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
近日,在漳州市芗城区综治中心,张某和程某的手紧紧握在一起。几个月前,这两家人还为生活琐事怒目相向。如今,两家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张某与程某均住在芗城区通北街道大同村,张某一家住楼上,程某一家住楼下,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居。
今年3月,两家因生活琐事发生口角,争执不断升级,从言语争吵发展为肢体冲突。扭打过程中,双方均有不同程度受伤。张某背部、肢体多处软组织挫伤、牙齿脱落。程某的妻子高某腰部软组织挫伤。经鉴定,张某、高某的损伤程度均属轻伤二级。一起因邻里琐事引发的纠纷,就这样演变成了刑事案件。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芗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芗城区法学会法学咨询专家黄燕斌与同事在阅卷中发现张某和程某是上下楼邻居,此前并无深仇大恨,矛盾根源在于日常噪音干扰生活、影响作息等琐碎问题。
“如果简单一诉了之,不仅可能激化矛盾,还会让两个家庭从此‘结下死结’。”他们意识到,这起案件不能简单地就案办案。
如何既依法办案,又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修复邻里关系?芗城区检察院启动了“检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办理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黄燕斌与同事一方面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疏导因长期上下楼生活摩擦积累的不满情绪;另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详细阐释故意伤害罪的法律后果,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远亲不如近邻,你们楼上楼下住着,以后还要天天见面。楼下要体谅楼上正常生活难免有动静,楼上也要注意减少对楼下的干扰。与其结一辈子的仇,不如各退一步、握手言和。”黄燕斌与同事既讲法律责任,又谈邻里情分,真诚的调解促使张某、程某逐步认识到自己冲动伤人的错误,进而彼此主动向对方赔礼道歉。
鉴于两人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芗城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此后,黄燕斌与同事对张某和程某进行了回访,双方均表示,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理性处理邻里关系,绝不再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回访确认了两家人确实相安无事,楼上楼下曾经的“火药味”已烟消云散。
这起案件成功化解,是芗城区检察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检调对接”机制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芗城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调解”工作模式,以检察官为主导,整合社区网格、派出所等基层治理力量,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将检察履职融入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努力实现“办理一案、化解一怨、治理一片”,让法治既有力度、更有温度。(苏海森 陈梅芩 王成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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