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应当意味着国家和社会逐步摆脱对刑法的过于倚重,意味着刑法的存在与适用必须有正当性根据。
要重视刑法概念的独特性,避免混淆犯罪与民事纠纷和行政违法的界限。
要重视刑法的缩限解释。虽然有研究者列出“醉驾”人刑后交通死亡人数大幅度下降的数据.据以佐证“醉驾“人刑收到了显著成效,并且断言“醉驾”人刑祛除了根深蒂固的喝酒陋习,形成了“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良好社会风气。
然而,此种观点需要反思。“醉驾”人刑虽然具有显著意义,但不能被高估。
因为交通死亡数字的下降只说明交通肇事案件的减少,而并不等于“醉驾的减少。
近年来每年查处的危险驾驶罪案件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呈现逐年增加趋势正说明了此问题。
有学者认为,试图以入罪动刑来解決社会问题,并未触及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自然难以收到理想效果。
如果民事、经济、行政等法律手段还没有充分使用,就过早把刑事手段挺在前面,必然会使其他手段退居幕后。
倚重刑法解决社会问题,不仅治标不治本,而且会掩盖行政机关在不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致成为行政机关为其“不作为”甚至“乱作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推卸责任的绝佳借口,对于提高社会洽理水平并没有帮助。
总之,刑事立法对于过于积极的犯罪预防,应该反思其边界。
刑法不能成为公众欲望的晴雨表,而应是理性主义的代名词。
否则,刑事立法将日益脱离实效性。犯罪化根据应体现法治精神,且刑法立法的最终意旨
是保护公民自由和为公民谋求幸福。
过度的“犯罪化的增加”恰恰“对法治本身而言亦具有破坏作用”。
应当说,在国家治理现代化背景下,应当秉持刑法作为最后保障法的理念。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