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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老叶说医
8月6日,韩杰被从看守所出来之后,在社交媒体发文澄清多个问题。
他承认存在“处置疏漏”,但不认同“达到触犯刑法、构成医疗事故罪的严重程度”。
他对患儿死因认为抚州的医学鉴定“只是靠着有限的病历资料,事后倒推得出“嵌顿性腹股沟疝并肠梗阻”的结论。
他对网传的“判一缓一”传言,认为是谣言。真实判决是一年实刑,非缓刑。此外,法院判决还包含禁止从事医疗行业三年。
尽管不少同行都希望这个案件能够翻盘,甚至有医生都公开为他写了申诉书。但是,截止目前,韩杰未委托律师启动申诉程序。案件判决已经生效。
但是,此案没有得到大多数医生的认可,议论纷纷,原因就是对韩杰案有很多的质疑之处。
首先,韩杰案作为医疗事故罪第一个真正入刑的案例,法院在判决中和审理过程中,应该慎之又慎,因为这是一个行业的标志性案件。
如果把它作为以案审案,不考虑社会影响和行业特点,那当然没有什么大的问题,但是如果考虑整个社会法律效果和社会影响。韩杰案的判决显然显得有些仓促。李建雪案最终用了8年的时间,而韩杰只用了一年。
其次,这里面的疑点太多了。
第一,疾病是一个进展的过程,即使后面出现嵌顿疝也不代表韩杰医生接诊的时候就有,甚至根本一开始就不是疝。
第二,韩杰已经下班了,后面的疾病进展已经与他无关了,为啥接班的医生和上级医生毫无责任。难道首诊医生需要为后面疾病的进展负责?
第三,最重要的是法律要求证据确凿,患儿拍片有肠梗阻,但是肠梗阻的原因很多,连尸检报告都没有,凭啥认定是嵌顿疝?而且即使后面是嵌顿疝,怎么判断一开始就是?疝如果不嵌顿,是可以自行回纳的,回纳后体检是无法检查出的。
第四,患儿家长通过私家车转院,中间没有医务人员在场,而且没有尸检,真正的死因存疑,最有可能的反而是肠梗阻导致的呕吐窒息而死,那么患儿家长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医学是一个判断和逐步纠错的过程。如果把这个过程作为医疗事故的原因,那恐怕我们所有医生的诊疗行为都有过错。
所以,韩杰一案,到底是医疗责任事故和还是医疗技术事故,目前的判定并未令人信服。
请给医生留条活路。医学本来就不是万能的,有些情况和意外,真不是医生能完全控制的。别让韩杰案的判决,成了压倒儿科的那根稻草。让法律的归法律,医学的归医学。
医生存在过失,不代表刑罚一定是合理的下一步。患者家属应当得到赔偿,医院和医生也应该为违反诊疗规范承担责任。但如果一次普通诊疗中的漏诊,在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之后仍然很容易被认定为犯罪,那么医生最终学到的不会是如何成为更好的医生,而是如何不成为下一个被告人。
法律对医生责任应该提前划线。它应该明确告诉医生,什么属于可以通过赔偿和行政处分处理的技术过失,什么属于明显违背基本职责的严重失职,什么情况下才会上升为医疗事故罪。只有边界可以被预测,法律才会改善行为。如果医生只能在判决下来的那一天,才知道自己的错误到底算不算犯罪,那么法律提供的不是规则,而是抽奖。
患者需要赔偿,医生需要处罚,严重失职者当然也应该坐牢。老叶不是在主张医学免责,而是在主张刑法不要成为加强版医疗纠纷调解工具。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本来就是三种不同等级的工具。如果一个病例只要同时满足“医生犯错”和“患者死亡”,就可以从赔偿一路升级到刑罚,那么“严重不负责任”便失去了任何独立意义。
如果接诊一个复杂患儿,最坏的结果是判断失误、赔偿、停业,甚至坐牢。而立即转院、拒收或者让家属去更大的医院,最坏的结果通常只是被骂一句“没有医德”,那么越来越多基层医生会选择后者。这不是因为医生突然变坏了,而是因为激励结构在非常认真地教他们:少做少错,不做不错。
医学不是许愿池,也不该是刑场。
很多人对医学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期待,我付了钱,医生就应该治好。花的钱越多,治疗越应该成功。患者一旦死亡,医生就必须为此付出同样沉重的代价。
这是许愿池,不是医学。把钱投进去,许下愿望,然后认为宇宙欠了其一个结果。
可医学面对的是人,而人大概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生物之一。同一种药,有人吃完痊愈,有人吃完毫无作用,还有人吃完直接过敏性休克。同样的手术,同一个医生用相同的方法完成,患者也可能得到完全不同的结果。医学只能提高成功概率,无法签署结果保证书。
治病救人,本身就伴随着不确定性。没有任何一位医生愿意看见患者病情延误,没有谁会刻意选择疏忽。每一个穿上白大褂的人,最初都怀揣着治病救人的初心。可当临床中客观存在的医疗风险,直接和刑罚绑定,整个行业的心态都会彻底改变。
韩杰案之所以能掀起如此大的波澜,是因为它以最残酷的方式将一名医生的命运呈现在了公众面前。让大家惊讶的看到,如何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领域里,公平地界定“罪”与“非罪”这一问题。
韩杰案从来不是一个人的故事,而是整个医疗系统的一面镜子。韩杰案的本质,是系统失能的个体化转嫁。外行人看到的是一起医疗事故,业内人看到的是一个困局:当资源不足、体制缺陷、人性弱点全部叠加在一起,最终被推上审判席的,往往是最底层的那个执行者。而我们的司法体系,更倾向于把矛头指向那个站在最前线的医生。当司法用完美医疗的标尺去丈量资源受限的基层实践,它实际上是在把体制的成本转嫁给个体。
更可怕的是,医疗讼棍产业正在兴起。一些律所专门针对出院患者进行话术诱导,鼓励他们提起医疗诉讼,以风险代理的方式获取赔偿分成。
深圳某律所的医疗案件年增长率达到300%,来自2023年律协报告。这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医疗纠纷问题了,而是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靠起诉医生赚钱。
韩杰案,不应只是一声叹息,而应成为一次深刻的集体反思。
法治的意义,从来不是用重罚去恐吓医者,而是划定合理的边界:惩戒失职者,保护尽责人。愿法律保有温度,分清过失与犯罪;愿白衣有保障,理想不被寒心。别让严苛的追责,吓退一代又一代想要救死扶伤的年轻人,别等到医学的后浪无人奔赴之时,我们才懂得珍惜愿意为生命挺身而出的医者。
一场医疗纠纷的判决,正在无数医者心里投下沉重的阴影。
当漏诊需要背负刑事责任,我们不得不正视一个尖锐的问题:如果行医的容错空间彻底消失,未来还有多少人愿意踏上这条学医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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