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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关于在全县开展二、三轮及电动四轮车
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涉及二、三轮及电动四轮车的交通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二、三轮及电动四轮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8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对象
上道路行驶的二、三轮摩托车;二、三、四轮电动车(老年代步车)及其驾驶人。
三、整治重点
(一)车辆未登记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酒驾醉驾、无相关保险、驾驶报废车;
(二)假牌套牌、非法改拼装、轰鸣炸街、竞速炫技。
(三)违法载人、超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逆向行驶、不按规定道路行驶、闯红灯、乱停乱放、加装伞(蓬);
四、整治措施
整治期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联合多警种采取“集中整治+常态化严管”模式开展专项整治。对拒绝、阻碍执行公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积极支持和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洛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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