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安公安
当前,网络暴力问题日益凸显,非法获取并散布公民个人信息、恶意侮辱诽谤、煽动网络围攻等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西安公安机关持续深化“净网”专项行动,坚持全链条打击,依法严惩网络暴力活动的发起者、组织者和实施者。近期,西安网安部门依法查处一批涉嫌侮辱谩骂、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违法案件,切实维护网络空间清朗。现通报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温某某
利用网络公然侮辱他人
近日,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短视频平台发布其本人视频并配以侮辱性文案,进行恶意攻击。经查,违法行为人温某某(男,网约车司机)在接单等候期间,因对乘客不满,故意在乘客多次抵达接驾点位时驾车反复驶离。随后,温某某将配以侮辱性文字的当事人视频发布至短视频平台。截至案发,相关视频播放量达60万余次,转发10万余次,收藏8万余次,评论8000余条,传播范围广,情节严重,严重侵害当事人人格权益,对其正常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目前,莲湖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温某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李某在
网络聊天群辱骂群成员
近日,接群众报警,称有网民在微信群内公然辱骂他人。经查,违法行为人李某因私人事宜未得到解决,酒后在 500 人的微信群中,对多名群成员进行辱骂,言论在群内传播扩散,扰乱网络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长安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李某作出行政处罚。
案例三:武某某
泄露他人信息并实施
网络滋扰
近日,接群众报警,称其微信号被他人发布至色情网站,并附有不当图片,导致其多次收到骚扰信息。经查,违法行为人武某某因与当事人发生矛盾,为泄私愤,将当事人微信号发布至色情网站,致使当事人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影响恶劣。
目前,碑林公安分局已依法对武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西安公安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发布侮辱、诽谤信息,曝光他人隐私,组织煽动网民攻击等行为,均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公安机关将持续依法从严打击各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清朗网络环境。
请广大网民理性表达、文明互动,自觉抵制网络暴力。如遭遇相关侵害,请注意留存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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