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播放量破300万次的“小米汽车碰撞测评”视频,曾在2024年8月引发全网对车辆安全性的广泛质疑。不少观众信以为真,相关讨论持续发酵多日,直到法院的一纸判决书揭开全部真相:这段看似专业的测评内容,竟是博主耗时4个月精心策划的虚假捏造产物。
事件经过
2024年4月,汽车自媒体博主高某就发布预热视频,称点赞超10万就购车做碰撞测试。同年8月,相关测评视频上线,声称小米SU7因设计缺陷,碰撞后全车断电、紧急救援呼叫系统失效,播放量迅速突破300万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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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中出现的拉不开车门、中控屏不亮、紧急呼叫无响应等画面,很快引来网友质疑:不同片段里车辆小电瓶的有无、破损状态存在明显矛盾。
法院审理查明,高某团队在测试前人为拆装了小米SU7的小电瓶电源线,使用叉车损坏的小电瓶照片谎称是碰撞所致,还在未核实的情况下宣称车辆eCall紧急救援系统失效,以此刻意抹黑小米汽车商品声誉。为制作该视频,团队曾预估碰撞试验成本超百万元,相关人员明确表示“只要能涨粉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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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发布后,小米公司通过多渠道澄清,先后发起民事诉讼并向警方报案,2024年11月警方正式立案,2025年涉案人员被缉拿归案。
案件宣判与行业反响
2026年7月17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作出判决,认定高某构成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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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国家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2026年6月联合印发《网络测评活动规范》后,少有的标志性网络测评相关判例。近年车圈“野生测评”乱象频发,不少缺乏专业资质的自媒体为博流量、涨粉牟利,刻意制作虚假测评内容,严重损害车企耗费多年投入打造的商品信誉。有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判决将对各类违规违法的虚假测评行为形成强力警示,也为清朗网络空间、维护民营企业合法经营权益提供了典型参考。
那么问题来了,在网络测评内容制作传播过程中,应该如何准确区分“合理质疑的专业测评”与“捏造虚假事实损害商品声誉”的法律边界?
律驰驾道观点
网络测评的罪与非罪:如何界定“合理质疑”与“恶意诋毁”的刑事边界?
博主高某因捏造小米汽车碰撞测评视频,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损害商品声誉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此案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网络测评领域“流量至上”逻辑下的法律暗礁。当测评从客观参考异化为博取流量的“武器”,其背后的法律红线便格外值得深思。本案最核心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区分“基于事实的合理质疑”与“捏造虚假事实的刑事犯罪”。
如何界定“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中的“虚伪事实”与主观故意?
损害商品声誉罪在客观方面要求“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本案中,区分罪与非罪的关键,并非测评结论是否正确,而在于事实基础是否真实、主观上是否存在恶意。
1.事实基础的“真”与“伪”。
“虚伪事实”是指没有客观依据、被虚构或歪曲的事实。本案中,高某团队并非基于真实碰撞结果进行评价,而是人为拆装小电瓶电源线、用叉车损坏的电瓶照片冒充碰撞所致、并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宣称紧急呼叫系统失效。这些行为本质上是伪造测评前提和数据,其所输出的“测评结论”建立在虚构的基石之上,已超出“对真实数据的误解或片面解读”,属于完全的造假。
2.主观故意的“善意批评”与“恶意中伤”。
本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损害他人商誉的故意。法院查明,高某团队为制作视频耗费百万元,明确表示“只要能涨粉就行”。这种不计成本、刻意制造负面结论以博取流量的行为,足以佐证其主观上并非出于监督或质疑,而是追求贬损小米汽车声誉以获取流量利益。相比之下,基于真实购买和使用体验、虽有主观倾向但未捏造核心事实的测评,即便言辞犀利,也缺乏刑事犯罪所要求的主观恶性。
3.“严重情节”的量化门槛。
除捏造散布行为外,入罪还需具备“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本案视频播放量突破300万次,引发全网对小米汽车安全性的广泛质疑,已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符合“其他严重情节”的立案追诉标准。
总结而言,“合理质疑”立足真实事实,旨在监督;“恶意诋毁”则凭借伪造数据,意在中伤。前者是言论自由,后者则构成犯罪。本案判决为网络测评划下清晰红线:流量虽可贵,事实价更高。
关注我,我是江苏无锡朱春昊律师,专办汽车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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