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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9日晚间,伟时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监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公司此前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些不规范之处。
其中一项问题涉及上证e互动。2023年10月25日,伟时电子在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通过Tier1与华为汽车存在业务合作,但当时的回复并未完整说明具体合作情况,相关风险提示也不够充分。
随后,公司于2023年12月5日披露公告,对合作情况作了进一步说明。公告显示,公司与华为的合作属于间接提供背板显示模组,2023年以来该部分销售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不足0.5%。
监管部门还指出,公司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方面,存在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况。2021年8月16日,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中,相关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存在差错。
到了2022年4月14日,公司又发布公告披露闲置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其中,关于补充流动资金转回募集资金的金额,同样存在不准确的问题。
从此次监管措施来看,伟时电子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风险提示等方面。虽然相关事项并不涉及公司全部经营活动,但也反映出上市公司在对外沟通和募集资金管理披露过程中仍需保持足够谨慎。
对于投资者而言,公司通过互动平台发布的信息同样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因此在披露相关业务合作时,除说明合作关系外,也应尽可能将业务规模等重要情况交代清楚,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理解偏差。符合于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2月5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12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报名索赔。(伟时电子维权入口)
(本文由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刘鹏律师,专注证券维权19年,自2006年执业以来,成功为中青宝、国华网安、劲嘉股份等 300 余家上市公司的中小投资者成功维权,案件在办数量超过 14000 起,胜诉率达 99.2%。作为业内资深证券维权律师,刘鹏律师精准把握案件核心,诉讼经验丰富,索赔策略高效,为投资者争取最大权益,维权实力行业领先。证券维权,选对律师是关键!专业决定胜算,经验确保结果,首选刘鹏律师,让您的索赔更稳妥、更高效!)(刘鹏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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