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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秩鼎51ESG)
摘要
在全球气候变化加剧的背景下,气候风险已逐渐成为影响金融体系稳定的关键变量。随着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的全球落地,我国内地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 以及香港交易所与ISSB接轨新规的实施,资本市场对金融机构气候风险管理能力的审视持续深化。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中介,上市券商的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将直接关系到自身经营的韧性和资产定价的有效性。
在这一背景下,本报告对A股及港股82家上市券商2025财年气候风险相关的公开披露信息进行梳理,并识别出以下核心特征:
行业整体处于“定性普及、定量稀缺”的起步阶段。截至2026年6月30日,82家样本券商中,73家(占89.0%)已披露气候风险,其中转型风险(占82.9%)的提及率略高于物理风险(占79.3%)。不过,实质性风险管理工具的落地相对滞后:仅14家(占17.1%)提及已开展气候情景分析,且仅有5家(占6.1%)披露了气候情景分析的定量结果,行业整体的气候风险量化能力有待提升。
市场分化显著:A+H股领跑,港股次之,A股相对薄弱。受内地交易所与香港交易所的双重监管约束,A+H股上市券商表现最优,定性披露率达100%,定量披露比例达23.1%;纯港股券商定性披露率达100%,但定量披露暂未开展;纯A股券商在定性与定量披露维度均存在提升空间,反映出监管政策对信息披露质量的显著影响。
国际对标下的风险披露水平无明显差距。摩根士丹利、高盛集团等全球顶尖投行在其最新披露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也并未披露气候情景分析定量结果,而是仅从定性角度描述涉及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因此置于全球视野下审视,国内证券业与国际顶尖投行之间在气候风险披露方面目前并不存在明显差距。
基于当前A股和港股的监管要求和上市券商在气候风险方面的信息披露实践,本报告提出上市券商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三阶段实施路径,以及针对A+H股、A股大中小型、港股券商的差异化落地策略,为行业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框架。
正文目录
引言
一、内地及香港的气候风险管理监管政策框架
二、证券公司气候风险披露实践案例
三、上市券商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用实施路径
四、总结
参考资料
引言
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正加速从物理环境向金融体系传导,气候相关风险将逐渐成为影响金融机构长期经营韧性和资本市场定价有效性的重要因素。随着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的逐步落地,企业气候风险信息披露也正式进入标准化的全球共识阶段,对资本市场各类参与主体的气候风险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作为资本市场的核心中介机构,证券公司(以下简称“券商”)兼具“自身经营风险承担者”与“投融资活动风险传导枢纽”的双重属性。因此,券商气候风险管理能力的建设,不仅是自身合规经营的要求,更成为资本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
当前国内证券行业的气候风险监管体系正处于从“自愿引导”向“强制规范”的过渡时期。尽管内地和香港交易所已明确了部分强制披露主体,提供了气候风险定量披露的详细框架,但目前均未强制要求上市券商披露定量数据。此外,不同上市板块、不同规模的券商在合规压力、资源禀赋和风险敞口上存在显著差异,行业整体可能普遍面临“披露什么”“披露多少”“未来如何”等现实困惑。
在此背景下,本报告在梳理现有关于气候风险披露的监管政策框架基础上,基于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公开披露信息,对A股及港股市场82家上市证券公司2025财年的气候风险披露情况进行系统梳理,并根据已有的披露实践提炼上市券商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用实施路径,最后针对不同类型主体提出差异化的落地策略,为行业有序推进气候风险管理能力建设提供可参考的实践框架。
一、内地及香港的气候风险管理监管政策框架
1.内地监管政策:从鼓励引导到规范准则,定量要求持续收紧
内地证券行业气候风险管理的监管体系正处于“自愿披露”迈向“强制披露”的过渡阶段,披露要求也逐步从定性描述向定量测算升级,但目前沪深北交易所仅要求部分主体强制披露定性的气候风险相关信息,尚未对定量披露的实施范围及具体要求做出强制性规定。
2024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增强气候风险应对能力,鼓励其运用气候风险压力测试、情景分析等工具开展风险评估,配套完善内部控制与管理流程。
2024年4月,沪深北交易所于同日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可持续发展报告》,将应对气候变化列为“环境信息披露”章节的首要专项披露议题,要求披露主体(包括强制披露主体和自愿披露主体)结合所识别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评估公司的战略、商业模式等对气候变化的适应性,并披露为应对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转型计划、措施及其进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披露主体采用情景分析等方式进行气候适应性评估,并披露情景分析关键假设、分析过程等。这就意味着,强制披露主体需在上述指引的规定时间范围内(2026年4月30日前发布2025年度的《可持续发展报告》)至少披露定性层面的气候相关风险。
2025年1月,沪深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北交所同步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明确了上市公司ESG报告披露的总体要求与披露框架,同时三大交易所发布《应对气候变化》应用指南,指出企业应进行气候相关的“影响重要性”和“财务重要性”评估,并从气候相关治理、战略、风险及机遇管理等维度明确了气候风险披露的要点,但文件仅“鼓励采用气候情景分析”,对于目前不具备进行气候情景定量分析的技能、能力或资源的披露主体,可先采用定性分析方法,对于面临较高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且具备必要的技能、能力和资源的披露主体,可考虑使用定量分析方法。
2025年12月,财政部等9部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不仅要求企业分类别定性识别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同时对企业气候相关风险的定量分析设定了相对统一的披露框架,特别是要求企业进行气候情景分析,披露受气候风险影响的资产或者业务活动的金额和百分比,以及对企业当期和预期财务的定量影响(单个数值或区间)。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指出,对于目前不具备进行气候情景定量分析的技能、能力或资源的披露主体,可先采用定性分析方法,而如果披露主体面临较高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且具备必要的技能、能力和资源,则应当使用科学的定量方法,这一规定相较于交易所的政策明显趋严。尽管该政策暂未规定具体的实施范围及实施要求,目前仍处于企业自愿披露的状态,但从政策演进路径来看,后续逐步落地定量信息强制披露、明确强制主体范围是可预见的监管趋势。
2.香港监管政策:全面接轨ISSB,分阶段分层级落实气候风险披露要求
香港证券行业气候风险管理的监管体系虽已全面接轨ISSB,但港交所仅对大型股发行人实施气候相关信息强制披露要求,适用于2026年1月1日及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且不仅对企业从定性披露到定量披露的过渡设置一定的缓冲周期,还针对气候情景分析等复杂披露事项推出多项明确的宽免安排。
2024年4月,香港交易所发布《香港交易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的实施指引》,其参照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发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S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对上市公司气候风险相关信息的定性和定量披露进行了明确规定,以分阶段、分层级的路径推进气候风险披露规则落地。
从披露主体看,港交所仅要求大型股发行人在2026年1月1日以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披露气候相关信息,除大型发行人以外的主板发行人履行“不遵守就解释”(Comply or Explain)原则,而GEM发行人目前仅需要遵守自愿披露原则。
从披露内容看,披露主体不仅需要披露气候相关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类型、影响时间范围,同时需要基于公开可得的情景来源,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前期可只进行定性分析,随着能力的提升可进行定量分析),定量披露风险敞口和潜在财务影响(当期和预期),其中定量值可以提供单一数值或区间范围。
从宽免原则看,港交所提供了4种宽免原则,包括合理资料宽免、能力宽免、商业敏感宽免和财务影响宽免。比如,在披露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时,可使用合理资料宽免(在汇报之日可以无需付出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一切合理且有依据的资料);在使用气候情景分析可采用合理资料宽免和能力宽免(气候披露的程度与其现有技能、能力及资源相称)。
表格 1 港股上市公司可应用实施宽免的气候相关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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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秩鼎根据公开数据整理
备注:监管文件详见香港交易所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的实施指引》
二、证券公司气候风险披露实践案例
截至2026年6月30日(下同),A股及港股上市券商共82家(根据申万行业或恒生行业筛选),行业整体仍处于定性披露阶段,基于气候情景分析方法进行定量披露的上市券商数量相对较少。但置于国际视野下,A股及港股上市券商的气候风险披露水平相较于国际头部投行并不存在明显差距。
1. 整体格局:定性披露覆盖率高,不同市场存在分化
行业整体上,A股及港股上市券商定性披露的覆盖率相对较高,定量披露仍处于起步阶段。
从定性视角看,73家公司披露了气候风险分析情况(占比89.0%)。其中,65家公司描述了气候物理风险,68家公司描述了气候转型风险,50家公司指出了气候风险对公司影响的时间范围(分短/中/长期,占比61.0%)。此外,14家公司提及已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占比17.1%),且5家公司披露了风险分级结果(占比6.1%)。
从定量视角看,5家公司基于气候情景分析方法,披露了部分量化值以及气候风险对未来业务收入的量化影响(占比6.1%)。
横向对比上,由于A股和港股两大资本市场针对上市券商制定的气候风险披露标准并不统一,使得位于不同市场的上市券商在气候风险定性披露和气候情景分析落地执行等方面的表现产生一定程度的分化。其中,A+H股上市券商的披露情况相对较好,单一A股上市券商的披露水平相对薄弱。
A+H股:定性定量两大维度均处于领先水平
A+H股上市证券公司的气候风险和气候情景分析披露情况相对更好。定性披露方面,13家A+H股上市公司气候风险定性披露率达100%,其中全部公司披露了气候转型风险,12家公司披露了气候物理风险和气候风险影响的时间范围(短期/中期/长期,占比92.3%)。此外,5家公司提及已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占比38.5%),且2家公司披露了风险分级结果(占比15.4%)。
定量披露方面,3家公司基于气候情景分析方法,披露了部分量化值以及气候风险对未来业务收入的量化影响(占比23.1%)。
表格 2 A+H股上市券商气候风险披露情况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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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秩鼎根据公开数据整理,2025财年数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
1)上市公司名单参照申万“非银金融-证券”行业;
2)提及已开展气候情景分析,指的是公司提到开展了气候情景分析,且至少说明选择的具体情景和关键假设,下同;
3)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风险分级属于定性分析,下同;
4)监管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等
A股:定性披露超七成,量化实践零星起步
A股上市券商的气候风险和气候情景分析披露情况相对薄弱。定性披露方面,37家A股上市券商中,有28家披露了定性分析结果(占比75.7%),相较于A+H股上市券商和港股上市券商的定性披露程度偏低。其中,25家公司披露了气候物理风险(占比67.6%),28家公司披露了气候转型风险(占比75.7%),26家公司披露了气候风险影响的时间范围(占比70.3%)。此外,4家公司提及已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占比10.8%)。
定量披露方面,仅有2家A股上市券商基于气候情景分析方法披露了部分量化值以及对未来业务收入的影响(占比5.4%)。
表格 3 A股上市券商气候风险披露情况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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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秩鼎根据公开数据整理,2025财年数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
备注:1)上市公司名单参照申万“非银金融-证券”行业;2)监管文件同表格2
港股:定性披露全覆盖,定量披露暂未开展
港股上市证券公司的气候风险和气候情景分析披露情况略差于A+H股,但略优于A股。定性披露方面,32家港股上市券商全部披露了定性分析结果。其中,28家公司披露了气候物理风险(占比87.5%),27家公司披露了气候转型风险(占比84.4%),但仅有12家公司披露了气候风险影响的时间范围(占比37.5%)。此外,5家公司提及已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占比15.6%),且3家公司披露了风险分级结果(占比9.4%)。
定量披露方面,暂未有港股上市券商基于气候情景分析方法,披露部分量化值以及对公司未来业务收入的影响。
表格 4 港股上市券商气候风险披露情况总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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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秩鼎根据公开数据整理,2025财年数据截至2026年6月30日
备注:1)上市公司名单参照恒生“证券及经纪”行业;2)监管文件详见香港交易所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的实施指引》
2.实践分层:五类气候风险披露的典型实践模式
从A股和港股上市券商的具体披露实践来看,以是否落地气候情景分析、是否进行风险等级划分和是否披露量化测算结果与为核心划分依据,行业的气候风险披露实践可大致归纳为五类典型模式,一定程度反映出不同规模、不同上市板块券商气候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进度与成熟度差异。
第一类:开展气候情景分析、披露风险等级和部分量化结果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H股)参照IPCC RCP8.5和RCP4.5情景、NGFS“延迟转型”和“全球2°C控温目标”情景,以子公司东证资管旗下公募基金2024年末全部股票持仓为样本,进行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情景分析,分行业测算了不同情景下的资产风险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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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证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此外,东方证券测算了其高碳资产持仓的市场风险通过管理费对营业收入的潜在影响,以及绿色金融产品需求和服务增加对东证资管资产管理业务管理费收入的具体影响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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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东方证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二类:开展气候情景分析、披露部分量化结果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A+H股)基于IPCC RCP8.5情景构建覆盖3种特定灾害类型(热带气旋、洪水、热浪)的物理风险计量模型体系,测算了持有的REITs基金位于气候灾害比率前20%地区的资产规模占比,以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期望损失占公司总运营固定资产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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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金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三类:开展气候情景分析、披露风险等级结果
时富金融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港股)基于IPCC发布的“<2℃”和“>4℃”两种情景,评估了不同类型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在短期/中期/长期的风险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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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时富金融2025年报
第四类:开展气候情景分析、但未披露任何量化结果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股)指出物理风险分析采用IPCC的RCP情景,转型风险采用NGFS情景,但并未提供具体量化数值或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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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江证券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
第五类:未进行气候情景分析,仅定性披露气候风险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A+H股)未进行气候情景分析,仅分别探讨了不同类型的气候转型风险和物理风险对部分财务指标的定性影响,同时指出了不同类型风险的影响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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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泰海通证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3.国际对比:对标全球顶尖投行在风险披露层面无明显差距
秩鼎汇总了摩根士丹利和高盛集团的气候风险披露实践,从国际对比视角看,A股和港股上市券商与国际顶尖投行在气候风险披露层面并无明显差距。
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美股)
摩根士丹利暂未披露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其已公开发布的2024可持续发展报告主要从定性角度分析了涉及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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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摩根士丹利2024可持续发展报告
此外,尽管公司指出其进行了气候情景分析,但并未在报告中披露任何定量值或进行风险等级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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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摩根士丹利2024可持续发展报告
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美股)
高盛集团在2025年12月发布的可持续发展报告中,仅定性披露了气候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并指出了不同类型风险的影响时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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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盛集团2025年12月可持续发展报告
不过,公司在其2023年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报告中披露了在转型风险下,不同碳排放水平的资产面临的潜在损失占比,同时聚焦高排放行业,从行业板块、经营地域两个维度,拆解内部潜在损失的结构分布。公司2025年的TCFD报告暂未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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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盛集团2023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
三、上市券商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用实施路径
结合当前证券行业气候风险管理监管的政策导向与行业整体披露现状,秩鼎认为上市券商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应遵循 “合规先行、由易到难” 的原则,分三个阶段稳步推进。在匹配监管演进节奏的同时,要充分考虑气候风险管理与自身业务的融合程度,目标是在满足合规要求的基础上逐步释放气候风险管理的经营价值。
1.第一阶段:合规筑基——搭建标准化气候风险管理框架
在现行的A股和港股监管体系下,气候风险披露的合规要求是所有上市券商均需优先完成的底线任务。在这一阶段,上市券商需搭建内部标准化的气候风险管理框架,同时达到政策监管的基本要求。
1)在内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上市券商要建立健全内部气候风险管理架构和相关制度,充分识别和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同时制定相对完善的应对气候风险、把握气候变化机遇的策略和方法。具体而言:
第一,在管理架构上,建立专门的气候风险治理机构(如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监督管理气候相关影响、风险和机遇,多措并举地提高治理机构人员的相关专业技能,同时建立明确的内部控制制度、监督程序、监督措施及考核情况;
第二,在风险和机遇识别上,充分识别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评估不同类型的物理风险和转型风险对公司商业模式、主要供应商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当期和未来财务影响,并合理预期不同风险给公司业务带来影响的时间范围;
第三,在战略规划上,针对识别出的不同类型的气候风险和相关机遇,结合公司发展的战略目标,制定差异化的应对措施和转型计划。
2)在气候风险披露实践方面,上市券商应严格遵守交易所发布的气候风险披露相关政策,逐条对照披露要求披露气候风险相关信息。具体而言:
第一,在披露框架上,从治理(管治),战略(策略),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风险管理),指标与目标四个核心方面,基于重要性准则(财务重要性、影响重要性),逐项对照政策要求进行气候风险相关信息的披露。
第二,在披露程度上,上市券商可参考交易所发布的信息披露示例,结合公司的具体业务,优先从定性视角相对完整地披露气候相关风险。
2.第二阶段:量化突破——基于气候情景分析披露定量结果
本阶段是上市券商气候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攻坚方向,核心目标是基于气候情景分析方法,完成对公司重点业务风险敞口的测度,进而实现对公司当期和预期财务影响的评估,在提升企业内部气候风险管理能力的同时,匹配监管对定量披露的长期要求。参考相关政策要求,企业进行气候情景定量分析的一般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环节:
第一,确定开展气候相关情景分析的范围。上市券商应首先明确情景分析所涉及的业务覆盖范围、价值链覆盖范围、地理位置覆盖范围、风险范围和时间范围等,同时随着公司经验积累,可考虑逐步扩大情景分析所覆盖的业务及风险范围等;
第二,选择气候相关情景。根据涉及的行业、风险类型、业务运营所在地和评估的时间范围,合理选择市场中已公开的气候情景来源,明确其具体假设条件,其中,主流的气候情景框架主要来源于IPCC、IEA和NGFS等机构;
第三,确定用于情景分析的变量。针对不同行业的性质以及不同类型的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应选择不同的情景分析变量。例如评估高碳行业资产的风险敞口时,可优先选用碳价波动、高碳资产搁浅减值等转型风险变量;评估实体不动产、生产设备等易受灾害冲击的底层资产时,可优先选取极端灾害损毁率、抵押物估值折损率等物理风险变量;
第四,输出定量分析结果。基于情景分析披露气候相关物理风险、转型风险影响的资产金额区间或占比,量化气候风险对公司当期和预期财务绩效的影响。
3.第三阶段:业务融合——将气候风险评估结果全面嵌入业务流程
这一阶段是上市券商气候风险管理的最终方向,其本质在于推动气候风险管理从单纯的 “满足监管披露要求”向“支撑投资经营决策”升级,通过将气候风险因素和评估结果全面嵌入公司业务(自营、资管、投行、研究业务等)的全生命周期,实现风险管控与业务机遇挖掘的双重价值。
四、总结
当前国内证券行业气候风险管理仍处于监管引导下的起步发展阶段,上市券商进行气候风险管理的能力建设无需追求一步到位。对于规模相对较小、资源和能力相对不足的上市券商而言,优先完成气候风险的合规框架搭建,满足定性披露要求是性价比最高的路径;而头部券商则应加速开展气候情景分析和定量结果披露,推动气候风险与公司业务的深度融合,将气候风险管理能力转化为业务竞争力。
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券商进行气候风险管理和信息披露的核心目标并非只是为了满足监管合规硬性要求,而是在于提前对冲气候物理风险与转型风险,将气候因子常态化融入其经营投资决策体系,真正实现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
[1]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404/content_6944452.htm
[2]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sselawsrules2025/stocks/mainipo/c/c_20250516_10779150.shtml
[3]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https://www.szse.cn/lawrules/rule/stock/supervision/currency/t20240412_606839.html
[4]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https://www.bse.cn/cxjg_list/200021393.html
[5]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1月修订)》:https://www.sse.com.cn/lawandrules/guide/stock/zbxxpljg/ssgszljg/c/c_20250117_10770284.shtml
[6]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2026年修订)》:https://www.szse.cn/lawrules/service/share/t20260130_618858.html
[7]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指南》: https://www.bse.cn/Service_info/200024724.html
[8]财政部等九部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https://cz.wuxi.gov.cn/doc/2025/12/26/4707785.shtml
[9]香港交易所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框架下气候信息披露的实施指引》:https://www.hkex.com.hk/-/media/HKEX-Market/Listing/Rules-and-Guidance/Environmental-Social-and-Governance/Exchanges-guidance-materials-on-ESG/guidance_enhanced_climate_dis_c.pdf
[10]东方证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https://www.dfzq.com.cn/upload/png_upload/20260414/202604141776133323752.pdf
[11]中金公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https://www.cicc.com/upload/file/2026/04/08/adcd7e72-e176-4b51-b57e-f286f4883297.pdf
[12]时富金融2025年报:https://pdf.dfcfw.com/pdf/H2_AN202604231821500669_1.pdf?1777052455000.pdf
[13]长江证券2025可持续发展报告:https://www.95579.com/ueditor/jsp/upload/file/20260508/1778217423434090072.pdf
[14]国泰海通证券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https://dl2.app.gtja.com/dzswem/publicFile/NEWOWS/OWSF/202603/28/%E5%9B%BD%E6%B3%B0%E6%B5%B7%E9%80%9A%E8%AF%81%E5%88%B8%E8%82%A1%E4%BB%BD%E6%9C%89%E9%99%90%E5%85%AC%E5%8F%B82025%E5%B9%B4%E5%BA%A6%E5%8F%AF%E6%8C%81%E7%BB%AD%E5%8F%91%E5%B1%95%E6%8A%A5%E5%91%8A.pdf
[15]摩根士丹利2024可持续发展报告:https://www.morganstanley.com/content/dam/msdotcom/en/assets/pdfs/Morgan_Stanley_2024_Sustainability_Report.pdf
[16]高盛集团2025年12月可持续发展报告:
https://www.goldmansachs.com/our-firm/sustainable-finance/documents/Sustainability-Report-December-2025.pdf
[17]高盛集团2023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报告:
https://www.goldmansachs.com/our-commitments/sustainability/2023-tcfd-report/report.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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