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底,"李逵"(拜耳)与"李鬼"(漯河民营药企)在法官的调解下握手言和,这起商标侵权案以调解结案,并被塑造为河南法院调解涉外知识产权纠纷的"典范"。然而,宣传背后,二审合议庭的组成与宣传存在诸多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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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议庭的第三位法官究竟是谁?
法律规定二审合议庭人数须为单数,实践中通常为三人。所有报道均提及主审法官宋旺兴与赵筝,但第三位成员始终未被披露。根据河南高院其他案件信息,与宋、赵合作过的法官包括梁培栋、王磊、秦世飞、赵艳斌、焦新慧等人,可见当时合议庭组成具有一定流动性。
报道中唯独隐去第三位法官名字,构成重大疑点。当然需排除常规可能:法院宣传稿往往只突出审判长;部分报道通讯员正是赵筝本人,侧重自己参与部分未必等于刻意隐瞒;媒体编辑也可能压缩署名。这些提醒我们:从"未出现"推出"被消失"为时过早。在案卷公开前,这首先是一个待验证的程序疑点。
二、第三位法官为何沉默?
所有报道中出面沟通的只有宋旺兴与赵筝,第三位法官彻底"失声"。部分报道通讯员正是赵筝本人,宣传口径设定者与裁判者高度重合,第三位法官不仅没有机会发声,其在评议中的意见也可能被边缘化。
值得注意的是,二审由被告上诉,拜耳未上诉,合议庭依法不能加重被告赔偿责任。但二审法官并未简单维持原判,而是实地调查并促成调解。这一作为暗示合议庭内部对一审结果持保留态度——或对事实认定存疑,或意识到被告已无实际履行能力。第三位法官是否曾表达不同意见,无直接证据,但逻辑上存在这种可能。以常理推之,其内心更可能对一审判决有所保留,甚至对调解方案亦非完全认同,只是碍于某些难以言说的现实压力,不便公开表达异议,最终选择了沉默与明哲保身。
而这恰好反衬出赵筝在其中的积极姿态。从2014年以通讯员身份参与宣传,到多次推介此案,不排除赵筝有意借拜耳案"调解典范"的光环积累个人声誉,为晋升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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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铁三角"到"二人组合"再到"一枝独秀"
更值得玩味的是,合议庭成员的呈现方式经历了从"铁三角"到"二人组合"再到赵筝"一枝独秀"的演变。
2014年案件调解结案时,"铁三角"被简化为"二人组合",第三位法官被隐去。叙事重心明显向审判长宋旺兴倾斜,赵筝以配合者姿态出现。然而2021至2022年,赵筝获博士学历、"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并晋升民一庭副庭长后,宋旺兴开始被弱化甚至隐去,案件成功逐渐归功于赵筝个人。
叙事重心三次转移,功利痕迹昭然:2014年赵筝资历尚浅,需借宋旺兴的权威背书;晋升后便不再需要宋旺兴"加持",甚至可将这位曾经的领导从报道中抹去。当年反复出现的"审判长宋旺兴",不过是一块用时则取、用完则弃的垫脚石,毫无温情可言。昔日的"审判长"与"引路人",终成了叙事中被悄然裁剪的多余笔墨。
结语
拜耳案以调解结案的光环背后,合议庭成员隐匿、第三位法官"被沉默"的疑云,以及叙事格局的精心演变,都让这起所谓的"调解典范"经不起深究。水太深,风太大——这场精心包装的调解秀,背后究竟藏着多少不可言说的权衡与算计?那位从头到尾未被提及姓名的第三位法官,究竟是主动选择了沉默,还是被迫"被消失"?这起案件所谓的"成功",究竟是司法智慧的胜利,还是一场精心策划的"宣传秀"?答案,或许就藏在那位从未被提及姓名的合议庭第三位法官身上,只是风浪太大,我们一时还看不清他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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