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日,吉林四平,日军战俘江先光被押入审讯场所。面对记录员,他没有先辩解,也没有把责任推给部下,而是写下了一段关于1943年秋天的供述。纸上的字句并不长,却牵出了一个山村里五名平民的惨案。
这份供述后来成为战犯审讯材料的一部分。需要说明的是,具体细节主要来自江先光战后的自供,文字中既有个人记忆,也有审讯记录的痕迹,但其中所反映的“扫荡”、拷打和杀害平民,并非孤立现象,而是侵华日军在占领区实施暴力统治的常见手段。
1943年10月上旬,湖北宜昌一带。日军第39师团步兵第233联队第4中队进入一座偏僻村落。村民来不及躲避,五个人被赶进一间屋子,其中包括一名年轻妇女。
日军下乡,名义上是搜索抗日人员,实际往往伴随着抢掠、抓捕和侮辱妇女。所谓“找花姑娘”,是侵华日军士兵对强奸妇女的黑话。它听起来轻佻,背后却是对中国妇女尊严和生命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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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守士兵西川向江先光报告:“抓到一个女人。”
江先光没有制止,反而把重点放在逼供上。他们怀疑村民藏有枪支,便将一名男子吊起,用竹棍抽打。竹棍并不锋利,却能在反复击打中撕裂皮肉。男子始终回答“不知道”,没有承认日军所要求的任何事情。
另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农民也被拖了出来。日军一面说“只要说出来,就放你回家”,一面继续施暴。对方清楚,所谓放人不过是诱骗,回答仍然是:“我是平民,什么也不知道。”
这句话激怒了施暴者。
有意思的是,日军军纪中虽然写着服从和秩序,侵华战场上却经常出现军官默许暴行的情形。士兵抢东西、抓妇女、拷问村民,往往不是临时失控,而是在上级纵容下形成的惯例。军官不但没有阻拦,有时还把暴行当成训练和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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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名妇女被单独留下后,遭受了更严重的侵害。供述材料没有完整记录她所经历的一切,但从后来押解时的状态看,她已经遍体鳞伤,几乎无法独立行走。其余四名男子同样被打得血迹斑斑,衣服沾满泥土,身体留下明显伤痕。
第三天上午,日军把五人押往一处红土山。山上松树被砍倒,树下有一个较大的洞穴。江先光认为那里便于杀人和掩埋,于是命令士兵将他们赶过去。
村民已经意识到等待自己的是什么。走在前面的男子不肯继续前进,日军便用刺刀威逼。有人受伤后回头吐出血痰,日军随即把十多支刺刀对准了他们。那不是审讯,也不是军事行动,而是一场针对手无寸铁者的处决。
听说这里要杀人,一名见习士官坂下赶来观看。他对士兵说:“进行刺杀训练。”
这句话后来成为供述中最令人震惊的部分。日军并非只想杀死俘虏,还把活人当作新兵练习刺杀的目标。一个名叫藏本的新兵因害怕而发抖,坂下打了他一耳光,逼他上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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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本低声说:“我做不到。”
没人接受这句拒绝。江先光和坂下一起催促他执行命令。藏本举起刺刀冲向人群,临近时却突然改变方向,刺向旁边那名中年农民。鲜血从胸口涌出,受害者倒在地上。坂下见状,只要求其他新兵继续动手。
屠杀开始前,那名妇女忽然喊道:“中国是伟大的,中国必胜!”
她的声音并不一定很高,却让在场的人短暂地停顿下来。随后,她又斥责日军:“鬼子,你们才应该埋葬在这个洞里!”
江先光在供述中写道,自己当时感到恐惧和冷汗。他没有因此放人,也没有阻止屠杀,只是按照军官命令催促士兵继续。刺刀刺进了妇女的胸口,其他士兵又上前补刺,坂下甚至用军刀刺向她的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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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四名村民也未能幸免。
1945年日本投降后,江先光在四平被俘,随后被关押在战俘管理机构。关于这起案件的记录,正是在战后审讯和战犯改造期间留下的。1954年6月,中国政府根据当时对日本战俘的处理政策,将包括江先光在内的一批日本战俘遣返回国。
回到日本后,江先光曾谈及那名妇女。他说,自己记得最深的不是她受伤的模样,而是临死前喊出的那句话。一个已经遭受酷刑、即将被刺杀的普通中国妇女,仍然拒绝按照侵略者安排的方式死去。
这份供述没有留下她的姓名,也没有留下村庄的确切名称。她的家人、那四名男子的家人,以及山洞附近的村民,或许很长时间都不知道他们究竟遭遇了什么。档案里只有“江先光”这个名字,和一段由施暴者亲手写下的罪状。
而那句“中国必胜”,被记录在供述纸上,和五名平民的死一起,成为侵华日军暴行无法回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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