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金昌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委书记留言:
随着新能源电车普及,发现金昌市新能源充电站较少的问题,而且充电费居高不下,正常加上服务费都在一块往上,对比临市武威,武威充电加服务费都是五毛!建议在扩建几座充电站及把价格控制下来。
官方回复
中共金昌市委办公室
您好,6月23日您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上留言,反映“金昌市新能源充电桩较少,充电费较贵”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关于反映“金昌市新能源充电桩较少”的问题。近年来,金昌市立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趋势,持续推进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编制印发《金昌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23-2035年)》并实施,引导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各类经营主体规范有序投资,加快建成“车桩相随、开放通用、标准统一、智能高效”的充电设施体系。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138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936个(直流快充桩435个、交流慢充桩501个),其中,永昌县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41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276个(直流快充桩128个、交流慢充桩148个);金川区累计建成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97座、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660个(直流快充桩307个、交流慢充桩353个),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已基本覆盖城市核心商圈、政务办公区、重点产业园区、城市居住区等,基本能够满足当前社会车辆日常充电需求。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提升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居民绿色出行便利度,有效破解群众充电难、找桩难、排队久等民生痛点,组织实施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金昌销售分公司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计划建设20座充电站、300把充电枪(永昌县80把、金川区220把)及配套设施,目前龙首一号、恒昌首府和龙首诗苑三个市政停车场充电站项目正在建设中,已完成电缆铺设、充电桩基础建设等,预计2027年9月前全部建成投运。实施甘肃蓝途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金昌市金川区蓝途充电站建设运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计划在恒昌国际东门南侧停车场、步行街停车场等25个停车场建设10座充电站、120把充电枪及配套设施,目前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预计2027年12月底前全部建成投运。
随着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陆续建成投用,充电服务网络将进一步向城市街巷、公共停车场及居民区周边深度延伸,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将显著提升,电动汽车充电桩的布局将更加均衡、服务半径更加合理。同时,进一步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促进形成竞争有序、价格规范的市场化价格机制,更好满足群众充电需求。
关于反映“金昌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充电电费较贵”的问题。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用电价格由充电电费和充换电服务费两部分构成,其中充电电费执行省级电价政策,按照《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优化调整工商业等用户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充换电服务费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定价机制的通知》规定,自2025年8月1日起,取消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管理,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运营单位根据市场供需情况、充换电设施建设成本、运营维护费用等因素自主形成,充换电服务费用按充电电度计收。
我市不同运营企业、不同地段执行的收费标准存在差异,充电服务费区间为0.2-0.9元/千瓦时。6月25日,市发改委对辖区内服务费收费偏高的运营企业进行了约谈,现场宣讲电价收费政策,督促企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目前充电服务费区间降至0.2-0.6元/千瓦时,收费水平与周边市州基本持平。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加大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扩容充电服务供给,持续加大公共场站、居民小区、商圈路网等重点区域充电桩布局建设力度,补齐城乡充电设施短板,优化快充、常规桩配比,提升全市充电保障能力;督促各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在桩体界面、场站公示栏、线上小程序同步公示峰谷电价、服务费标准、计费规则与投诉渠道,杜绝捆绑收费、隐形加价,保障消费者价格知情权;强化日常市场监管,对充换电设施运营单位存在的变相抬高服务费、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制捆绑收费,以及哄抬服务费、价格欺诈、串通涨价、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引导企业诚信合规经营。
![]()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