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打过这样的网约车吗?等半天没人接单,可有的司机却总能在你眼前“截胡”高价长途单。别以为人家运气好——很可能是有人在用“科技与狠活”。
2023年底,焦某、刘某等六人盯上网约车市场的“商机”,成立工作室,研发了两款外挂软件——“皮卡丘”和“风暴”。短短三个月,六人通过销售这两款“作弊神器”,非法获利37万余元。
开发、销售外挂软件,在法律上到底是什么性质?它跟一般的“作弊”有什么不同?焦某、刘某等六人分别会受到什么样的刑事处罚呢?
近日,《法治60分》节目特别邀请到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彬走进直播间,为我们释法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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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回顾:三个月的“快钱梦”,六个人的牢狱灾
2023年底,在郑州开网约车的焦某发现了一个“商机”:为什么有的司机总能抢到高价长途单,自己却只能接到低价拼车单?他把这个想法告诉了朋友刘某,两人一拍即合——研发外挂软件,专门“截胡”好订单。
焦某根据自己开网约车的经验总结司机“需求”,刘某负责组建技术团队。一个月后,两人拉上何某、王某等一共六人,成立了工作室,分工协作,做出了两款外挂软件——“皮卡丘”和“风暴”。
这款“作弊神器”到底有多厉害?
它有四项核心功能:虚拟定位——人为修改车辆位置,伪装自己在热门区域;批量抢单——自动筛选、优先抢夺长途高价订单;自动刷单——不用司机手动操作;绕过平台权限——私自抓取后台订单数据。
普通司机登录软件,走的是平台公开的正常通道。而这个外挂直接突破了平台的安全防火墙,未经许可调用后台接口,相当于私自撬开了平台的“后台大门”。
软件一经推出,迅速在网约车司机圈“走红”。短短三个月,六人通过销售激活码非法获利37万余元。
然而,外挂的大肆使用很快引发了连锁反应:部分高价订单总被同一批司机“截胡”,低价拼车订单却无人响应。消费者投诉激增,平台技术团队也察觉到了异常——有软件侵入了后台程序,通过算法干扰正常的派单规则。
2025年3月,滴滴出行向公安机关报案。案件经多地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协作,最终移交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办理。
2025年6月30日,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对焦某等六人以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提起公诉。
外挂软件为什么不是普通“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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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外挂、卖外挂,到底犯了什么罪?
检察机关起诉的罪名是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规定在《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三款。
构成这个罪需要同时满足三个条件:第一,制作、售卖的程序是专门用来突破、侵入别人网络系统的;第二,主观上明知会破坏网络安全,仍然去开发、销售;第三,违法数额或售卖数量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
37万获利算什么级别的犯罪?
按照司法解释,违法所得5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可以定罪判刑;25万元以上就升级为“情节特别严重”,量刑直接升格到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总获利37万余元,已经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这一档-。
六个人分别是什么角色?怎么判的?
六个人形成了完整产业链——焦某负责整体管理,刘某负责销售和财务,何某解决核心技术,王某编写源代码,这四人是核心骨干;另外两人是二级分销商,加价倒卖激活码。
最终判决:焦某、刘某、何某、王某四名核心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两万元;两名下游分销商同样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全部违法所得没收,上缴国库;作案工具依法收缴。
用外挂的网约车司机要不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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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比较关心:用外挂的网约车司机要不要担责呢?对此,该案的主审法官表示要分两种情况。单纯偶尔使用的,一般由网约车平台封号、行政处罚。但如果司机不仅自己用,还批量购买外挂转手卖给其他司机,就变成了售卖程序的共犯;如果长期利用外挂恶意刷单、虚构行程、大量套取平台补贴,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会构成诈骗罪。
法官提醒:技术不是违法的“挡箭牌”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李彬指出,使用外挂软件将产生多重危害:
对合规司机:正常接单权益被非法挤占,无法公平获取订单;
对广大消费者:低价拼车订单被屏蔽,平台派单规则被人为扰乱,直接影响出行体验;
对行业治理:严重扰乱网约车市场正常经营秩序,破坏行业良性发展生态。
这不是钻平台规则的空子,而是未经授权侵入计算机系统、破坏规则、损害多方权益的违法犯罪。
❗️提醒广大经营主体和从业者:新兴行业并非法外之地,利用技术突破规则牟利,涉嫌违法犯罪。技术创新有边界,法律底线不能破。无论技术如何发展,未经授权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破坏他人经营秩序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给网约车司机的忠告:不要贪图小利购买或使用抢单外挂——这不仅会被平台永久封号,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赚钱要走正道,“捷径”往往会让人付出更大的代价!
来源:《法治60分》节目组小佩、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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