧不已,经过上报,此消息很快震惊中央。
中央相关部门立即开始按照各自的法定程序高效运作。
在中纪委、高检院和省委的正确指导与积极支持下,4个多月的艰苦工作初步证实:韩福才确系“贪官”无疑。
1990年9月2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正式受理此案,并开始立案前的调查工作,对外称之为“9·2”案件。
11月24日,最高检决定对韩福才受贿案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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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后,最高检派出以贪污贿赂检察厅厅长赵登举为首的精干办案人员直飞西宁,与青海省院共同组成办案组,指导全力破案。
兵贵神速,介绍贿赂人唐某,行贿人亓文祥,韩福才的老婆、同案犯马玉龙相继被依法立案、逮捕,很快,他们之间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的书证、物证也收集到了。
12月3日,检察机关决定对韩福才的住所以及办公室依法进行搜查。
为了再给其一个立功赎罪的机会,省委、省纪委和省人大的领导同志又一次与他谈话,晓以利害,促其自首。
没想到韩福才仍是执迷不悟,口口声声标榜自己历来“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洁为本”。
在问及其财产状况时,他竟手指心口,信誓旦旦地声称:“我家里只有平时省吃俭用积攒的4000多元存款,不信你们可以去搜,如果查出比这多一分钱,贪污、受贿,定什么罪都可以!”
可他哪里知道,就在他信口雌黄地撒这些弥天大谎的同时,那边搜出了大量赃款。
当依法执行搜查任务的检察官、法警在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打开韩福才家的衣柜,并从中拽出一件坎肩时,站在一旁的副主任岳母大人的脸候然色变,同时不顾一切地扑过来抢夺。
人们好生奇怪,撕开里子一看,里面竟藏匿着8张、计3万余元的存款单!
韩福才的“瞒天过海”之术彻底失灵了。
说来也颇为蹊跷,平日里老太太怕露马脚,总是一刻不离地将这件坎肩穿在身上,唯独那天刚脱下来放在衣柜中。
在一本相册的夹层中,检察官又搜到一个数额为7000元的存折;
还有几十件金银首饰、158克纯金。
另一张开有韩福才秘书户头的2700元存折,却戏剧性地“躺”在韩福才办公桌抽屉中。
秘书哭丧着脸回答了检察官的询问:“这钱的确不是我的,而是韩福才的呀!”
再问韩福才,“万贯家财”到底从何而来时,美其名曰:“这全都是我借的!”
当然,他心里也明白:一旦劣迹暴露殆尽,谁也救不了他。
1991年1月22日,最高检决定,并经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同意,韩福才被依法逮捕。
韩福才出事是从唐某开始的。
80年代初,唐某像所有改革开放后的那些从农村土地束缚状态下解放出来的剩余劳力一样,怀着“先富起来”的美好理想踏进了高原古城西宁的大门。
起初,他只是个盲目的雇佣于他人的劳务出卖者,继而,他看准了建筑工程承包是个赚钱的行当。
虽然由于人生地不熟而举步维艰,但也乐此而不疲。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当时任青海省副省长的韩福才有个堂侄女曾下嫁给自己的一个远房本家爷爷、但后来两人离了婚的消息。
“这可是个千载难逢的绝好机会。离了婚怕什么?‘离人不离亲’嘛!要是运气好,能攀上这个高枝儿,在青海省就算真正站稳脚……”
事不宜迟,他选择吉日良辰,提着礼物,怀着忐忌不安的心情登门认“亲”了。
没想到出师顺利,韩副省长真的以“曾祖父”的辈分爽快地认下了这个从来没见过面的农民“曾孙子”,并且从此之后,两家过从甚密。
1988年4月,唐某的老婆生小孩,韩福才竟带着冰糖、桂元、婴儿装去赴满月宴。
唐某顿觉蓬革生辉、受宠若惊,忙里忙外,悉心款待。
副省长夫妇临告辞时,唐某拱手奉上了100张“大团结”。
韩大人似见非见地默许了夫人马玉龙将这些钱装入腰包。
“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曾孙子要承揽建筑工程,要赚大钱,“曾祖父”随便说句话,写个条子就能如愿以偿。
唐某这个昔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土里创食的“地球修理工”不但着实让“土老冒”们敬佩得五体投地,而且也令某些“吃官饭”的人们刮目相看了。
1989年初,省里准备在水上游民和县大道河享堂峡地段修建水电站的消息不胫而走。
为数众多的国营、集体、个体建筑工程队闻讯后纷纷争取承包权,一时间趋之若骛。
依托韩福才这棵大树,唐某成功分得一杯羹,唐某事后给了韩福才1万元。
1989年初,青海省化隆县农民韩维忠听人说乌仁美图地区遍地是黄金,俯拾皆是,梦寐以求的“发财”欲望搅得他日思夜想。
他和几个志同道合的哥们一合计,准备拉起一支农民采金队,自当金把头,冒险到乌图美仁闯一闯。
劳动力有的是,黄澄澄的金子又极富感召力,可是,采金证呢?一个采金证即是一名采金工指标,而一名采金工能采到多少黄金?
这就很难用钱来衡量采金证的价值了。
那张小小的纸片,哪里是什么证件,分明是亮闪闪、光灿灿的金块呀!
韩某深知“领证难,难于上青天”。他开始找人,认为韩副主任一定能行,听说人家官虽然大,但很仗义。
一个寒风凛冽的夜晚,1000元现金从韩维忠的手中转移到韩妻马玉龙腰包之内以后,副主任满口答应帮忙。
言谈中,马玉龙听说韩维忠还要到广州去跑一趟生意,便乘机张口要他“代买”一台放象机回来。
韩心领神会,不到一个月,一台价值1950元的“高路华”牌放象机堂而皇之地摆放在韩福才家客厅,钱当然是不会收的。
时隔不久,韩福才从中斡旋,韩维忠笑哈哈地拿到了500个采金证,千恩万谢之后,踌躇满志地组织他的采金队去了。
韩福才也没白忙一场,1989年5月,韩维忠等人特意送来酬金1.2万元,并反复强调“这只是点小意思,不成敬意。等我们挖到金子回来,再好好酬谢一番”。
韩福才满脸堆笑地“推辞”道:“你们还没有进金场,钱也很困难,算啦,我们都是老乡嘛。”
但是,最后还是心安理得地收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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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3月,西宁市个体户马应财去广州作生意,因故巨款被当地公安机关扣押。
马回到西宁后找到韩福才帮忙,韩主任慨然应允。
不几日巨款果然失而复得,分文不少。
不识时务的马应财提着水果登门拜谢,谁想韩福才弦外有音地开导点拨他说:“你命好,这次没折财,过后可不能把帮忙的人忘了呀。”
韩妻马玉龙深怕马应财不解其意,竟迫不急待地发问:“这次你从广州买了些什么好东西呀?”
马应财惭愧地说“什么也没买。”
对方立刻一脸的不高兴。
回到家中,马应财越想越不是滋味,决定二登韩府,忍痛把给自己老婆加工定做的一只金手镯无私奉献给了韩夫人。
未几,马应财又去广州,受韩福才司机的委托为其买了一枚价值529元的金戒指,并请韩主任代为转交。
谁知韩夫人说了声“我戴上试试看”,就再也不摘下来了。
马应财心中叫苦,却也只能自认晦气,只好又重新买了一枚给韩的司机。
贪得无厌的马玉龙见这枚比前一枚还好,就又主动“调换”了过来。
一次,韩福才、马玉龙夫妇应邀到马应财家作客。马玉龙看到马家中有一台电热淋浴器,便爱意顿生,并又一次提出让马应财“代为购买”。
这次马应财学乖了,第二天,这台价值280元的电热淋浴器就改了姓,还是由马直接“送货上门”的。
1989年6月,韩福才有幸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一员要赴沙特阿拉伯访问。
一名曾受过他的好处的个体户闻讯送来1000元现金,他毫不掩饰地“笑纳”。
“要出国了,总不能太寒酸,看来还需要筹集一笔美元。光靠国家发给的几十美元零用钱怎么能够用?总要带回点外国货来吧?”
可到哪里去弄美元呢?他忽然想起了一个人,他认为这个人一定能帮他的忙。
此人便是民和县某个体铁合金厂厂长冶某。
前几年,冶某因硅铁产品出口价格问题一度和省外贸部门产生纠纷,官司打到省政府,作为副省长的韩福才在处理矛盾过程中照顾了厂方的利益,解决了压价收购问题,使企业实现了增收。
为此冶某十分感谢,现在,韩福才有难处了,他怎可能坐视不管呢?
秉承韩福才的旨意,马玉龙以“借外汇”为由,拨通了冶某的长途电话。冶某哪敢怠慢,马上专程来西宁,孝敬了4000元人民币,要韩福才自己设法兑换美元。
韩福才费尽周折,终因手续不健全而没能兑换到美元。
目的未达,岂肯罢休?当得知冶某手中还有800美元现钞时,两口子在去兰州换乘飞机途中特意在民和县逗留,亲自找上冶某的家门,不仅4000元人民币不退,还一分不少地悉数拿走了800美元。
出国归来,皆大欢喜,治厂长自然前来看望。
谈及借钱之事,韩福才试探性地问冶某:“要还人民币还是外汇?”
冶某出于客气并觉察出弦外之音后表示不准备再要了。
马玉龙紧接话茬儿说道:“这种事别人知道了不好,你要是真不要了就给个‘口唤’。”
意思是,要冶某亲口说,这笔钱给他们了,不会再要了。
冶某随声答道:“给了,给了。”
韩福才大喜过望,不禁对着冶某脱口而出:“好!那你说话可要算数啊!”
围绕着韩福才受贿一案的查处,自始至终就是一场翻案与反翻案的抗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法制与亲情的对垒,侦查与反侦查的斗争。
检察机关依法搜查韩福才的家之后,在证据面前,昔日百般抵赖、极力狡辩的韩福才夫妇开始像挤牙膏一样,时供时翻、陆陆续续地交代一些问题了。
然而,他们的一些亲属却几乎在同时开始了变本加厉地编造伪证的翻案活动。
他的姨妹为了达到翻案目的,甚至置公安人员和职业道德于不顾,利用从检察院扣押物品、清单上了解到的情况,谎称韩福才岳父留给其大批遗产,编造连环伪证,妄图掩盖韩福才家庭财产与实际收入不符的事实。
来自方方面面对案件查处的干扰活动一刻也没有停止过。
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公然违背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不顾事实和法律,大肆散发为韩福才翻案的传单,不惜制造谎言,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极力攻击支持反腐败斗争的省委和依法办案的政法机关。
1991年6月3日,以“马某某”等10人署名的为韩申诉信件寄到了省检察院:6月13日,以“马某某”等22人署名的寄给刘复之检察长的申诉信寄到了最高检察院;9月下旬,向省检察院、高检院投寄的同一内容的信件,署名竟达“880”人之众;与此同时,韩福才的近亲属开始赴京申诉。
但是,假的毕竟是假的。在中纪委、青海省委、高检院的坚决支持下,办案人员顶着各种阻力,排除重重干扰,依法办事,终于使不可一世的韩福才受到法律的严正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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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说韩福才出事,跟他的妻子马玉龙有很大关系。
这位崇尚时髦、爱慕虚荣的中年女性并不是韩福才的结发妻。
1982年,当韩福才的原配夫人病逝后,马玉龙走进了他的家,当时副省长52岁,新夫人马玉龙30岁。
新婚燕尔,老夫少妻,任她指挥,百依百顺。
及至马玉龙喜得贵子之后,又平添身价,哪怕原来已有3个孩子,每月被当时扣罚10%的“超计划生育”款,韩副省长也在所不惜。
马玉龙是省劳动人事厅劳务处的干部,作为高级干部的夫人,她缺的是艰苦奋斗的作风,有的是贪财爱小的嗜好。
过去,第一个妻子身染重病,韩副省长日子过得相当窘迫。
马玉龙来了,一切都变了,生活好起来了,积蓄多起来了。
对于外财,他不敢收的,她敢;他不便收的,她收。
她也极有心计,1988年,她生的儿子才5岁,她盘算着韩福才一天天老了,要趁着他还在职、还有权时,安排好孩子的“百年大计”——给孩子置买下一块盖房子用的地皮。
韩福才不仅额首称是,而且还亲自为此事忙碌奔波。
正在这时,夫妇俩才开始接触社会上的建筑队、包工头、个体户,开始和他们打交道,也正是从这时开始,他们的脑袋才开窍了:只要包工头、个体户找上门来,有求必应;只要有人送钱送物,韩福才一定虚与委蛇,详作未见,马玉龙一定层层加码,照收不误。夫唱妇随,他俩此后更是配合默契、珠联壁合了。
“有权不使,过期作废”,越是临近离休年龄,韩福才的这种紧迫感越强烈。
但是,他们忽略了更重要的一条规律:权能生钱,也能导致灭顶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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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7月30日至31日,西宁市中级法院对韩福才、马玉龙受贿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
在法庭上,检察人员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词,审判人员讯问了被告人、证人,宣读了证人证言及其他旁证材料。
经过法庭调查和辩论,尽管韩福才对起诉书指控的罪行拒不承认,法庭还是确认韩福才、马玉龙构成受贿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足以认定。
1991年11月9日,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宣判大会,以受贿罪依法判处韩福才有期徒刑8年,判处同案犯马玉龙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宣判后,韩福才、马玉龙不服,又向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再次进行了审理,评议后,经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于1991年12月6日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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