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安徽富煌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监管函。监管函指出,公司存在会计差错导致财报更正、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以及内控管理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相关责任人未能恪尽职守,被予以监管警示。
根据监管函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本所查明事实,认定富煌钢构在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中存在会计差错。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更正公告显示,因此对2025年前三季度报告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科目进行了调减,其中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营业收入调减金额达4.51亿元,占调整前该季度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9.23%。
此外,监管函还指出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以及内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
针对上述违规行为,公司时任董事长杨俊斌、总裁郑茂荣、财务总监李汉兵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窦明被认定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并分别违反了相关上市规则条款。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监管函中表示,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该监管函的落款日期为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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