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7月16日讯,近日,福建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福建闽瑞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福建闽瑞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情形:未及时审议披露重大投资,未及时审议披露重大投资和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履行资产抵押审议程序。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福建证监局对福建闽瑞新合纤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