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亲生父亲猥亵甚至强奸自己的亲生女儿?有,这种事儿古今中外都发生过。
如果发生这种事情?公检法该如何断案?
我想,法治社会,法庭审判,必然都是讲证据的,而不能偏听一面之词。
偏听一面之词就判决,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幸免于被诬陷,包括公检法人员。
可是,今天看到新闻报道的这个案件,一审法官就是偏听一面之词,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判决的,而且是判决涉嫌强奸女儿的父亲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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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大风新闻报道,广东有一个16岁女孩报警称遭到父亲强暴,父亲一审被判无期,二审时她出庭作证称诬陷了父亲。
那么,会不会女孩确实被父亲强暴而后来又被家人做思想工作改变主意了呢?
这倒是真有可能的。
然而,本案里还真不是这样。
本案里,首先这个女孩存在特殊情况。
这个女孩从小被父母管教十分严格,但是初中时学会了抽烟喝酒,有时还与人一起泡吧,高中时候交男朋友,还带回家,性格开始偏激起来。
这其实就是到了青春叛逆期。
而父亲见女儿越来越不像话了,自然管得更严,晚上不给出去。
2023年10月至2024年6月期间,这个女孩被诊断为青少年情绪障碍,重度抑郁症。
2024年2月,这个女孩因患有情绪障碍办理了高中休学手续。
2024年6月22日晚上,女儿住在大伯家,当晚女儿和父亲在电话中发生了冲突,没想到次日一大早,她在表妹陪伴下到当地派出所报警,称遭父亲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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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上图,公诉机关根据这个女孩的陈述,指控女孩的父亲从2015年到2018年,用手抠的方式猥亵女儿。
女孩今年18岁,2015年到2018年应该是7到10岁,四年级以下。
女孩报警时是16岁。说实话,公诉机关根据16女孩一面之词,认定父亲在八九年前用手抠的方式猥亵自己年仅八九岁的亲生女儿,对此我还是感到不可思议的。
当然,这事儿,从两方面看都不可思议。从父亲这边看,显得不可能,但女儿又能诬陷亲生父亲吗?似乎也不可能。
公诉机关在这种矛盾中选择了相信女孩,或许,是更加相信女儿不可能诬陷亲生父亲吗?但是,这不是相信谁的问题,而应该是相信证据才对呀!
此外,公诉机关还根据女孩的陈述,指控父亲在2018年至2024年2月期间,在宿舍和家中多次强行与女儿发生性关系。
2018年至2024年,女孩是10到16岁。
一个父亲,会在女儿10岁时强奸吗?
很难让人相信。
当然,还是同样的道理,女儿会诬陷亲生父亲吗?似乎也很难让人相信。
而公诉机关在这种矛盾中选择了相信女儿。
不仅公诉机关,法官也选择了相信女儿。
于是,父亲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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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根据大风新闻报道,父亲的律师当庭指出来,本案证据不足,没有物证,没有痕迹证据,尤其是,DNA鉴定结果证明与父亲没有关系。
此外,律师指出,这个女孩的陈述前后不一,关于案件细节的描述前后矛盾。
而且,这个女孩还有过虚假报案的“前科”,撒谎成精。
还有,律师指出,当初女孩报案后曾到公安机关撤案,也曾向多位亲属反映她系为了想一个人搬出去住而虚假报案。
面对这样的诸多事实,一审法官莫名其妙采取了无视的态度,竟然完全采信了女儿的一面之词,真是不可思议,让人难以理解,很想当面问问为什么。
为什么在无凭无据的情况下判一个人无期徒刑?这样的判决,能服人吗?
为什么对有利于父亲的证据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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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一审宣判后,父亲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法院。2026年4月15日上午9时左右,广东省高级法院在清远市一家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现已18岁的女儿作为成年人同时也是被害人参加了庭审。目前还没有宣判。
在二审法庭上,女儿作证,说自己是诬告父亲的。女孩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称,二审时她是自愿主动要求出庭作证的。她还说,当初因为自己不懂事酿成大错,现在想来很后悔,但不能冤枉父亲,想替他洗清冤屈。
女孩在16岁时,与父亲关系非常紧张,叛逆心理强,如今18岁了,懂事儿,反省了。然而,她的大错已经铸成,即便二审会还父亲一个清白,但是诬告父亲,对父亲的打击也太大了,而且自己的声誉也严重受损。
当然,本案里的父亲,也不是没有反思之处,女儿之所以诬告,与其管教方式不对也是有直接关系的。
对于叛逆期的孩子,不能用强制性的管教方式,应该进行心理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叛逆期的孩子就像弹簧,你越是用力压制,反弹就越是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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