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业主群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刷到过关于物业费改革的相关消息,不少自媒体标题写得很吸引人,说9月就要执行物业费新规,好多业主看完特别激动,觉得困扰多年的物业矛盾终于可以解决了。
我身边不少宝妈朋友,家里有房贷,日常养娃开销压力大,每个月物业费也是一笔固定支出,看到消息就来问我,是不是马上就可以按照新标准交钱。这里首先要把最关键的一点讲明白:网上热议的内容,属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交的改革建议提案,正在征集社会意见研讨,并不是已经落地生效的全国正式法律,也不存在9月份强制执行这一说。
但为什么这份提案能够引起这么大反响,网上调研绝大多数业主表示支持,而物业行业普遍提出不同意见?本质就是戳中了小区居住实实在在的痛点。交钱之后服务缩水、公共收益不公开、空置房全额缴费、想换物业困难重重,这些问题几乎很多小区都遇到过。今天不用晦涩法条,站在普通住户的角度,大白话拆解这份提案的核心内容、双方分歧在哪里,同时告诉我们普通业主现阶段实实在在能用哪些办法维护自身权益,不煽动对立,客观理性看待问题。
一、这份广受热议的提案,核心建议都有哪些
这份提案出发点,核心追求是质价相符,简单说就是交多少钱,就该享受到对等的物业服务,一共是大家讨论最多的四点内容。
第一,优化物业费计费与空置房收费规则。
现在绝大多数小区,物业费按照房产证的建筑面积收取,套内面积加上公摊一起算钱。提案当中有代表建议,重新研究计费逻辑,同时对于长期无人居住的空置房屋,建立阶梯减免机制,房屋空置达到一定时长,可以按照比例少交物业费,不再一刀切全额缴费。
很多业主非常支持这一条,买了房子长期不住,但是小区安保、电梯、绿化照样在运转,全额缴纳心里很难接受。而物业公司这边顾虑很大,如果大面积实行空置房打折,小区整体物业费收入会下降,人工、维保这些硬性成本不会减少,担心服务质量随之下降,甚至部分小区直接面临运营困难。
第二,小区公共收益明确强制公开,大部分收益回馈全体业主。
电梯广告、快递柜进场费、地面车位租金,这些全部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收益。现实当中很多小区,这笔钱花到哪里,普通业主完全不知情,账目遮遮掩掩。
提案建议,公共收益要完整公示收支明细,大部分收益归全体业主,可以用来抵扣物业费、维修小区公共设施,物业只可以提取合理的管理服务费。
业主当然双手赞成,但是对于物业企业来说,公共收益是很多项目重要的补充收入,严格限制提取比例,企业经营压力会变大,这也是双方矛盾的关键点。
第三,降低更换物业公司的门槛,解决“请神容易送神难”。
不少小区物业做得不好,保洁敷衍、电梯故障不修,但是业主想要换掉物业,表决流程复杂,凑齐人数特别难,部分物业到期之后拒不撤场。
提案建议优化业主大会表决规则,简化解聘、选聘物业的流程,对于合同到期拒不撤离的物业公司,加大约束力度,不允许继续收取物业费。
业主希望不好的物业可以顺利换掉;物业行业则担忧,容易出现频繁更换物业,小区服务频繁断档,最后受苦的还是普通住户。
第四,建立服务评级挂钩收费,服务不达标对应降费。
建议建立明确的物业服务清单,保洁、安保、设备维护每一项都有清晰标准。物业服务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等级,就要对应降低物业费,不是物业定多少钱就收多少钱。简单讲,干不好活,就要少拿钱。
二、为什么提案叫好声一片,却很难直接一刀切落地
很多业主看到提案,满心期待马上全国落地,实际上,任何一条物业相关制度调整,都要兼顾两头,不能只站在业主一方,也不能只偏向物业公司。
先说业主这边的诉求,非常现实。很多家庭,特别是普通工薪家庭,养孩子还房贷,物业费日积月累,也是不小的负担。花了钱,看不到对应的服务,广告收益不明不白,换物业处处碰壁,心里肯定委屈。
但是也要客观看懂物业的现实难处。小区的保安工资、保洁工资、电梯维保、绿化养护,全部都是硬性开支。如果直接调整计费、大面积空置房打折,小区物业费总收入下降,成本降不下来。一旦钱不够,很容易出现保安减少、保洁频次降低,电梯维修拖延,最后小区居住环境变差,受损的依旧是业主本身 。
这也就是为什么,多地已经开始试点空置房优惠,但国家层面并没有出台全国统一强制打折政策。全国小区情况千差万别,有高端新小区,也有老旧小区,老旧小区本身物业费标准就很低,如果再统一打折,很容易直接造成小区无人管理 。
提案只是代表的建议,要经过调研、立法修改,才有可能变成正式法规,并不是网上传的9月直接生效。大家千万不要看到网传消息,就直接拒交物业费,私自按照提案标准少交钱,现阶段这么做,反而会造成自己违约,有被起诉的风险。
三、提案还没落地,普通业主当下可以做这几件实事
新规还没有正式出台,我们不能干等政策,结合现行《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普通人当下就可以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1、要求物业完整公示服务清单、物业费收支、小区公共收益。
按照现行法律,物业公司本来就有义务公示以上内容。直接向物业、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公示广告、车位租金收支。拒不公示,可以向住建物业主管部门投诉,这是已经拥有的权利,不用等新政策。
2、房屋长期空置,可以主动协商物业费优惠。
虽然全国没有统一强制打折,但是不少省市已经有地方性政策。房子交付之后长期不住人,可以主动找物业沟通协商空置房优惠,能谈下来就按协商结果执行;协商不成,看当地有没有对应的地方政策作为依据,不要直接不交钱。
3、物业服务明显不达标,留存完整证据,不要简单粗暴拒缴。
垃圾长期堆积、消防设施长期瘫痪、电梯反复故障不修,拍照片、录视频、保存报修记录。不要直接不交物业费,可以向主管部门投诉,后期真走到法庭,完整证据可以争取酌情减免,但是不建议直接一分钱不缴纳。
4、团结小区邻居,推动成立业主委员会。
不管未来政策怎么改,业委会是业主维护权益最直接的组织。有了业委会,可以和物业重新谈服务标准、谈价格,监督公共收益,按照法定流程更换物业公司,比单个业主去吵架管用得多。
四、要避开这几个自媒体带来的认知误区
误区1:9月新规已经生效,可以直接按照提案标准少交物业费。
纠正:提案属于建议,不是生效法律。现在依旧执行现行民法典和各地物业管理条例,私自少缴会构成违约,物业依旧可以起诉。
误区2:提案一旦通过,就可以随便换物业,所有问题一次性全部解决。
纠正:就算后续法规修订,依旧要走业主大会法定表决流程,不是几个人不满意就能换掉物业。
误区3:公共收益全部归业主,物业一分钱都不能拿。
纠正:即便是新规建议,也是允许物业收取合理管理服务费,并不是全部收益直接分给每户业主,大多优先用于小区公共维护。
误区4:只要房子不住,就理应不用交物业费。
纠正:现行法律明确,房屋完成交付之后,无论是否入住,都要缴纳物业费。空置优惠优先协商或者看地方政策,不能单方面拒交 。
物业和业主,本质是合作关系,业主出钱购买服务,物业拿钱提供合格的小区管理。大家的目标其实是一致的,都希望居住环境干净安全。制度的完善,就是平衡双方的权益,既约束乱作为的物业公司,也要保障小区能够正常运转。
互动话题:你怎么看待这份物业费改革提案?你们小区公共收益有做到公开公示吗?欢迎评论区理性聊聊。
免责提醒:本文内容基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开建议提案、《民法典》物业服务相关条款做科普分享,提案不等于正式实施法规,各地执行以现行生效法律以及当地住建部门官方文件为准,本文不构成法律依据。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