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嘉善发布)
@嘉善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缴纳住宅专项维修基金
可以提取公积金了!
办理条件?申请金额?所需材料?
具体怎么操作?
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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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办理?
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均可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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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缴存人家庭在嘉兴市行政区域内缴纳自住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含后续补充款项);
● 除本套房屋外,无其他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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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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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提多少?
提取额度: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所缴专项维修基金总额。
提取频次:维修基金专用发票每人仅限提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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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
● 政务服务中心现场申请;
● 浙江政务服务网网上申请;
● “浙里办”手机APP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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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操作指南
登录浙里办APP ,点击进入公积金页面。选择公积金提取——购买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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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用户须知,进入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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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情形选择,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注意:线上仅支持申请人本人办理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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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在线填表阶段,系统自动获取申请人身份信息,请核对无误后填写相关信息。上传材料阶段,请上传相关材料,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完成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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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时间
问:我名下还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能申请提取吗?
答:分情况! 如果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就是这套缴纳维修基金的房屋,可以申请办理;但如果贷款房屋不是这套房屋,则不能申请。如有逾期,需先还清逾期再办理。
问:发票是2026年3月16日之前开的,能办理吗?
答:不可以。 政策从2026年3月16日起执行,发票开具时间需在此日期之后(含当日)。
问:我有多套房,都能提取吗?
答:分情况看。 只有缴存人本人或配偶名下的自住住房,且符合“除本套房屋外无其他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方可办理。如果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形下,有几套提几套,但需要在2026年3月16日之后缴纳维修基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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