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天衢新区两宗地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张集村、国有土地、西至刘玉台村、山东科力种业有限公司、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国有土地、山东德旭达土工材料有限公司,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集村、时庄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山东恒阳新材料有限公司、西至张集村、时庄村、南至国有土地、北至张集村、时庄村,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集村、刘玉台村、时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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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本公告期限截至2026年8月28日。
>>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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