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教育局、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江县应急管理局、关于依法整治全县“黑培训”及非法校外托管机构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及托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违规经营、存在安全隐患的“黑培训”、非法托管机构,切实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重点整治对象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本次重点整治范围:
未经审批擅自办学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的各类机构和个人;已注销营业执照后仍继续经营的;超出核准范围擅自开展学科培训的;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开展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的。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利用危房、厂房、仓库、地下室、违章建筑等不适宜场所开展培训或托管的;安全设施严重缺失、疏散通道不足、安全出口被堵塞锁闭的;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违规提供餐饮服务的。
以托管为名违规办学的。以“托管”为名,违规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作业辅导变相补习、超前教学等活动的;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
侵害学生及家长权益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误导学生家长的;未按约定提供服务,拒不退还学费的;侵害学生身心健康、损害家长合法权益行为的。
处理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黑培训”机构、非法托管机构必须立即停止非法经营活动,自行拆除相关广告标识,妥善清退所收费用,妥善安置好学生。
对无证无照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封经营场所、扣押涉案物品,从严从重处罚;
对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收费用,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监督举报渠道
县教育局(违规开展学科培训、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举报):0818-8222343、0818-8232585,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照经营、虚假宣传、价格违法、食品安全问题举报):12315
县应急管理局(重大事故隐患举报):0818-8235218
特此通告。
开江县教育局、开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江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8月25日
来源:开江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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