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焦点讯(文/彭小伟)8月12日,新疆托克逊交通运输局公布了一起非法营运案例,一车载4人,3位是亲人,一名乘客收了40元,司机被查后罚款1万元。
7月9日18时25分,执法人员在托克逊县小草湖公安检查站执法过程中发现,当事人艾某驾驶新KD5XXX号小型普通客车,搭载4名乘客由乌鲁木齐前往托克逊县城,其中3名乘客是当事人家人不支付运费,其余1名乘客与当事人协商送到目的地后支付运费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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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进一步核查,当事人艾某的行为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托克逊交通运输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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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重庆也查了一起比较特殊的非法营运案件,无证司机与客车接力送客。
7月28日清晨,重庆交通执法人员在S512省道汝但路成功拦截嫌疑车辆苏MC***小型普通客车。
驾驶员朱某某交代,其与刘某、赵某等人签订专线入股协议,合伙运营忠县至浙江杭州、绍兴的跨省非法专线,按占比分红。
该团伙为规避检查,由无资质小车在夜间将乘客从忠县短途转运至石柱三店配客中心,再换乘正规大巴完成跨省长线运输,全程费用由大巴车司机统一收取,短途司机不直接收费,隐蔽性极强。
经查,朱某某无从业资格,车辆无营运许可,执法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并将涉案线索移交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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