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那边有个事闹得挺大,一个女的离了婚才晓得前夫在外面藏了十多年,连孩子都生了两个,为了这事她去起诉那个第三者,想把前夫转给对方的二十多万拿回来,连带还要了一块钱精神损失费,没想到一审直接败诉,连那一块钱也没要到。
![]()
![]()
黄大姐和前夫陈某在九五年就在一起了,那时候家里穷,全是黄大姐一手操持,后来陈某在当地电视台当了主持人,成了小有名气的人物,外人看着他们日子过得挺顺,结果离了婚才发现,这男的从一三年就开始在外头乱搞,对方那个姓罗的女人,二一年和二三年接连给陈某生了两个娃,黄大姐在家里勤勤恳恳的时候,这男的早就在外头过起了一家四口的小日子,黄大姐气查了陈某的转账记录,发现好几年里前前后后转了二十多万,她觉得这钱是夫妻俩的共同财产,陈某瞒着她给外面的女人花,那肯定得退回来,于是就闹到了法院。
![]()
![]()
法庭上那个罗某一点也不心虚,她跟法官说自己是开公司的,经济独立得很,陈某转过来的钱全是公司往来的业务流水,不是什么不正当的赠送,为了证明这一点,她搬出了一大堆收据,什么活动执行单、租赁费凭据,甚至连一些零碎的转账,她都能说成是代买东西的报销,更让黄大姐难受的是,陈某虽然承认在外面有孩子,但在钱的问题上,他帮着罗某说话,咬定剩下的钱是业务往来,只有一小部分能算作赠与,法院看这证据的时候,觉得确实没法明确认定这些钱全是无偿送出的,既然罗某能拿出业务往来的凭据,那转账记录就不能直接说成是黄大姐的钱被私吞了,官司就这么输了,至于黄大姐想要的那块钱精神损失费,法院也驳回了,理由是当初他们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性格不合,法律没法直接把婚姻破裂的原因全扣在这个第三者头上,现在的情况就是陈某在婚姻里确实有错,但法律判案看的是实打实的证据,如果转账记录里掺杂了报销、借款或者小孩的抚养费,那想把钱全追回来真的非常困难,法律得保护未成年小孩的生存需求,不能因为大人犯了错,就把孩子的抚养费给扣掉,所以只要给钱的一方说是业务往来,另一方又拿不出铁一样的证据反驳,那这钱想追回来简直难如登天,这件事也让不少人看明白了,有时候觉得是自己的钱,一旦进了别人的口袋,想拿回来真不是靠吵架或者占理就行,关键在于能不能在法律上把证据链条理得清清楚楚,这官司输了以后,黄大姐虽然心里憋屈,但也确实没辙,这事儿现在还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那男主持人原本风光的形象算是彻底没了,可这二十万能不能拿回来,还得看后续能不能有更硬的证据,现在法院认定了钱的属性没法锁定,黄大姐想讨回公道,这条路确实走得艰难,那些所谓的业务往来证据,成了她维权路上最大的绊脚石,归根结底就是当初对家里的钱没看管到位,等发现了对方已经在做各种账目掩盖,这事就变得极其复杂,法律上讲究高度盖然性,也就是看哪边证据更占理,对方既然准备了这么一套完备的业务凭证,法官想要判对方赔钱,必须得有十足的把握,光有感情上的背叛做基础,在财产追讨的案子里是远远不够的,这起纠纷也算给很多人提了个醒,过日子的时候,家里的钱财往来真的不能太大意,不然真到了撕破脸的那一天,想保住自己的权益实在是太被动了。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