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银星能源提问:“公司7月21日公告异动:7月16,7月17,7月20日,三天涨幅偏离值21%,但是这三天只涨了18%,公司是如何算出来的;前期股价暴跌时,为什么不公告股价异动。”
针对上述提问,银星能源回应称:“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股票异常波动公告的触发条件包括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等情形,该偏离值根据股票收盘价涨跌幅和对应指数涨跌幅的差值计算。前期股价变动未触及上述规定的异常波动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无需发布相关公告。公司始终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文源自:市场资讯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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