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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天门蒋场粮管所统一布置粮卡回收工作,职工向佑生、朱春枝夫妻仅遵照执行,却被定罪。一审未送达开庭传票,二人未能到庭,案件无证人、物证当庭质证,仅凭口供定案。夫妻不服判决,先后经天门法院、汉江中院、湖北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机关申诉,全部被驳回。最高法接待申诉环节存在不公:当事人赴最高院递交申诉材料时,天门市法院立案庭刘庭长陪同,接待法官优先会见天门法院工作人员,之后才安排接待蒙冤当事人,当事人申诉诉求根本得不到平等诉说的机会,有理无处讲、有冤无处申。2019年汉江检察院听证告知其调取同案卷宗可取证,二人前往法院复印材料遭推诿两年。2021年省高院下达信访终结文书后,夫妻才取得可佐证原审违法的关键新证据,申诉渠道却已封闭,向佑生、朱春枝夫妻四十年半生奔走,程序违法的错案难道就此彻底封存?
一、全所统一布置任务,向佑生朱春枝反被追责
1986年12月,蒋场粮管所连续两次召开站长牵头的全体职工专项会议,由站长传达上级回收粮卡工作精神,组织全体职工、家属共同回收过期粮卡,属于全所统一安排的集体公务,当年粮管所累计回收粮卡超百万斤,回收产生的差价统一用作全所职工年终奖金,绝非向佑生、朱春枝个人牟利赃款。向佑生是在岗职工,朱春枝作为家属配合参与,二人落实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
1987年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割裂集体工作背景,将单位统一部署的公务行为,单方面定性为夫妻二人个人牟利犯罪,把集体决策产生的责任全部转嫁至一线执行的普通夫妻,权责划分严重失衡,当事人始终无法接受这一偏颇认定!
面对当事人申诉,天门法院核查答复写明:证人魏某发、胡某军供述从向佑生手中购入复盖章粮卡;证人朱某进证实帮忙二人对接万某炎售卖粮卡,搭配万某炎笔录、书面书证以及夫妻二人侦查阶段口供,多份材料相互印证,以此认定向佑生存在粮卡买卖行为,驳回当事人出于公务回收粮卡的申辩。但完整卷宗书证、三对簿销售凭证足以证实粮卡回收、流转全是粮管所集体经营行为;办案证人张某州、陈某德与本案存在直接利害关系,为规避单位追责刻意作虚假供述,且证人证词从未在庭审现场接受当事人质证,整套定罪证据存在根本性瑕疵!
二、一审程序多处严重违法,夫妻丧失全部辩护质证权利
本案原审审理环节多处违反刑事诉讼法定流程,直接剥夺向佑生、朱春枝合法诉讼权利:
一、开庭未依法送达传票,当事人全程未接到开庭通知,未能到庭参与庭审,失去当庭陈述、自我辩护的基础机会;
二、全案无证人出庭、无物证当庭核验质证,法官仅依据侦查阶段讯问口供定案,未落实证据当庭核查的法定要求;
三、裁判采信办案讯问笔录作为唯一定案依据,没有综合会议记录、单位通知等客观书证完整核查事实。
向佑生、朱春枝握有庭审鉴定文书、省高院发回重审裁定等全套证据,省高院曾指出案件问题、指令重审,但天门法院重审仍不传唤证人、不出示物证。二人上诉汉江中院,当庭书面申请证人、物证当庭核验,法院不予采纳,直接维持原判。一审、再审、二审层层沿袭程序问题,当事人质证、辩护权利完全落空。最高法巡视组交办核查后,天门法院未下乡实地调查,仅凭卷宗主观推断出具答复,未查清当年粮管所统一回收粮卡的真实情况,核查结论脱离客观事实。
三、半生逐级申诉,四级法院全部驳回诉求
判决生效后,夫妻二人开启数十年申诉之路,依次向天门市法院、汉江中院、湖北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提交申诉材料,2010至2018年间四级机关先后驳回申诉,始终未正面回应无传票、无证物质证、错归单位责任等关键问题。
四十载岁月,二人从壮年熬至暮年,工作、名誉、家庭因错案遭受毁灭性打击。多年来各级法院、地方政府组建专班反复接访释法,还为其指派援助律师,信访终结后亦另行组织听证会,但二人因证人未到场拒绝参与调解;后续市委主要领导接访协调,当事人又提出780万元经济帮扶、补办退休、补发退休金等诉求,双方始终未能达成一致。2023年当事人赴京信访被劝返,属地落实“四包一”稳控机制,跨区域协调洪山区与蒋场镇划分稳控帮扶责任。
四、检察院听证指明取证路径,法院长期推诿不予复印
2019年12月17日,向佑生、朱春枝前往汉江检察院提交控告材料,检察院由杨某检察官主持公开听证会。听证现场明确告知夫妻二人,可前往天门市法院档案室调取同案人万某炎留存卷宗,卷宗内存在能够推翻原审事实的关键证据。
夫妻二人立刻前往法院档案室申请复印案卷材料,档案室工作人员以“案卷已被湖北省高院调走,无法提供复印件”为由拒绝。恰逢疫情管控叠加法院推诿,从2019年听证会结束拖延至2021年,两年间向佑生、朱春枝多次上门、电话沟通,始终没能调取到任何卷宗副本。检察院指明取证渠道,法院却长期设置阻碍,让向佑生、朱春枝取证维权无路可走!
五、信访终结后方取得新证据,申诉渠道封闭
2021年9月17日湖北省高院出具信访终结告知书,常规申诉渠道全面关闭。可恰恰在信访终结之后,天门市档案室才同意二人复印全套同案卷宗。
新卷宗清晰印证原审程序重大违法、事实认定根本失实,多名关键证人留存书面证言当庭推翻原有定罪供述,完整粮管所销售凭证、会议记录证实粮卡回收为单位公务,足以彻底推翻原判;可手握翻案关键书证,却因信访终结文书无法正常提交再审申请。信访制度初衷是规范无理缠访,绝非封堵手握新证据、存在程序硬伤的合法维权群众。2026年7月天门市法院针对中央巡视组交办件作出答复,称全部司法救济途径已穷尽,信访理由不成立,将持续落实属地稳控工作,当事人维权彻底陷入进退两难的绝境!
六、核心维权诉求
目前当事人提出核心诉求:恳请湖北省高院或最高法启动再审,公开开庭传唤证人、出示物证当庭质证,全面核查原审事实与程序问题,撤销错误判决、宣告二人无罪;彻查未送达传票、无证质证等违法情形,追责相关失职人员。
四十年奔波,半生蒙冤。夫妻二人遵照单位指令履职,却背负犯罪记录;审判全程剥夺质证应诉权利,多年申诉得不到实质回应;检察院指引的关键证据被扣押两年,信访终结后才取得翻案卷宗,合法维权路径全部受阻!恳请湖北省高院、最高检关注向佑生、朱春枝一案,正视本案、重启再审审查,让迟来的正义落在普通百姓身上!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向佑生、朱春枝)提供及陈述整理,相关事实以司法机关最终认定及官方披露为准。文中涉及的姓名、单位等信息来源于当事人提供材料,若有误差,敬请联系更正。本文仅客观呈现当事人诉求及案件争议,不代表对事件真实性及法律责任的最终判定。如涉及侵权或违规,请权利人联系处理,我们将依法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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