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做衢州土菜配送的金女士,7月7日早上花95元在货运平台下了拼车单,让司机送五家餐馆的生鲜,总价3154元。萧山到嘉兴半小时车程,中午前准能送到。八小时过去餐馆全没收到货,联系司机才知拼车没拼成。司机开条件:95元运费照给,另加80到200元搬运费,还必须给五星好评,才肯把货送回。金女士拒绝。三天后报警得知,司机以发臭为由把全部生鲜扔了。
《民法典》第832条写得明白,承运人对运输途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想免责得自己举证。95元拉五家货,平台定价低不假,可司机接单时认可了价格,半路坐地起价不成,转手把别人3154元的私产当垃圾处置,于情于理于法都站不住。货主没逼你接单,接了就得履约,易腐货物延误八小时本身就是过错,私自丢弃更是错上加错。
平台起初只赔100元,和3154元损失差着三十多倍。货运平台撮合了这笔交易,对入驻司机有监管义务,不能把责任一推了之。金女士拒绝100元赔偿方案是对的,3154元货款加上餐馆停业的实际损失,都该由司机和平台按责分担。
赚钱不易,守规矩更难。司机觉得冤,货主更冤。下单自由、弃货随意,货运圈这种风气该刹一刹了。这笔账该怎么算,大家说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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