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结婚十年,我从没怀疑过罗志刚。直到那次出差提前回来,我在家门口看到一双陌生的童鞋。粉色的小皮鞋,鞋底沾着泥,歪歪扭扭地摆在玄关。我弯腰拿起来看了看,尺码是26码,三四岁女孩穿的。我家的孩子,一个都没有。
第1节 出差提前回来
我推开门的动作很轻,钥匙拧进去的时候没发出什么声响。
客厅里传来电视的声音,正在放动画片,是那种叽叽喳喳的儿童配音。我以为罗志刚又在替他妹妹带孩子,他妹妹那个三岁的儿子经常被丢到我们家来,每次来都把沙发垫子掀得满地都是。
但我看到的第一样东西,不是孩子,是一双鞋。
一双女人的鞋。黑色高跟鞋,放在鞋柜旁边,鞋尖朝着门口的方向,像是随时准备穿走。旁边还有一双小皮鞋,粉色的,鞋底沾着干掉的泥巴。
我站在玄关没动。
客厅里的人听到了开门的声音,电视声停了。然后我听到一个女人在说话,声音不大,带着一点外地口音:“是不是姐夫回来了?”
我的心往下沉了一下。不是坠崖式的沉,是很慢很慢地往下沉,像一块石头被水托着,一点一点地落向深处。
我换了拖鞋,走进去。
客厅沙发上坐着一个女人,二十七八岁的样子,扎着低马尾,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她怀里抱着一个三四岁的女孩,女孩扎着两个小辫子,手里攥着一块啃了一半的苹果。茶几上摆着三杯水,一杯是罗志刚的保温杯,一杯是一次性纸杯,还有一个小熊图案的塑料水杯,是给孩子的。
那个女人看到我,站了起来,笑了一下,叫了一声:“姐姐回来了?”
她叫我姐姐。语气自然得像是在自己家。
“你是谁?”
“我叫田小娟。你是嫂子吧?志刚哥没跟你说吗?我带闺女来城里看病,借住几天。”
志刚哥。叫得真亲。
我还没开口,卧室的门开了。罗志刚走了出来,穿着一件家居T恤,头发有点乱,像是刚睡醒。他看到我站在客厅里,脸色一瞬间变了。那个表情我形容不出来——不是心虚,不是慌张,是一种还没来得及准备好的措手不及。
“敏敏?你怎么今天就回来了?不是说明天吗?”
“会议提前结束了。”
“哦,那,那什么,这是小娟,我老家的表妹。带孩子来城里看病,没地方住,我就让她们在家里住两天。”
我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目光在躲,不看我的脸,看的是我身后的墙。
“你什么时候有个表妹了?结婚十年,我没听说过你有个表妹。”
“远房的,平时不怎么走动。”
那个叫田小娟的女人站在旁边,抱着孩子,脸上挂着礼貌的微笑,一句话都不插。她像是排练过一样,知道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那个小女孩窝在她怀里,咬着苹果块,大眼睛看着我,懵懵懂懂的。
“要住几天?”
“两三天,看完病就走。”罗志刚抢着回答。
我点了点头,没再说什么。我走进卧室,关上门,坐在床沿上。床头柜上放着罗志刚的手机,屏幕亮着,微信消息弹出来一条。我低头看了一眼,发消息的人备注是“小娟”,消息内容是:“她没怀疑吧?”
我盯着那四个字看了五秒钟。然后我把手机放回原位,屏幕朝下。
第2节 坦白
那天晚上田小娟和孩子睡了客房。罗志刚睡在沙发上,我睡主卧。门关着,但我知道他没睡着,因为我在黑暗里睁着眼睛躺了两个小时,听到他在客厅里翻来覆去,沙发弹簧吱嘎吱嘎地响。
第二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田小娟已经走了。茶几上的一次性纸杯和塑料水杯都不见了,垃圾桶里也没有。她连垃圾都带走了,收拾得干干净净,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罗志刚坐在餐桌旁边,面前放着一碗粥,没动。他看到我出来,站了起来。
“敏敏,我有话跟你说。”
我坐下来,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等着他开口。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他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翻了几张照片,放在我面前。
照片上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男人是罗志刚,穿着我没见过的一件灰色夹克,搂着那个女人的肩膀。女人是田小娟,穿着一件红色羽绒服,肚子隆起,怀孕五六个月的样子。背景是一个县城汽车站的候车室,地上铺着褪色的瓷砖,墙上挂着红底白字的标语牌。
后面还有几张。一张是田小娟抱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罗志刚站在床边,手里提着一个果篮。一张是一个两三岁的男孩坐在学步车里,背景是一间贴着碎花墙纸的客厅。一张是一家四口的合照——罗志刚、田小娟、那个男孩,还有昨天那个小女孩。四个人挤在一张红色布艺沙发上,对着镜头笑。
一张一张,像连环画一样,拼出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生。
“六年了。”他说。
我没有接话。
“我跟小娟在一起六年了。大宝今年五岁,女孩三岁。”
六年。我跟罗志刚结婚十年。也就是说,结婚第四年的时候,他在外面就有了另一个家。儿女双全,凑了一个好字。
“你每个月说要回老家看你妈,就是去看他们?”
他点了点头。
“你过年有时候不回来,也是在那边过的?”
他又点了点头。
我把手机推回他面前。屏幕还亮着,那张全家福定格在画面里,四个人都在笑,笑得整整齐齐的,像年画上的人。
“罗志刚,你儿女双全了,还需要我原谅什么?”
他抬起头看着我,眼圈是红的,下巴上的肉在抖。
“敏敏,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我就是一时糊涂,被她缠上了,甩不掉。我心里只有你,你知道的——”
“你心里有我,然后在外面生了两个孩子?”
他张了张嘴,说不出话来。
“离婚吧。”
“敏敏——”
“我说离婚。”
我站起来,走进卧室,关上门。我靠在门板上,听到他在客厅里喊我的名字,喊了好几声,然后安静了。过了大概十分钟,我听到他在打电话,声音压得很低,但隔着一道门我还是隐约听到了几个字:“她知道了……不行……你别过来了……”
我蹲下来,把脸埋在膝盖里。没有哭。我只是觉得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那种累。
第3节 第二个孩子
我请了一天假,没去上班。
罗志刚也没出门。他一直坐在客厅里,手机响了好几次,他看了一眼就按掉了。第四次响的时候,他接了起来,走到阳台上说了几句。我坐在卧室里,隔着玻璃门,听不清他说什么,但他的语气很急,像是在跟什么人吵架。
他挂了电话走进来,站在卧室门口,欲言又止。
“还有一个事,我得跟你说。”
“你说。”
“除了那两个,还有一个。”
我抬起头看着他。
“谁?”
“小娟她妹。”
我盯着他,没听懂。或者说我听懂了,但不敢相信自己听懂了。
“你说什么?”
“她妹。田小丽。我跟她也有过一个孩子,但没生下来。”
我站起来,走到他面前。
“罗志刚,你到底有几个家?”
他不说话。
“一个田小娟不够,你还搭上人家妹妹?”
“不是你想的那样——”
“那是哪样?你跟我说,那是哪样?”
他又不说话了。他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像一个做错事被老师抓到的小学生。但他不是小学生,他是一个四十三岁的男人,结婚十年,在外面有两个女人,三个孩子——一个出生了,一个没出生,还有一个我不知道还有没有。
“还有吗?”
“没了。真的没了。”
我看着他。这个男人跟我同床共枕了十年,我自以为很了解他。他喜欢吃红烧肉,不吃香菜,睡觉打呼噜,袜子永远不翻面直接扔进洗衣机。我以为这就是他的全部。结果他还有另一面,那一面藏了六年,藏出了两个孩子,藏出了另一个家庭。
“罗志刚,你不累吗?”
他愣了一下,没明白我在问什么。
“在两个家之间跑来跑去,撒谎圆谎,记住两边不同的节日和生日,记住对谁说过什么话、没说过什么话。你不累吗?”
他低下头,没有回答。
“我替你累。”
我转身走回卧室,关上门,拿起手机给李姐发了一条消息:“帮我打听一下,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李姐秒回了三个字:“出啥事了?”
我打了四个字:“他要成亲。”
打完这四个字,我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觉得自己这句话说得还挺幽默的。但这种幽默一点都不好笑。
第4节 离婚
离婚的事拖了两个月。
不是我不坚决,是罗志刚一直在拖。他先是求我原谅,跪在地上哭,说自己是被田小娟设计了,说那两个孩子都不是他想要的,说他一辈子只爱我一个人。他哭得很真诚,鼻涕眼泪糊了一脸,声音都哭哑了。
然后他发现哭没用,又开始耍赖。他把家里的存折和银行卡藏了起来,说财产一人一半可以,但他要先算清楚这些年他为这个家付出了多少。他翻出一堆票据,水电费、物业费、买菜的钱,甚至连给我妈买的一箱牛奶都算了进去。
李姐知道之后气得拍了桌子:“他还是个男人吗?”
我说:“他是。他只是不想做人了。”
最后我让步了。房子归我,存款一人一半,车归他。罗志刚算了一下,觉得不吃亏,终于同意了。
去民政局那天是个星期三,天气很好,阳光亮得刺眼。我穿了一件白色衬衫,没有化妆。罗志刚穿了一套西装,是他最好的一套,结婚的时候穿的就是这套。他站在民政局门口,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看起来不像是去离婚的,倒像是去参加别人的婚礼。
办手续的工作人员是个中年大姐,戴着老花镜,看了看我们的材料,又抬头看了看我们俩,问了一句:“想清楚了?”
“想清楚了。”我说。
罗志刚没说话。
大姐叹了口气,在表格上盖了章,把离婚证递给我们。红色的封皮,跟结婚证一模一样,只是里面的字不一样了。
走出民政局的大门,罗志刚站在台阶上,看着我,嘴巴动了动,像是还想说什么。我没给他机会,转身往公交站走。
走了大概十几步,我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志刚哥。”
我回过头。
马路对面停着一辆灰色的面包车。田小娟站在车旁边,穿着一件碎花裙子,怀里抱着那个小女孩,手里牵着一个男孩。男孩四五岁的样子,穿着一件蓝色条纹T恤,瘦瘦小小的,站在她腿边,怯生生地看着马路这边。
一家四口。整整齐齐的。
罗志刚走下台阶,朝他们走过去。他弯腰抱起那个女孩,女孩搂着他的脖子,叫了一声“爸爸”。田小娟伸手帮他整了整衣领,动作很自然,像是做了无数次。然后她抬起头,隔着马路看了我一眼。
那个眼神很短,不到两秒钟。不是挑衅,不是愧疚,不是同情。是一种很平静的打量,像是在确认什么。确认完了,她就低下头,牵着男孩的手,上了面包车。
车门关上,面包车发动了,汇入车流,很快就看不见了。
我站在公交站台上,手里攥着那本离婚证,阳光照在红色的封皮上,烫金的字闪闪发亮。
第5节 空房子
离婚后的第一个月,最难熬的是晚上。
房子很大,两室一厅,当初买的时候觉得宽敞,现在一个人住着,觉得空得慌。客厅里少了罗志刚的烟灰缸和茶壶,卫生间里少了他的剃须刀和牙刷,衣柜里少了他那一半的衣服。这些空白像一个个洞,到处漏风。
我把他的东西全部清理了出来,装了三个大号的蛇皮袋。衣服、鞋子、皮带、剃须刀、他收藏的那些茶壶和烟灰缸、床头柜里翻出来的半盒没开封的安全套——看到那盒安全套的时候我愣了一下,然后把它扔进了袋子里,系紧了袋口。三个袋子摞在客厅门口,叫了一辆废品回收的三轮车,全部拉走了。
三轮车师傅临走的时候问了我一句:“都不要了?”
“都不要了。”
他点了点头,蹬着三轮车走了。我站在单元门口,看着那三个袋子堆在车斗里,越来越远,拐了个弯,不见了。
但晚上还是会失眠。
躺在那张双人床上,左边空了一大片,伸手摸过去,床单是凉的。我试过睡在正中间,但更睡不着了,总觉得姿势不对。后来我干脆把左边的枕头和被子都收进了柜子里,只留下自己这一半,强迫自己习惯这个宽度。
李姐来看我,带了一瓶白酒。她体育老师出身,酒量好,一个人能喝大半瓶。我平时不喝酒,但那天晚上陪她喝了。两个人坐在客厅的地板上,靠着沙发,一人一个杯子,电视开着但谁都没看。
喝到第三杯的时候,我开始上头了。不是晕,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像是有什么东西堵在胸口,想出来又出不来。
李姐看着我说:“想哭就哭,我又不会笑话你。”
我说我不想哭。说完这句话,眼泪就掉下来了。没有声音,没有铺垫,就那么毫无征兆地淌了满脸。我用手背擦了一下,没擦干,又擦了一下,越擦越多。
李姐没说话,把酒杯放下,挪过来挨着我坐下,伸手搂住了我的肩膀。她的手掌很厚实,拍在我肩上的时候带着一种体育老师特有的力道,不轻不重,刚刚好。
我靠在她肩膀上,哭了好久。她什么都没说,就那么搂着我,偶尔拍两下。窗外的路灯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拉出一道细细的光线。楼下有一只野猫在叫,叫了几声就不叫了。
第6节 重新开始
离婚后的第三个月,我申请调到了高中部。
初中部太闲了,闲下来就容易胡思乱想。高中部不一样,早自习七点二十开始,晚自习九点四十才结束,一天排得满满当当的。备课、上课、批作业、盯自习,累到回到家里洗完澡倒头就睡,根本没时间想那些有的没的。
校长一开始不太同意,说高中部压力大,怕我吃不消。我说我吃得消,我现在就需要压力大的活。他看了我一会儿,大概是从我脸上看出了点什么,没再多问,批了。
高中部果然忙。我带两个班的语文,其中一个班是高三毕业班,课业重,学生压力大,家长的要求也多。我第一次月考摸底的时候,全班四十五个人,作文平均分不到及格线。我把所有卷子抱回家,改到凌晨两点,第二天上课的时候嗓子哑得说不出话。
但忙起来确实有用。晚上躺到床上的时候,脑子想的全是明天的教案和哪个学生的作文偏题了,没空去想罗志刚,没空去想那六年,没空去想那两个孩子。
有一天放学后,我在办公室批作业。一个男生敲门进来,手里拿着一本作文本,说是补交的。我接过来翻开看了一眼,字写得很工整,内容也不错,比他上一篇进步了不少。
“写得挺好的,继续保持。”
他点了点头,转身走了两步,又停下来,回头说了一句:“方老师,你笑起来好看,多笑笑。”
我愣了一下。他挠了挠头,不好意思地跑了出去。
我坐在办公桌前,手里还握着红笔,笔尖悬在半空中。我转头看了一眼窗户玻璃上映出来的自己的脸,表情很平静,嘴角没有弧度。我试着咧了一下嘴,玻璃上的人也跟着咧了一下,看起来有点别扭,像是很久没有做过这个动作,肌肉都忘记了该怎么配合。
第7节 三年
三年过得很快。
快到什么程度呢?快到我觉得自己刚搬进高中部办公室,转眼就已经送走了两届毕业生。快到李姐的女儿都上小学一年级了,我记得她刚怀孕的时候还跟我抱怨孕吐太难受。快到小区楼下那棵被台风刮断的梧桐树,新栽的树苗都已经长到两层楼高了。
这三年里我做了几件事。评上了高级职称,工资涨了一截。把开了八年的旧车卖了,换了一辆新的,白色的,自动挡,开起来比那辆手动挡的老爷车省力多了。把家里重新装修了一遍,墙壁重新粉刷,换了新地板,厨房和卫生间的瓷砖全部敲掉重铺,客厅的旧沙发也扔了,换成了一张浅灰色的布艺沙发,坐上去软硬适中,一个人躺着刚好。
装修工人撤场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站在客厅里,看着焕然一新的房子。墙是新刷的,地板是新铺的,灯是新换的。所有跟罗志刚有关的痕迹都被抹掉了,这间房子终于完全属于我了。
我以为我已经完全走出来了。
三年,一千多个日夜,足够让一个人的伤口结痂、脱落、长出新的皮肤。我每天按时上下班,周末跟李姐逛逛街吃吃饭,假期报了个瑜伽班,偶尔跟同事出去唱个KTV。日子过得不算精彩,但平稳,踏实,不需要对任何人交代,不需要等任何人回家。
我甚至开始觉得,一个人过也挺好的。不用迁就谁的口味,不用忍受谁的鼾声,不用在周末一大早被拖起来去拜访根本不熟的亲戚。冰箱里想放什么就放什么,遥控器想按哪个台就按哪个台,洗完澡可以不穿衣服在客厅里走来走去。
自由是有代价的,但这个代价我已经付清了。
那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我刚从超市回来,买了些水果和酸奶,正把东西往冰箱里塞的时候,门铃响了。
我以为是李姐,她说过周末要来拿我给她女儿织的围巾。我擦了擦手,走过去开了门。
门外站着罗志刚。
他比三年前老了很多。头发白了一半,脸上的皱纹深了,眼袋垂着,像是很长时间没有好好睡过觉。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夹克,领口磨得发亮,袖口有一根线头脱了出来,晃晃悠悠地挂在手腕旁边。
他旁边站着一个小男孩。
男孩大概五六岁,瘦瘦小小的,穿着一件蓝色的卫衣,袖子有点长,盖住了半个手背。他低着头,抓着罗志刚的衣角,不敢看我。
罗志刚把孩子往前推了推,一只手搭在他的肩膀上,另一只手摸了摸孩子的后脑勺。
“儿子,快叫妈。”
男孩抬起头,看着我。
那张脸冲进我视线的那一刻,我的手扶住了门框。
第8节 那张脸
我盯着那个孩子的脸,脑子里嗡嗡的。
不是因为他长得像罗志刚。是因为他长得像我。
眉眼像我,鼻梁像我,嘴巴的弧度也像我。不是那种“有点像”的程度,是那种任谁看了都会说“这孩子跟你一个模子刻出来的”的程度。我小时候的照片跟眼前这张脸重叠在一起,几乎分不出区别。
“妈妈。”他叫了一声。
声音很小,怯生生的,像是怕叫错了会被骂。
我往后退了一步,没有应他。我抬头看着罗志刚,压低声音说:“你进来。”
罗志刚让男孩坐在客厅沙发上,从口袋里掏出一部旧手机打开动画片给他看。孩子很乖,接过手机就低头看,不吵不闹,小腿悬在沙发边缘晃荡着,够不着地面。
我把罗志刚拉到楼道里,关上了家门。
“你到底想干什么?”
“敏敏,我实在是没办法了。”他的声音带着哭腔,但不是装的,是真的快要哭出来的那种,“田小娟跑了。她把两个孩子都丢给我,一个人走了。我实在养不了,两个啊,我一个人怎么养?我就想着,你能不能帮我带一个?”
“你的儿子,凭什么让我养?”
他低下头,沉默了一会儿。然后他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但每一个字都像钉子一样扎进我的耳朵里。
“因为他长得像你。”
我愣住了。
“你什么意思?”
“你看到他的脸了。他长得像你,不像我。你难道不觉得奇怪吗?”
“罗志刚,你把话说清楚。”
他又沉默了。他靠在楼道的墙上,双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盯着地上的瓷砖缝隙看了很久。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的眼睛。
“敏敏,小宝是你生的。”
第9节 李姐的提醒
我把罗志刚赶走了。
不是因为我信了他的话,是因为他站在楼道里说出那句话的时候,我的脑子里一片空白,我需要时间消化。我把他和他的儿子推出了单元门,锁上了防盗门,靠在门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气。
那个男孩被罗志刚牵着往外走的时候,回头看了我一眼。那个眼神我到现在都记得——不是委屈,不是怨恨,只是一种很单纯的困惑,像是不明白为什么这个阿姨不让他进门。
我在门后站了大概五分钟,然后走到客厅,坐在沙发上,盯着茶几上那个男孩坐过的地方。沙发垫上有一个浅浅的凹痕,是他坐过的痕迹。茶几上放着一颗糖,是他从口袋里掏出来的,大概是罗志刚塞给他的,走的时候忘了带走。
我拿起那颗糖,大白兔奶糖,包装纸皱巴巴的,边角都磨毛了,像是装在口袋里揣了很久。
我把糖放在手心里,攥紧,糖纸的边缘硌着掌心的纹路,微微的疼。
我拿起手机,给李姐打了一个电话。响了不到两声她就接了,背景音是菜市场的嘈杂声,她应该在买菜。
“李姐,你现在方便说话吗?”
“方便方便,你说,咋了?”
“罗志刚今天来找我了。”
电话那头安静了两秒。然后李姐的声音高了八度:“他还敢来找你?他找你干啥?”
“他带了一个孩子来。说是我生的。”
电话那头彻底安静了。菜市场的嘈杂声还在,但李姐没有说话。过了几秒,我听到她对旁边的人说了一句“老板等一下”,然后是脚步声,她应该是走到了一个安静的地方。
“方敏,你把话再说一遍。”
我把罗志刚说的话原原本本告诉了她。包括那个孩子的长相,包括罗志刚说的那句“小宝是你生的”,包括田小娟跑了、把两个孩子都丢给了罗志刚的事。
李姐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她问了一句:“那孩子真的长得像你?”
“像。像到我看到他的第一眼,心脏都快停了。”
“你打算怎么办?”
“我不知道。”
“方敏,我跟你说一句不好听的。如果那孩子真是你的,你得搞清楚一件事——他是怎么变成田小娟的孩子的。十年前你流产的时候,你在手术台上,罗志刚在外面。医生出来跟他说了什么,你知不知道?”
我握着手机,手指一点一点地收紧。
“我不知道。”
“那就去查。”
第10节 翻旧照片
挂了李姐的电话之后,我翻出了家里的旧相册。
那本相册压在衣柜最底层的抽屉里,上面摞着几件不穿的厚毛衣。我搬开毛衣,把相册抽出来,吹了吹封面上积的一层薄灰。相册是红色的硬壳封面,边角已经磨损了,露出里面白色的纸板。
我翻开第一页,是我大学毕业那年的照片。穿着学士服站在学校门口,手里拿着毕业证书,笑得没心没肺的。那时候刚认识罗志刚,他追我追得紧,每天骑摩托车到学校门口等我下课。
翻到第五页,是我和罗志刚的结婚照。两个人都很年轻,穿着租来的礼服和婚纱,站在影楼的假背景前面,背后是一片手绘的海滩和椰子树。罗志刚笑得憨厚,露出一排整齐的牙齿,一只手搂着我的腰。我当时觉得这个男人老实可靠,一辈子都不会骗我。
翻到第十页,是我小时候的照片。
我妈喜欢给我拍照,从小到大拍了好几本相册。我一张一张地翻,翻到五六岁那几年的照片时,我的手停了下来。
照片上的小女孩扎着两个羊角辫,穿着一件碎花裙子,站在老家院子里的枣树下面,手里捧着一个刚摘下来的青枣,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圆圆的脸,弯弯的眉毛,翘翘的鼻头,嘴巴抿着的时候嘴角微微向上翘。
跟今天下午坐在我家沙发上的那个男孩,一模一样。
我把照片从相册里抽出来,拿到灯光下面,凑近了看。然后又打开手机,翻出刚才趁罗志刚不注意偷拍的那张男孩的照片——他低头看动画片的时候,我从侧面拍了一张侧脸。
两张照片并排放在一起。一张是三十年前的我,一张是三十分钟前的他。
眉眼、鼻梁、嘴唇的弧线、下巴的轮廓,像是复印机印出来的。
我放下手机,靠在椅背上,盯着天花板。客厅的灯是LED的白光,亮得有些刺眼,但我没有闭眼。我盯着那团白光,脑子里翻来覆去只有一个念头:如果那个孩子真的是我的,那十年前我躺在手术台上“流掉”的那个孩子,到底发生了什么?
第11节 查时间线
我翻出了十年前所有的医疗单据。
它们被我塞在一个牛皮纸档案袋里,混在一堆旧证件和发票中间。离婚的时候我清理过一次杂物,但这个档案袋我留了下来,说不清为什么,可能就是随手一放,没舍得扔。
我把里面的东西全部倒在茶几上。挂号单、缴费单、B超报告单、化验单、处方笺,花花绿绿的一大片,纸张已经泛黄了,边角脆得轻轻一碰就裂。我按照时间顺序把它们一张一张排开,像拼图一样拼出了十年前那段日子的全貌。
怀孕六周的时候,我第一次去医院做产检。B超单上写着“宫内早孕,可见胎心搏动”。罗志刚陪我去的,他站在B超室门口等我出来,问我怎么样,我说挺好的,有胎心了。他笑了一下,那个笑容我当时觉得很欣慰,现在回想起来,那个笑容根本没有到达眼底。
怀孕十二周的时候,我开始出现一些异常症状。少量的出血,小腹隐隐作痛。我去医院检查,医生说是先兆流产的迹象,开了保胎的药,让我卧床休息。罗志刚当时说了一句话:“要不这个孩子别要了吧,你身体要紧。”
我说不行,我要生。
他没有坚持,但也没有表现出任何失落。他只是点了点头,说了一句“那你自己看着办吧”,然后转身去厨房煮面条了。那个背影我现在才读懂——不是无奈,是无所谓。
怀孕十四周的时候,流产了。
那天晚上的事情我记得很清楚。晚饭后我突然开始剧烈腹痛,然后是大出血。罗志刚打了120,救护车来的时候我已经痛得说不出话了,只记得他握着我的手,手心里全是汗。
后来的事情,都是他告诉我的。他说我进了手术室,医生说孩子保不住了,做了清宫手术。他在手术室外面等了两个小时,医生出来跟他说“大人没事,孩子没保住”。他说他签字同意了。
我从来没有怀疑过这个版本。
但现在我坐在客厅里,看着摊了一茶几的单据,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我没有找到手术同意书的复印件。按照医院的规定,手术同意书应该一式两份,一份留医院存档,一份交给患者本人。但我翻遍了整个档案袋,没有找到。
我拿起手机,给我当年产检的那家医院打了一个电话。接线员转了好几个科室,最后妇产科的一个护士接了电话。我报了自己的名字和身份证号,问能不能调取十年前的病历档案。
护士查了一会儿,回复我说:“方女士,您当年的病历我们已经按规定销毁了。按照规定,门诊病历保存十五年,住院病历保存三十年。但您当时是门诊处理的,没有住院记录,所以病历已经过了保存期限。”
“没有住院记录?”
“对,系统里查不到您的住院信息。”
我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盯着茶几上那张B超单发呆。门诊处理的,没有住院。也就是说,我当年“流产”的时候,连院都没有住。一个十四周的孕妇大出血,被救护车送到医院,做完手术后连院都不用住就直接回家了?
这不合理。
第12节 病历本
第二天是周日,我一大早就出了门。
我没有去那家大医院,而是去了当年社区医院。我记得怀孕初期去过那里做过一次常规检查,社区医院的病历本应该还在,那里的病历是手写的,不像大医院那样几年就清一次数据。
社区医院还在老地方,门面重新装修过,比以前亮堂了不少。挂号窗口后面坐着一个年轻姑娘,我说我想调一下十年前的旧病历,她抬头看了我一眼,表情有些为难:“十年前的病历?不一定找得到了,我帮您问问。”
她打了个电话,说了几句,然后让我去二楼找档案室的刘姐。
刘姐是个五十多岁的中年妇女,戴着老花镜,正在整理一堆泛黄的文件夹。我说明来意之后,她摘下老花镜看了我一眼:“你叫什么名字?”
“方敏。”
她转过身,在一排铁皮柜子前面蹲下来,拉开最底下的一个抽屉。抽屉里塞满了牛皮纸档案袋,按年份分类。她翻了半天,抽出一个边角卷起的档案袋,吹了吹上面的灰,递给我。
“十年前的都在这里了,你自己找找。”
我接过来,打开,里面是几十本病历本,按姓氏拼音排序。我翻到F那一沓,找到了自己的名字。
病历本的封面已经磨损了,边角卷了起来,封面上用圆珠笔写着“方敏”两个字,字迹有些褪色了。我翻开第一页,是我来建小卡时的记录,上面有我的签名。一页一页往后翻,记录都很简单,无非是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这些常规数据。
翻到最后一页的时候,我的手指停住了。
最后一页的记录日期,是我“流产”前三天。上面写着:“孕妇自述无不适,胎心正常,建议按期产检。”下面有医生的签名,日期戳清清楚楚。
三天前胎心还正常,三天后就大出血流产了?
我合上病历本,盯着封面看了很久。然后我翻到第一页,重新看了一遍建卡记录。上面有一栏是“配偶信息”,写着罗志刚的名字和身份证号。旁边还有一栏是“既往孕产史”,那一栏是空白的。
但我的目光落在了最底下的一行小字上。那是一行铅笔写的字,很淡,像是写完之后又被人擦过,但没有擦干净。我凑近了看,辨认了半天,认出几个字:“建议遗传咨询。”
遗传咨询?
我拿着病历本走到窗口,借着自然光又看了一遍。没错,确实是“建议遗传咨询”六个字,铅笔写的,字迹很潦草,像是随手记的备注。但这行字被擦过了,如果不是铅笔的痕迹渗进了纸纤维里,根本看不出来。
我拿出手机拍了一张照片,然后把病历本还给了刘姐,说了声谢谢。走出社区医院的大门,我站在台阶上,阳光照在脸上,暖洋洋的,但我的手是凉的。
第13节 血型
从社区医院回来后,我做了一件事。
我翻出了家里的户口本。我的户口一直没有迁走,还在娘家那边。罗志刚的户口页也在上面,离婚的时候忘了去派出所变更婚姻状况。我翻到罗志刚那一页,上面有他的身份证号,但没有血型信息。
我又翻出自己的那一页。我的血型是A型,我记得很清楚,大学体检的时候验过,后来献血的时候也验过,都是A型。
罗志刚的血型是什么?
我回忆了很久,想不起来。他从来没有跟我聊过这个话题,我也从来没有问过。结婚十年,我竟然不知道我丈夫的血型。
我拿起手机,翻到罗志刚的号码。离婚后我没有删他的联系方式,但也从来没有主动打过。我盯着那个号码看了几秒,拨了过去。
响了四声,他接了。声音有些警惕:“喂?”
“罗志刚,我问你一件事。你是什么血型?”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他说:“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告诉我就行了。”
“B型。怎么了?”
“没什么。”
我挂了电话。
A型。B型。A型和B型的父母,可以生出A型、B型、AB型的孩子,但生不出O型。
我坐在沙发上,把手机放在茶几上,屏幕朝上。屏幕还亮着,通话记录里显示着刚才那通电话的时长——四十七秒。
罗志刚是B型。我是A型。
罗小宝的血型,我记得罗志刚以前无意中提过一次。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大概是他刚跟田小娟在一起没多久的时候,有一次他接了一个电话,挂了之后随口说了一句“小宝生病了,O型血不好配血小板”。我当时没在意,只是“嗯”了一声,继续低头吃饭。
但现在这句话像一颗子弹一样,从记忆的深处射了回来。
O型。
A型和B型,生不出O型的孩子。
除非罗小宝不是我生的。但如果罗小宝不是我生的,他为什么长得跟我一模一样?为什么罗志刚要特意带着他来找我,让他叫我妈?
除非——
除非罗小宝是我生的,但不是我“生”的。
我站起来,在客厅里走了两圈。走到第三圈的时候,我停下来,拿起手机,拨了李姐的号码。
“李姐,你认识靠谱的私家侦探吗?”
第14节 质问
两天后,我约了罗志刚见面。
地点选在离我学校不远的一家快餐店。中午,店里人多,嘈杂,不容易被人注意到。我选了一个靠角落的位置,点了两杯可乐,坐着等他。
他到的时候迟了十几分钟。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夹克,头发乱糟糟的,下巴上冒出了青色的胡茬,整个人看起来比上次见面又憔悴了几分。他在我对面坐下来,看了一眼桌上的可乐,没有动。
“找我什么事?”
我从包里拿出一个牛皮纸信封,放在桌上,推到他那一边。
“这是什么?”
“打开看看。”
他狐疑地看了我一眼,打开信封,抽出里面的东西。是几张照片的打印件。第一张是我小时候的照片,第二张是罗小宝的照片,第三张是把两张照片放在一起的对比图。眉眼、鼻梁、嘴巴,一一对应,用红线标了出来。
罗志刚看着那几张照片,手停住了。
“罗志刚,我再问你一遍。罗小宝到底是谁的孩子?”
他没有说话。他把照片放回信封里,推到桌子中间,端起可乐喝了一口。他的手在抖,可乐的液面在杯口晃动,差点洒出来。
“你知道了也好。”
他放下杯子,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小宝是你生的。”
尽管我已经猜到了,但亲耳听到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的耳朵还是嗡的一声响。
“十年前你根本就没有流产。医生把你推进手术室之后,我让医生做了剖腹产。孩子取出来之后,我让小娟抱走了。”
我盯着他,手指攥着可乐杯,杯壁被捏得微微变形。
“你疯了?”
“我没疯。那时候我们不想要孩子,你知道的。我刚做生意,欠了一屁股债,哪养得起孩子?小娟正好想要一个孩子,她跟她当时的男朋友一直怀不上,我就想着,反正我们也不要,不如给她——”
“那是我的孩子!你有什么资格把他送给别人?”
“我这不是没办法吗!”他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引得旁边桌的客人回头看了一眼。他压低了声音,凑近了一些,“你以为我想这样?那几年我压力多大你知道吗?每天睁开眼就是银行的催债电话,晚上睡不着觉,头发一把一把地掉。再来一个孩子,我怎么养?”
“所以你就可以替我做决定?你就可以把我的孩子拿走,当成别人的孩子养了五年?”
他不说话了。
我站起来,端起桌上那杯可乐。他看着我的动作,身体往后缩了一下,以为我要泼他。但我没有。我把可乐杯放在桌上,转身走了。
走到门口的时候,我听到他在身后喊了一声:“方敏!”
我停了一下,但没有回头。
“小宝现在需要一个妈。你跟他说过话,他也喜欢你。你要是愿意——”
我推开门,走了出去。秋天的风吹在脸上,凉飕飕的,我的眼眶干得发疼,一滴眼泪都没有。
第15节 田小娟的电话
从快餐店出来之后,我没有回家。我在街上走了很久,漫无目的地走,穿过三条街,两个十字路口,一个菜市场。菜市场里人声嘈杂,卖鱼的在大声吆喝,买菜的在大声砍价,活鸡在笼子里扑腾着翅膀,扬起一片灰尘和羽毛。我站在一个卖豆腐的摊位前面,盯着白花花的豆腐看了好几分钟,卖豆腐的大婶问我买不买,我说不买,然后转身走了。
走到一条河边的时候,我停下来,靠着栏杆,掏出手机。
我翻到了田小娟的号码。这个号码是离婚后不久,李姐帮我查到的。我当时存了,但从来没有打过。我不知道打通了该说什么,是该骂她还是该质问她,还是该求她把孩子还给我。
但我还是拨了。
响了很久,久到我以为不会有人接了。然后电话接通了,那边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很平静,像是早就知道我会打这通电话。
“方姐。”
她叫我方姐。跟三年前在我家客厅里叫我“姐姐”时一样的语气,自然得像是在叫一个熟人。
“田小娟,我想跟你谈谈。”
“谈什么?”
“谈孩子。”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她说:“方姐,那个孩子不是我的。我养了他五年,也够了。”
“你当初为什么要答应?”
“因为我也想要一个孩子。我那会儿刚结婚,怀不上,婆家天天给我脸色看。志刚哥跟我说他有个办法,说他老婆肚子里有一个,生下来给我养,没人会知道。我当时觉得这是个好主意。”
她的声音很平静,像是在讲一件跟自己无关的事情。
“后来呢?你自己生了孩子之后,就不要他了?”
电话那头又沉默了几秒。然后她笑了一下,那个笑声很轻,带着一点自嘲:“方姐,人心都是偏的。亲生的跟不是亲生的,你让我怎么一样对待?我承认我不是好人,但我至少没有把他扔在马路上。”
“你现在就把他扔给罗志刚了。”
“罗志刚是他亲爹,跟着他总比跟着我强。”
“那你知道罗志刚现在想把孩子塞给我吗?”
电话那头安静了。过了好一会儿,田小娟的声音再次响起,这一次她的语气有了一丝变化,不再是那种平静的淡漠,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
“方姐,那个孩子是你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她挂了电话。
我握着手机,站在河边。风吹过来,河面上的波纹一圈一圈地荡开,倒映着灰白色的天空。我把手机放进口袋里,靠着栏杆,站了很久。
第16节 接孩子
挂了田小娟的电话之后,我在河边站了很久。风吹得脸发麻,手指冰凉,但我没有动。脑子里翻来覆去就一件事——那个孩子,现在在哪儿?
我拨了罗志刚的电话。响了五六声他才接,背景音很嘈杂,有汽车喇叭声和小贩的叫卖声。
“你在哪儿?”
“在菜市场。买菜。”
“小宝呢?”
“跟着我呢。怎么了?”
“你们现在住在哪儿?”
他沉默了一下,报了一个地址。城中村,离我这儿大概七公里,那一带全是自建房,租住的都是进城打工的人。我挂了电话,拦了一辆出租车。
车子拐进城中村的巷子时,天已经快黑了。路两边挤满了各种小摊,卖烤串的、卖水果的、卖手机贴膜的,油烟和吆喝声混在一起,整条巷子闹哄哄的。出租车在巷口停下来,司机说里面开不进去了,我付了钱下车,按着罗志刚给的地址找过去。
那是一栋四层高的自建房,外墙贴着白色的瓷砖,已经被油烟熏得发黄了。一楼是一家麻辣烫店,热气从门口涌出来,带着浓烈的花椒味。我绕过门口的塑料凳子和成堆的啤酒瓶,从旁边的楼梯上了二楼。
201室。门是关着的,门上的油漆剥落了大半,露出底下灰色的铁皮。我敲了三下。
门开了。罗志刚站在门内,系着一条围裙,围裙上沾着油渍,手里还握着锅铲。他看到是我,愣了一下,然后侧身让开了一条缝。
“进来吧。”
屋子里很小,一间卧室加一个开放式厨房,总共大概二十平米。家具很少,一张折叠桌、两把塑料凳子、一张靠在墙角的单人床。床上铺着格子床单,枕头边放着一辆玩具小汽车。电视柜上摆着一台老式的小电视机,正在放动画片。
罗小宝坐在床边,手里捧着一个碗,碗里装着半碗面条。他抬头看到我,筷子停在半空中,眼睛亮了一下,但又不敢确定什么,低下头继续扒面条,但扒的速度明显慢了,他在偷偷看我。
我站在屋子中间,环顾了一圈。墙角堆着几个纸箱,里面装着孩子的衣服和玩具。晾衣架上挂着几件小孩的衣物,洗得发白了,边角都起了毛球。灶台上的锅冒着热气,里面煮着简单的青菜面条,油花很少。
“你们就住这儿?”
“暂时的。等我找到稳定的活再换。”
“你找活了吗?”
他没说话。
我低头看着罗小宝。他吃得很慢,一根一根地挑着面条,碗里的青菜被他拨到了一边。他穿着一件旧卫衣,袖口有点长,吃东西的时候袖子沾到了汤汁,他用自己的袖子擦了一下。
“小宝,吃饱了吗?”
他抬起头,看着我,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吃饱了还是没吃饱?”
他小声说:“吃饱了。”
但他碗里还剩大半碗面条。
我蹲下来,看着他的眼睛。他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跟我小时候一模一样。他看着我的时候,眼神里带着一种小心翼翼的期待,像是一只看不清人脸的小动物,不确定眼前这个人会不会伤害他。
“跟阿姨走,好不好?”
他看了罗志刚一眼。罗志刚站在灶台旁边,背对着我们,没有说话。
他又看着我,犹豫了一下,然后放下了筷子,从床上滑下来,站在我面前。他穿着一双大了不少的拖鞋,啪嗒啪嗒地走到门口,回头看了罗志刚一眼。
罗志刚没有回头。
我牵起他的手。他的手很小,很凉,五根手指细细的,握在我的掌心里,像一把还没长开的树枝。他乖乖地跟着我走出了那间屋子,走下楼梯,穿过那条热闹的巷子,坐上了出租车。
一路上他都没有说话。他坐在后排,靠着车门,小手抓着安全带的带子,眼睛看着窗外飞速后退的街景。霓虹灯的光在他脸上一明一灭地闪过,他的表情很安静,看不出是高兴还是难过。
我坐在他旁边,好几次想开口说点什么,但不知道该说什么。我能说什么呢?说我是你妈妈?说我十年前不知道你的存在?说你爸爸把你从我身边偷走了?
我什么都说不出来。
第17节 相处
罗小宝在我家住下来了。
他比我想象中要乖得多。乖到什么程度呢?他早上起床会自己叠被子,虽然叠得歪歪扭扭的,但他会叠。吃饭的时候不挑食,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连青椒和胡萝卜都吃,嚼得慢吞吞的,但一口不剩。看电视的时候音量调得很小,问他能不能调大一点,他说不用,这样就行了。
他从来不主动要东西。我带他去超市,问他想吃什么零食,他站在货架前面看了很久,最后指了一包最便宜的小饼干。我说你可以选别的,他摇了摇头,说这个就够了。
这种乖不正常。这不是天性,这是被训练出来的。是一个孩子在不稳定的环境里学会的生存策略——不添麻烦就不会被嫌弃,不主动要东西就不会被拒绝。
第三天晚上,我半夜起来喝水。走出卧室的时候,看到走廊尽头有一丝光亮。罗小宝的房间门虚掩着,里面有光透出来。
我轻轻推开门。
他坐在床上,抱着枕头,没有开灯。光是从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路灯灯光,昏黄的一缕,照在他的脸上。他在哭,没有声音,眼泪无声地淌了一脸,他用袖子擦了一下,又擦了一下,但擦不完。
我走过去,在床边坐下来。
“小宝,怎么了?”
他吓了一跳,大概是没想到我会进来。他往后缩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小声说了一句:“我想妈妈。”
“你说的妈妈,是田妈妈吗?”
他点了点头。
“田妈妈对你好吗?”
他犹豫了一下,然后摇了摇头。摇得很轻,像是怕被人听见。
“她打我。”他说。
我的手指攥紧了床单。
“打你哪儿?”
他指了指自己的手心,又指了指自己的后背。“用衣架打。她说我不听话。”
“那你爸爸呢?”
“爸爸不知道。爸爸不在家。”
我伸手,把他拉过来,抱在怀里。他的身体很瘦小,隔着薄薄的睡衣,能摸到他肩胛骨的形状。他僵了一下,然后慢慢地放松了,把头靠在我的胸口,小手抓住了我的衣角。
“田妈妈说你是我妈妈。她说你不是好人,让我不要跟你走。”
“那你为什么还是跟我走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我鼻头发酸的话:“因为你拉我的手的时候,手是热的。”
我抱着他,下巴抵着他的头顶,感觉到他的呼吸一点一点地变得均匀了。他哭累了,睡着了。手指还攥着我的衣角,攥得很紧,像是怕我一松手就不见了。
我没有把他放下来。就那么抱着他,坐在床边,直到窗外的路灯灭了,天边泛起一线灰白色的光。
第18节 罗志刚的纠缠
罗小宝在我家住了五天之后,罗志刚开始打电话。
第一天打了两通,我没接。第二天打了四通,我接了一通,他在电话里问我孩子习不习惯,我说习惯,他说那就好,挂了。第三天打了六通,开始变味儿了,先是说他想孩子了,能不能让孩子回去住两天,然后又说其实孩子跟着他也挺好的,他可以自己带。
第四天晚上,他直接找上门了。
他站在门口,穿着一件皱巴巴的衬衫,头发油腻腻地贴在头皮上,身上有一股烟味和汗味混在一起的气味。他的眼睛红红的,不知道是没睡觉还是喝了酒。
“敏敏,你把孩子还给我。”
“还给你?罗志刚,这孩子是我的。你把他从我身边偷走了五年,现在你让我还给你?”
“我后悔了。我这两天一个人待着,越想越后悔。小宝是我从小带到大的,我不能没有他。”
“你带大的?田小娟打他的时候你在哪儿?”
他愣住了。
“你知道?”
“我知道。我还知道他被打的时候你不在家。你在外面忙你的生意,忙你的另一个家。”
他低下头,靠在门框上,双手捂着脸。他的肩膀在抖,不知道是真哭还是在演戏。我已经分不清了。这个男人在我面前哭过太多次了——求婚的时候哭过,道歉的时候哭过,求我不要离婚的时候哭过。他的眼泪像水龙头,想开就开,想关就关。
“敏敏,我求你了。你把孩子还给我,我保证好好带他,再也不让他受委屈。”
“罗志刚,你拿什么带他?你连个工作都没有,住在城中村十平米的出租屋里,你拿什么养他?”
他不说话了。
“你想要孩子,可以。你先把自己活出个人样来。等你有了稳定的收入,有了正经的住处,能证明你确实能对孩子负责了,再来跟我谈。”
“那你现在就是不给了?”
“对。不给。”
他的表情变了。那层悲伤的面具像是被人一把扯了下来,露出了底下的东西——愤怒。他的嘴角往下撇,眼睛眯起来,下巴绷得紧紧的。
“方敏,你别逼我。”
“我逼你?罗志刚,是你逼了我十年。”
他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转身走了。他走得很急,脚步声在楼道里咚咚咚地响着,越来越远,最后消失了。
我关上门,上了锁,又挂上了防盗链。然后我走到罗小宝的房间门口,轻轻推开门看了一眼。他睡着了,抱着那辆玩具小汽车,呼吸均匀。
我关上门,靠在走廊的墙上,闭了一会儿眼睛。
第19节 反击
罗志刚的电话越来越频繁,也越来越难听。
他开始威胁我。先是说要到学校去闹,让我的同事和学生都知道我是一个“抢别人孩子的女人”。然后又说我要是再不把孩子还给他,他就去告我拐带儿童。他甚至发了一条短信,说他知道我学校的地址和班级,让我“走着瞧”。
我把所有的通话录音和短信截图都存了下来。然后我做了一件事。
我联系了罗志刚老家村里的几个亲戚——当年我跟罗志刚结婚的时候,我去过他老家几次,认识几个长辈,其中有一个是罗志刚的堂叔,在村里还算有威望。我在电话里把事情的原委跟堂叔说了一遍,包括罗志刚在外面另组家庭、生了两个孩子、把我和他的亲生儿子偷走送给情妇抚养的全部经过。
堂叔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说了一句:“方敏,你受委屈了。这事我来处理。”
我不知道他怎么处理的。但效果很明显。
三天后,李姐给我发了一条链接,是罗志刚老家当地的一个论坛帖子。帖子的标题是《罗某某在外坑蒙拐骗,抛妻弃子,老家亲戚都看不下去了》。帖子内容详细列出了罗志刚这些年做的事情——在城里娶了一个老婆,在乡下又养了一个女人,生了两个孩子,还把原配的亲生儿子偷走送人。帖子下面跟了几十条回复,大部分都是骂的,有几个自称是同村的人留言说“早就知道他不是好东西”。
又过了一天,罗志刚的合伙人给他打了电话,说要撤资。两个正在谈的大客户也取消了订单,理由是“听说了你的一些私事,我们觉得不太合适合作”。
罗志刚的生意,彻底垮了。
他最后一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声音沙哑得像砂纸刮过铁皮:“方敏,你够狠。”
“罗志刚,我不狠。我只是把你对我做过的事,还给你了。”
“你把我的名声毁了,你满意了?”
“你的名声不是我毁的。是你自己毁的。我只是让别人看到了你是什么样的人。”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他挂了电话。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打过电话来。
第20节 方旭
罗志刚彻底消失之后,我开始着手办一件事——给罗小宝办收养手续。
手续比我想象中复杂。需要的材料很多,我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住房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还有一大堆表格要填。民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核对了我的材料之后,问了一个问题:“你跟这个孩子是什么关系?”
我说:“我是他母亲。”
工作人员看了我一眼,又低头看了看材料,没有再追问。
一个月后,手续办完了。户口本上新添了一页,户主是方敏,户主与户成员关系一栏写着:母子。
从派出所出来的时候,我牵着罗小宝的手,走在人行道上。阳光很好,路边的银杏树黄了,金色的叶子落了一地,踩上去沙沙作响。罗小宝穿着一件新买的蓝色羽绒服,是李姐陪我去商场挑的,他穿上之后站在镜子前面看了半天,嘴角翘了一下,又抿住了。
“小宝,妈妈跟你说一件事。”
他抬起头看着我。
“妈妈给你改个名字,好不好?”
“改成什么?”
“方旭。旭日是早晨的太阳的意思。你愿不愿意?”
他低下头,想了一会儿。然后他抬起头,看着我,说了一个字:“好。”
“那你以后就叫方旭了。方旭同学,请多关照。”
我伸出手,他愣了一下,然后伸出小手,握住了我的手。他的手比刚来的时候暖和多了,肉也多了一些,不再像一把干枯的树枝了。
那天晚上,我哄他睡觉。他躺在新换的床单上,盖着新买的被子,手里抱着那辆玩具小汽车——那是他从罗志刚那里带过来的唯一一件东西。他翻了个身,面朝着我,眼睛在昏暗的夜灯下亮晶晶的。
“妈妈。”
“嗯?”
“我以后可以一直叫你妈妈吗?”
“可以。叫一辈子都行。”
他笑了一下。那是他来到我身边之后,第一次真正地笑。不是那种礼貌的、试探的、小心翼翼的抿嘴,是那种从一个孩子的心里自然地长出来的、压都压不住的笑。两颗小虎牙露了出来,眼睛弯成了月牙的形状。
他闭上眼睛,很快睡着了。
我坐在床边,看着他睡着的脸。夜灯的光照在他的脸上,把他的睫毛投影在脸颊上,像两把安静的小扇子。他的呼吸很均匀,胸口轻轻地起伏着,那只攥着小汽车的手已经松开了,小汽车滚到了枕头旁边。
我伸手帮他把小汽车放好,拉了拉被角,盖住他的肩膀。然后我关掉夜灯,轻轻带上门,走了出去。
客厅的窗户外,城市的灯火星星点点地亮着。远处的天际线上,有一线灰白色的光正在慢慢地扩展开来。天快亮了。
第21节 开学
方旭入学的事情,我提前一个月就开始准备了。
学区划分下来之后,我拿着户口本和房产证去辖区小学办了入学手续。教导主任看了看材料,又看了看站在我身边的方旭,问了一句:“孩子之前在哪上的幼儿园?”
我说在老家。他没再追问,安排了入学考试。
考试那天方旭有些紧张,出门的时候把书包带子攥得紧紧的,指关节都发白了。我蹲下来帮他整了整衣领,说考什么样都行,重在参与。他点了点头,跟着老师走进了教室。
我在走廊里等了四十分钟。期间喝了三杯水,去了两趟厕所,在走廊里来来回回走了无数趟。一个路过的保洁阿姨看了我好几眼,大概觉得这个家长太焦虑了。
方旭出来的时候,表情很平静。我问他考得怎么样,他说数学都会,语文有几个字不会写。我说没关系,慢慢来。
成绩出来后,教导主任把我叫到办公室,说孩子的底子有些弱,尤其是拼音和识字量,比同龄孩子落后不少。建议我在家多辅导一下,争取尽快赶上进度。
我说好。
开学第一天,我送他到校门口。他背着新书包,穿着新校服,站在一群孩子中间,个子偏小,但背挺得很直。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冲他摆了摆手,他也冲我摆了摆手,然后转身走进了校门。
我站在校门口,看着他的背影混进一群穿着同样校服的孩子里,很快就分不清哪个是他了。阳光照在教学楼的玻璃窗上,反射出一片耀眼的光芒。上课铃响了,校园里很快安静下来,只有操场方向传来体育老师的哨子声,一声一声的,清脆而有力。
我在校门口站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往回走。
走了几步,手机震了一下。是方旭班主任发来的消息:“家长您好,方旭同学已到班,座位安排在第三排。请您放心。”
我回了一条:“谢谢老师,麻烦您了。”
把手机放回口袋的时候,我的手指碰到了口袋里的一个硬东西。是方旭早上出门前塞给我的一颗糖,大白兔奶糖,跟他第一次来我家时留在茶几上的那颗一模一样。他说:“妈妈,你等我放学的时候吃。”
我剥开糖纸,把糖放进嘴里。奶味在舌尖上化开,甜得有些发腻,但我含着它,含了很久。
第22节 家长会
开学后的第三周,迎来了第一次家长会。
家长会在周五晚上七点开始。我提前跟李姐换了课,下午四点半就离开了学校,回家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又把方旭的作业本和试卷整理了一遍,装进文件袋里。方旭坐在沙发上看着我忙来忙去,问了一句:“妈妈,你去开家长会,老师会不会告状?”
我说:“你做了什么坏事怕老师告状吗?”
他想了一下,认真地说:“我上课的时候跟同桌讲话,被老师点了一次名。”
“那老师可能会告诉我。但没关系,下次注意就行了。”
他点了点头,表情放松了一些。
家长会六点五十分开始签到。我到的比较早,教室里已经来了十几个家长,三三两两地坐在自己孩子的座位上聊天。我找到方旭的座位,第三排靠窗,桌面上贴着他的名字。桌上摆着他的语文作业本和一张月考成绩单。我坐下来,翻开作业本看了一下,字写得很认真,一笔一划的,虽然算不上漂亮,但能看出是用心写的。有几个字写错了被老师用红笔圈了出来,旁边注上了正确的写法。
七点整,班主任准时走进教室。她姓王,三十出头,戴着黑框眼镜,说话语速不快,但条理清晰。她先介绍了班级的整体情况,然后表扬了几个表现突出的学生。没有方旭的名字,我有些失落,但也知道他才刚刚适应,不能要求太多。
讲完整体情况之后,王老师说了一句:“接下来我想重点说一下几位进步比较大的同学。”
她念了三个名字,第三个是方旭。
“方旭同学刚入学的时候基础比较薄弱,尤其是拼音和识字量方面,比其他同学落后不少。但这一个月来,他的进步非常大。每天的作业都按时完成,字也写得越来越工整。期中测验的成绩比入学考试提高了将近二十分。虽然目前还在班级中游,但这种学习态度非常值得肯定。”
我坐在他的座位上,听着老师念他的名字,心里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感觉。不是骄傲,不是激动,是一种很踏实的、暖暖的东西,像冬天里捧着一杯热水,温度从掌心一点一点地渗进去。
家长会结束后,我走到讲台前,跟王老师聊了几句。王老师说方旭在学校很乖,不惹事,就是性格有些内向,不太主动跟同学交流,建议我多鼓励他参加集体活动。
我说好,谢谢老师。
走出教室的时候,走廊里已经没什么人了。月光从走廊尽头的窗户照进来,在地板上铺了一层银白色的光。我站在走廊里,掏出手机,看到方旭十分钟前发来的一条消息:“妈妈,家长会开完了吗?”
我回了一条:“开完了。老师说你很棒。”
他秒回了一个笑脸的表情。
我盯着那个笑脸看了好几秒,然后锁了屏幕,把手机放进口袋,走出了校门。
第23节 运动会
十一月,学校开秋季运动会。
方旭报名了五十米跑和立定跳远。他说是体育老师点名让他报的,他自己其实不太想参加,因为他跑得不算快,怕给班级丢脸。我说重在参与,跑最后一名也没关系,只要你跑完全程就是胜利。
运动会那天天气很好,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操场上搭起了主席台,插满了彩旗,广播里循环播放着运动员进行曲,整个校园洋溢着一种热闹而欢快的气氛。家长们被邀请来观看比赛,我请了半天假,坐在观众席上,手里举着手机,等着拍方旭比赛的画面。
五十米跑是三年级组的第一个项目。方旭被分在第二组,第三道。他站在起跑线上,穿着一双白色运动鞋——为了这次运动会,我专门带他去买了一双新的,他试穿的时候在店里跑了两圈,说很舒服。
发令枪响了。
孩子们像一群被放出栅栏的小兽,撒开腿往前冲。方旭起跑不算快,跑到一半的时候排在第四,但他没有减速,一直咬着牙在追。最后十米的时候他超过了一个,冲线的时候排名第三。
小组第三,没有进入决赛。
他走到跑道边上,弯着腰,双手撑着膝盖,大口大口地喘气。我走过去,递给他一瓶水。他接过去喝了一口,抬起头看着我,脸上带着遗憾:“妈妈,我没跑好。”
“谁说没跑好?你跑得特别好。你没看到你最后十米追上去的样子,帅呆了。”
他看着我,像是在判断我说的是真话还是安慰他的话。然后他笑了一下,拧上瓶盖,说了一句:“那我立定跳远的时候再努力。”
立定跳远在下午。他跳了一米四,在班上排第六。不算突出,但他自己很满意,因为比体育课上测的时候远了两厘米。他拿着成绩单跑过来给我看,指着上面的数字说:“妈妈你看,我进步了。”
我说看到了,你真棒。
回家的路上,他走在我旁边,步子比平时轻快了很多。夕阳把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一高一矮,在地面上并肩移动着。他忽然伸手,拉住了我的手。他的手比刚来的时候暖和多了,也更有力了。
“妈妈,下次运动会,你能还来看吗?”
“来。每次都来。”
他点了点头,拉着我的手,继续往前走。夕阳把他的头发染成了金色,他的影子在地上一蹦一跳的,像一只刚学会飞翔的小鸟,正在试探着自己的翅膀。
第24节 寒假
寒假来临之前,我做了一个决定——带方旭回一趟我娘家。
离婚之后,我只回过娘家两次,每次都是匆匆忙忙的,吃一顿饭就走。我妈在电话里问过我好几次,说一个人在外面过年冷清,让我回去。我一直拖着,不知道怎么跟她说方旭的事。但现在不一样了,方旭是我的儿子,户口本上写得清清楚楚的。我要带他回去认门。
腊月二十七,我带着方旭坐上了回老家的长途大巴。
方旭是第一次坐长途大巴,也是第一次离开这座城市。他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的景色从城市的高楼大厦逐渐变成田野和村庄,眼睛里满是新奇。他指着一群在田埂上散步的鸭子问我那是什么,我说是鸭子,他说他知道是鸭子,但他没见过真的,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
车子开了三个半小时,到站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了。我妈站在车站出口等着,穿着一件暗红色的棉袄,围着一条灰色的羊毛围巾,头发比上次见面的时候白了不少。她看到我,先是笑了一下,然后目光落在我身边的方旭身上。
方旭站在我腿边,背着一个双肩包,仰头看着我妈妈,没有说话。
“妈,这是方旭。”
我妈蹲下来,看着方旭的脸。她看了很久,久到我以为她要说什么。然后她伸出手,摸了摸方旭的头,说了一句:“像,真像。”
她站起来,眼眶有些红,但没有哭。她伸手接过方旭的背包,拎在自己手上,转身往家的方向走,边走边说:“家里炖了鸡汤,就等你们了。”
除夕那天晚上,我妈做了一桌子菜。红烧肉、糖醋鱼、炖鸡、炸春卷、凉拌木耳、蒜蓉青菜,摆了满满一桌。方旭坐在桌边,看着满桌的菜,眼睛瞪得圆圆的,问我:“妈妈,这些都是给我们吃的吗?”
我说对,都是给我们吃的。奶奶做了一整天。
我妈从厨房里端出最后一碗汤,解下围裙,坐下来。她给方旭夹了一块红烧肉,又夹了一块鱼肉,仔细地把刺挑干净了,放到他碗里。
“多吃点,看你瘦的。”
方旭低头吃肉,嚼了几下,抬起头说了一句:“奶奶,好吃。”
我妈愣了一下。然后她笑了,眼角的皱纹挤在一起,笑得眼睛都眯了起来。她又给方旭夹了一块肉,说:“好吃就多吃点。”
窗外传来鞭炮声,噼里啪啦的,夹杂着孩子们的欢笑声和电视里春节联欢晚会的前奏音乐。烟花在夜空中炸开,五颜六色的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在墙壁上投下流动的光影。方旭端着碗,一边吃肉一边看着窗外的烟花,嘴角沾着油光,亮晶晶的。
我坐在桌边,看着我妈和方旭,端起面前的杯子,喝了一口饮料。温热的液体顺着喉咙滑下去,甜滋滋的,一直暖到胃里。
第25节 春天
寒假结束后,方旭升入了二年级下学期。
他的成绩稳步提升,期中考试的时候语文考了八十五分,数学考了九十一分。班主任在家长联系本上写道:“方旭同学本学期进步显著,课堂表现积极,与同学的交往也比上学期主动了许多。继续保持。”
我把那行评语看了好几遍,然后用手机拍了下来,存在相册里。
三月的一个周末,阳光很好。我在阳台上晾衣服,方旭蹲在客厅的地板上拼乐高。他拼的是一辆消防车,红色的零件散了一地,他对照着说明书,一块一块地往上装,嘴里念念有词的,像是在跟自己说话。
“妈妈。”
“嗯?”
“我们班今天换座位了。”
“是吗?换到哪儿了?”
“换到第四排了。我跟班长坐同桌。”
“班长?是那个上次考第一的女孩吗?”
“对。她教我数学题,教了好几遍我才会。她也没有不耐烦。”
我放下手里的衣服,走到客厅,蹲在他旁边。他低着头,正在把一块红色的积木按到车顶上,按了好几下才卡进去,然后满意地吁了一口气。
“方旭,妈妈问你一个问题。”
“你问。”
“你现在开心吗?”
他停下手里的动作,抬起头看着我。他歪着头想了一下,然后说了一句让我这辈子都忘不了的话:“开心。开心得有时候会害怕。”
“害怕什么?”
“害怕一觉醒来,又回到以前那个家了。”
我伸手,把他拉进怀里。他手里的乐高零件掉在地板上,啪嗒一声,滚到了沙发底下。他没有去捡,把脸埋在我的肩膀上,小手环过我的腰,抱住了我。
“不会的。那个家你已经回不去了。你现在在这个家,在妈妈这里。永远都在。”
他在我肩膀上蹭了一下,大概是蹭掉了什么东西。然后他松开我,低头在地板上找那颗滚落的乐高零件,找到了,捡起来,继续往消防车上装。
我站起来,回到阳台上继续晾衣服。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风里带着春天的气息,有青草的味道和泥土的潮湿。楼下那棵玉兰树开了花,白色的花朵缀满了枝头,像一群停驻的白蝴蝶。
我把最后一件衣服挂上衣架,撑起来,晾好。然后我站在阳台上,看着远处的天空。天很蓝,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像棉花糖一样松松软软的。楼下传来孩子们追逐嬉闹的声音,脆生生的笑声像一串铃铛,在春风里叮叮当当地响着。
客厅里,方旭已经把消防车拼好了。他举着它跑过来,站在阳台门口,把消防车高高地举过头顶。
“妈妈你看,拼好了!”
红色的消防车在阳光下闪闪发光,车顶的云梯可以伸缩,车门可以打开,里面甚至坐着一个迷你的消防员小人。他转动着车轮,脸上带着一种纯粹的、不加掩饰的骄傲。
我蹲下来,接过消防车,仔细地看了看,然后郑重其事地对他说:“拼得真好。方旭同学,你是一个了不起的建筑师。”
他笑了。露出两颗小虎牙,眼睛弯成了月牙的形状。阳光照在他的脸上,把他的笑容映得亮堂堂的,像一枚刚擦干净的硬币,在新的生活里,第一次闪闪发光。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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