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辽宁大连)连续公示两起建筑领域行政处罚信息,大连市普兰店区两家企业因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被普兰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查处,合计罚款逾68.4万元,为辖区建设单位敲响合规警钟。
据8月4日公示信息,大连金泰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在相关工程中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擅自开工。普兰店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辽大普(020701)城罚决字〔20260609〕第021号行政处罚决定,对该企业处以184775.64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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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公示的另一份处罚决定显示,大连富佳置业有限公司同样在未办理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被下达辽大普(020701)城罚决字〔20260410〕第019号行政处罚书,罚款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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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并非"走流程"的形式要件,而是项目规划、设计审查、资金落实、质量安全措施到位后的前置"安全阀"。普兰店区此次连续亮剑,反映出基层执法对建筑市场秩序和工程质量的常态化盯防。赶工期、抢节点都不能成为跳过法定审批的理由,否则不仅面临高额罚款,已建部分还可能因违法开工被纳入备案整改,企业信用、招投标资格亦将连带受损。
【律师点评】
辽宁昌信律师事务所杨财广律师接受采访时指出:“无证施工是建筑领域高频违法情形,表面看是交一笔罚款,实质风险在后续——行政机关责令停工整改期间,工期顺延、验收备案受限、已完工程量结算拉锯,都会放大项目成本。施工许可是法定开工前置条件,而非形式流程。建议企业将施工许可办理嵌入拿地后的关键节点清单,由法务对照《建筑法》逐项排查用地、规划、资金及质安措施,摒弃“先挖土后补证”的侥幸心态。
半岛晨报、39度视频首席记者张锡明 实习生周佳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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