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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化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严厉震慑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嚣张气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法治防线,8月24日上午,辰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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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25 年 6 月至 2026 年 3 月,被告人黄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提供 8 台手机、13 张电话卡,交由上线远程操控发送诈骗短信,非法获利折合人民币 22 万余元,造成两名被害人共计损失 14568 元。案发后,黄某经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罪行,家属代为全额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综合其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情节,辰溪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黄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对其违法所得二十万五千四百三十二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作案工具八部手机及涉案电话卡予以没收。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隐蔽性强、传播范围广、危害性大,严重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扰乱网络空间秩序和社会治安稳定,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违法犯罪类型。本案中,被告人看似只是提供手机、电话卡,充当“工具提供者”,实则已经沦为电信诈骗犯罪链条中的重要一环,同样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广大群众要认清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关联犯罪的法律后果,切勿贪图小利,出借、出售手机、电话卡,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下一步,辰溪法院将持续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精准惩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同时持续用好“以案释法”宣传载体,常态化开展反诈普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活动,揭露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作案手段,提升群众识骗、防骗、拒骗能力,凝聚全社会反诈共治合力,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为县域平安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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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瑞
一审:王一婷
二审:刘毅刚
三审:易虹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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