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上海证券交易所近日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武汉当代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艾路明等多名责任人予以严厉纪律处分。其中,艾路明被公开认定终身不适合担任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当代集团及相关责任人还被处以公开谴责,并被限制一年内提交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根据处分决定书,经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当代集团作为天风证券原第一大股东,与天风证券共同实施了多项违法行为。2020年至2022年期间,当代集团通过多种方式要求天风证券为其提供融资支持,累计金额巨大。具体来看,天风证券不仅以自有资金通过子公司资金划转、指定投资纾困项目、购买债券及逆回购等方式为当代集团提供55.02亿元融资(已收回52.53亿元,剩余2.49亿元通过破产管理人或法院主张债权),还以管理的客户资产通过认购信托计划、购买债券及逆回购等方式提供30.24亿元融资,两项合计融资规模达85.26亿元。
与此同时,天风证券未按规定披露与当代集团的关联交易,导致2020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期间,当代集团对天风证券形成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在2020年、2021年发生额分别为14.75亿元、6.95亿元,占天风证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7%、3.98%;截至2020年、2021年年末,占用余额分别为12.08亿元、19.03亿元,占当期报告记载净资产的6.92%、7.58%。此外,天风证券在2020年至2022年期间通过指定投资、购买债券、受让债权等方式与当代集团发生的多笔关联交易均未按规定披露。
上交所指出,当代集团作为天风证券第一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要求天风证券提供融资并规避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实际参与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艾路明作为当代集团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实际履行董事长职责,多次提出资金需求并指示规避披露,情节严重;余磊、陈海淳、李正友、易仁涛等时任高管则分别在融资事项的组织、安排、经办或参与中承担相应责任。尽管艾路明提出未实际履行管理职责等申辩理由,但上交所经审核认为其责任认定清晰,对相关异议不予采纳。
依据相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当代集团、艾路明、余磊、陈海淳、李正友、易仁涛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艾路明终身不适合担任证券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年内不接受当代集团、艾路明及其控制的其他发行人提交的发行上市、挂牌申请文件。处分决定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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