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环境网)
转自:中国环境网
为切实解决群众“房前屋后”的环境问题,近期,江苏在全省选聘了120名省级群众“房前屋后”环境提升特邀观察员(以下简称特邀观察员),主要职责是“前沿观察、协助整改、收集民意、示范引领、政策宣传”。目前,江苏部分市县也参照省级特邀观察员选聘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选聘了一定数量的本级特邀观察员。
笔者认为,特邀观察员是地方解决群众“房前屋后”环境问题的参谋助手,不仅能帮助相关部门及时、准确发现问题,而且由于特邀观察员是本地常住居民,在协助解决问题过程中,更容易赢得涉事各方的情感认同和支持配合。而且,特邀观察员通过示范引领、政策宣传,能够带动更多群众积极主动地关心、支持、参与到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中来。
要更好地发挥特邀观察员的职责作用,笔者认为,还需重点落实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严把选聘关。坚持自愿参与、优中选优、结构合理的选聘原则,严格选聘程序和选聘条件,确保特邀观察员选聘质量。在选聘程序方面,要充分征求特邀观察员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村(社区)的意见建议,并在一定范围公示拟选聘的特邀观察员。江苏此次选聘省级特邀观察员的基本条件包括政治素质优良、热心环保公益、本地常住居民、个人品行端正;优先条件包括党员、村民代表、社区居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退休干部、教师、退役军人,有公益服务经验或有省市县三级攻坚办工作经历已退休的老同志。
提高履职能力。可以采取集中培训、交流研讨、现场调解等方式,整体提高特邀观察员把握相关政策法规标准、交流沟通、示范引领、宣传引导等方面的能力,确保其能够依法高效履职。当前,可以有针对性组织学习生态环境法典相关内容,确保法典正式施行后,特邀观察员能够贯彻落实好有关要求。
建立履职工作机制。一方面,可以通过为聘用人员现场颁发聘书、定期选树优秀典型等激励举措,树牢特邀观察员的职业荣誉感,调动履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明确履职规范,规范履职行为。比如,江苏省从严守履职边界、严禁以权谋私、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严守保密规定、回避利益冲突、维护良好形象等7个方面,明确了省级特邀观察员的履职规范。此外,还要加强对特邀观察员履职情况的监督,对于违反履职规范的,视情况对当事人开展提醒、教育引导,情节严重的要及时解聘;对于本人提出不想继续担任特邀观察员、不能够常态化履职或者不胜任履职工作等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特邀观察员的当事人,也要及时对其解聘。同时,也要适时做好选聘工作,保持好本地区特邀观察员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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