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近几年国内各地城市更新、城中村拆迁项目持续推进,大量被征收群众都会遇到同一个棘手难题:自家早年搭建、翻建的房屋没有不动产权证,拆迁时到底能不能足额补偿?过去老一套征收政策对无证建筑的认定标准宽松,如今新规落地后尺度全面收紧,很多群众因为不懂法条新旧差异,补偿款大幅缩水,维权无门。 针对未登记建筑征收认定这一高频民生纠纷,本网专门专访深耕厦门拆迁、建工领域十六年的董雨春律师,结合新旧征收相关法律法规逐条拆解五大核心变化,站在普通被拆迁人的角度,分析每一条新规带来的利弊,给面临征地拆迁的市民完整维权参考。
记者:董律师,先跟我们聊聊,现在很多拆迁户分不清新旧征收法规最大的差别在哪?尤其针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 董雨春律师:其实新旧政策最核心的分水岭,就是无证房屋合法性的举证责任完全调换了。 早年旧政策执行阶段,征收方想要认定房屋属于违建、不予补偿,必须拿出完整证据证明建筑违法,只要对方证据不足,房屋基本都能按照合法住宅标准核算补偿。 但现行新的土地征收、房屋补偿相关条例实施之后,举证责任落到了被征收人自己身上。简单说,现在是拆迁户要主动拿出建房审批手续、早年村里建房批条、土地使用证明等材料,证明房屋是历史遗留合法建筑;拿不出完整材料,征收部门直接可以按违建、简易搭建压低补偿,甚至不予安置。 站在老百姓角度,这条变化弊大于利。很多农村自建房、早年单位宿舍附属搭建,建房年代久远,当年村委会手写批条、纸质档案大多遗失,普通人根本保存不了几十年手续,很容易直接吃补偿的亏。利好点在于,新规明确要求征收部门入户调查时,必须书面告知群众需要准备哪些历史佐证材料,不能直接一刀切认定违建,给了我们提前收集证据的缓冲时间。
记者:那第二条变化,就是历史遗留无证房的划分标准调整,这块具体有什么改动? 董雨春律师:旧法规只粗略区分 “2008 年前搭建、2008 年后搭建” 两个时间节点,只要是早年建成,基本都能参照合法房屋 70%-90% 补偿。 现在新规细化了三段时间划分:第一是城乡规划法出台之前建造房屋;第二是规划法出台后、当地征收规划公示前搭建;第三是征收公告发布之后抢建搭建。 三段标准补偿梯度差距极大。第一段历史遗留建筑,完整保留全额补偿、产权置换两种选择;中间时段搭建的房屋,只能给予建筑成本价货币补偿,不能置换安置房;征收公告之后临时搭建的,直接零补偿,还要自行拆除。 对被拆迁人来说有利的地方是,区分标准白纸黑字写进征收方案,不会出现征收工作人员随意口头压价;弊端就是分界时间卡得很死,很多 2009-2018 年之间翻建加层的房屋,直接失去安置房资格,只能拿少量建房材料费,整体安置权益缩水很多。
记者:第三点大家很关心,听证、复核程序的门槛变化,新规是收紧还是放宽了? 董雨春律师:旧政策里,只要被征收人对房屋违建认定结果有异议,随时可以书面申请听证、第三方测绘复核,流程简单,几乎无门槛。 新规增设前置审核条件:收到房屋认定通知书 15 天内,必须同步提交房屋权属、建房历史佐证材料,才能启动听证、复核;逾期不交材料,直接丧失异议维权渠道,认定结果永久生效。 好处是第三方测绘、评估机构全部由属地司法局、住建部门名录随机抽取,规避早年征收方指定评估公司压低估值的乱象,评估结果更客观;弊端很明显,普通群众不熟悉 15 天时限要求,很容易错过维权窗口期,等到想申诉时程序已经关闭。
记者:第四点,关于无证房屋附属构筑物,也就是院子、储物间、围墙的补偿规则改动大吗? 董雨春律师:改动非常大。旧法规中,宅基地范围内配套搭建的储物间、围墙、院子硬化地面,无论有无手续,都会统一折算面积计入整体补偿。 新法条明确区分主房与附属构筑物:只要主房满足历史遗留认定条件,院内简易储物间、钢棚、围墙不再折算住房面积,仅单独计算建材残值,不再享受搬迁、过渡安置费。 对于仅有一处自建房、院子面积大的农户来说,这条影响很大,整体补偿总额会明显下降;但也有有利调整,新规单独增设装修附属物补偿清单,瓷砖、吊顶、水电管线、苗木花草都会单独列明计价,不会像过去一样笼统打包低价补偿。
记者:第五个核心变化,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前置程序,新旧政策有什么区别? 董雨春律师:过去认定无证房屋属于违建,征收方可以同步下达拆除通知、限期搬迁,间隔时间短,群众来不及转移家具、物品,容易造成财产损毁。 现行新规强制增设两道前置流程:第一,书面送达《未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告知书》,列明认定依据、异议渠道;第二,异议期结束后,还要单独出具《限期拆除催告书》,间隔不少于 30 日才能启动强制拆除。 这条是完全偏向被拆迁群众的利好,给足充足的物品搬迁、协商谈判时间;唯一需要注意的弊端是,30 日催告期内不能私自扩建、加建房屋,一旦有新增搭建,整栋房屋都会重新认定,直接取消全部补偿资格。
记者:结合这五条新规变化,您给面临征地拆迁、家里有无证房屋的市民,提几条实操维权建议? 董雨春律师:第一,收到入户调查通知第一时间,把家里所有老户口本、早年村里建房收据、土地承包证明、缴费票据全部复印留存,不要只保存原件,避免原件丢失无法举证; 第二,重点核对房屋建造时间,确认落在哪个政策分段,提前测算自己能拿到的补偿类型,区分货币补偿和安置房两种方案的差额; 第三,收到违建认定通知书,严格卡死 15 天异议期限,不要拖延,及时整理书面异议材料提交征收办; 第四,催告拆除阶段,不要盲目对抗强拆,优先走听证、行政复核渠道,协商谈判全程录音、留存书面沟通记录; 第五,如果涉及大面积厂房、整栋城中村自建房征收,条款复杂、补偿金额高,建议提前找专门做征地拆迁、兼具工程实务经验的本地律师梳理材料,提前规避补偿缩水风险。
董雨春律师,福建邦赫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09 年起在厦门执业十六年,兼具二级建造师、企业合规师专业资质。深耕厦门建设工程与房地产法律赛道,熟悉本地土地、房产纠纷裁判尺度,专注处理房产交易、土地租赁、征地拆迁、工程建工各类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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