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海事局处罚结果公示信息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华辰海运有限公司因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被张家港海事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内容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该处罚信息的公开,也将对涉事企业的航运合规运营考核产生相应记录影响,督促相关航运主体严格遵守内河航行相关规则。
项目详情 企业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华辰海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6841 违法案由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2026版) 处罚决定书文号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56-1-1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 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日期2026-08-19 作出处罚机关张家港海事局
本次公示的处罚事项中,涉事主体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华辰海运有限公司,其违法事实为未按照规定的航路或者航行规则航行,对应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海事罚字[2026]06022020356-1-1,最终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该企业行政相对人信用代码为9135*******6841,本次处罚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八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的相关规定作出,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8月19日,作出本次处罚的机关为张家港海事局。
天眼查数据显示,平潭综合实验区华辰海运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5日,法定代表人王财武,所属行业为水上运输业,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0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平潭县北厝镇吉钓村垄斗庄(地号:102)。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首次持股日期1王财武100%10002034-11-242016-03-01
综合点评
本次张家港海事局对华辰海运的2000元小额处罚,事由为未按规定航路航行,属于内河航运常规合规警示。该处罚金额低、未涉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会对企业日常运营、资质存续造成实质冲击,也未触发严重失信惩戒,仅提示企业需强化航行规则合规管理,规避后续同类违规引发的更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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