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幻小说的本质
菲利普·K·迪克
首先,我想通过说明科幻小说不是什么来定义它。它不能被定义为“一个发生在未来的故事(或小说、戏剧)”,因为存在一种名为太空冒险的作品,它设定在未来,但并非科幻小说:它仅仅是冒险、打斗和战争,发生在未来的太空中,涉及超先进技术。那么,它为什么不是科幻小说呢?它看起来应该是,而多丽丝·莱辛(举例来说)就认为它是。然而,太空冒险缺乏作为本质要素的、明确的新颖构思。此外,也存在设定在现在的科幻小说:即另类世界故事或小说。因此,如果我们把科幻小说从未来以及超先进技术中分离出来,那么我们还剩下什么可以称之为科幻小说呢?
我们拥有一个虚构的世界;这是第一步:它是一个事实上并不存在的社会,但其前提建立在我们已知的社会之上;也就是说,我们已知的社会充当了它的跳板;这个社会以某种方式从我们自己的社会中发展出来,也许是正交的,就像另类世界故事或小说那样。它是我们的世界,因作者某种精神上的努力而发生了错位,是我们的世界转变为它现在不是或尚未成为的样子。这个世界必须在至少一个方面与给定的世界不同,而这一方面的不同必须足以引发那些在我们社会中——或在任何已知的、过去或现在的社会中——不可能发生的事件。这种错位必须涉及一个连贯的构思;也就是说,这种错位必须是一个概念性的错位,而不仅仅是一个琐碎的或古怪的错位——这就是科幻小说的本质,即社会内部的概念性错位,其结果是在作者的思想中生成一个新的社会,转移到纸上,再从纸上作为一次痉挛性的冲击发生在读者的思想中,即认知的冲击。读者知道他正在读的不是他实际的世界。
现在,来区分科幻小说和奇幻小说。这是不可能做到的,稍加思考就能明白为什么。以灵能为例;以我们在泰德·斯特金的精彩作品《高于人类》中发现的变种人为例。如果读者相信这样的变种人可能存在,那么他会将斯特金的小说视为科幻小说。然而,如果他相信这样的变种人,就像巫师和龙一样,是不可能的,也永远不会是可能的,那么他读的就是一部奇幻小说。奇幻涉及普遍意见认为不可能的事物;科幻小说则涉及普遍意见认为在适当条件下可能的事物。这本质上是一个判断问题,因为什么是可能的、什么是不可能的,并非客观可知,而是作者和读者主观上的信念。
现在来定义好的科幻小说。概念性的错位——换句话说,即新颖的构思——必须是真正新颖的(或对旧构思的新变体),并且必须在理智上激发读者;它必须侵入读者的思想,唤醒他对某种他之前未曾想到的可能性的意识。因此,“好的科幻小说”是一个价值术语,而非客观事物,然而,我认为,客观上确实存在好的科幻小说这种东西。
我认为,加州州立大学富勒顿分校的威利斯·麦克内利博士说得最好,他说一部科幻故事或小说的真正主角是一个构思,而不是一个人。如果它是好的科幻小说,那么这个构思是新颖的,它令人振奋,而且,也许最重要的是,它在读者心中引发一连串分支构思的连锁反应;它可以说是解锁了读者的思想,使那个思想,如同作者的思想一样,开始创造。因此,科幻小说是创造性的,并且它激发创造力,而主流小说大体上做不到这一点。我们这些阅读科幻小说的人(我现在是作为读者,而非作者在说话)阅读它,是因为我们喜欢体验这种由我们读到的东西——一个包含新构思的东西——在我们心中引发的构思连锁反应;因此,最好的科幻小说最终是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合作,在其中双方都进行创造——并享受这样做:喜悦是科幻小说本质和最终的要素,是发现新事物的喜悦。
(在一封信中)1981年5月14日
来源 三天大风
转载 高校科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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