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15日讯 7月14日,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车辆禁限行区域的通告》(下称通告)。该通告自2026年7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19日。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治机动车排气污染,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实际,对张店区、周村区、淄博高新区、淄博经开区车辆通行规定进行调整。
货运车辆禁限行区域管理规定
禁行区域包括鲁泰大道(含)、世纪路(含)、裕民路(不含)、金晶大道(含)、联通路(含)、东四路(又名宝沣路,含)、昌国路(含)、南京路(不含)、王舍路(不含)、北京路(不含)、昌国路(不含南京路以西段)、原山大道(含)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姜萌路(含)、周隆路(不含姜萌路至正阳路段)、体育场路(含)、东门路(含)、棉花市街(含)、南下河街(含)、永安南路(含)、永安北路(含)、恒星路(含)、人民西路(含)、深圳路(含)、和平西路(含)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区域为以上述禁行区域外围道路为界,向外至黄河大道(不含)、金晶大道(不含桓台段)、和济路(不含)、傅山路(不含)、鲁山大道(不含)、昌国路(含鲁山大道至东四路)、东四路(又名宝沣路,不含)、淄河大道(不含)、原山大道(不含昌国路以南段)、周隆路(不含原山大道至滨台高速入口路段)、正阳路(含)、米山路(含)、体育场路(含)、周隆路(含)、G309(不含)、新华大道(含)、丝绸路(含)、城北路(含)、正阳路(含)、联通路西段(含)、姜萌路(含)、G309(不含)、原山大道(不含鲁泰大道以北段)形成的合围区域内的所有道路。
限行路段:汇沣路(鲁山大道至东四路段)、昌城东路(汇沣路至昌国路段)。
通告中提到,禁行区域内,重型货车、中型货车、挂车(旅居挂车除外)、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轻型货车(新能源轻型货车除外)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8:30,17:00至19:00)禁止通行。
新能源货车禁行管理规定:新能源重型半挂牵引车、中型半挂牵引车禁止通行。用于环卫作业的新能源货车、密闭运输的新能源渣土车、新能源混凝土车,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8:30,17:00至19:00)禁止通行。其他时段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车辆信息、通行线路、通行时间,办理城市货车通行码(证)后通行。新能源轻型货车以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新能源中型厢式货车允许通行。除上述规定车型外,其余新能源货车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8:30,17:00至19:00)禁止通行。
限行区域管理规定: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专项作业车、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柴油车禁止通行限行区域和限行道路。国Ⅳ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挂车(新能源牵引车牵引的挂车、旅居挂车除外)每日6:00至23:00禁止通行限行区域和限行道路。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参照轻型货车通行规定。
通告中明确,因生产生活、市政工程建设等确需在禁限行区域和道路通行或停靠的车辆,应当通过“交管12123”APP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业务窗口申请办理城市货车通行码(证),按指定线路、时间通行。达不到国Ⅳ排放标准的重型和中型货车、低速货车、三轮柴油车不予办理车辆通行码(证)。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红色预警时,重中型柴油货车在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通行。
城市快速路通行管理规定
城市快速路是指原山快速路、鲁泰快速路、宝山快速路、昌国快速路、金晶快速路、鲁山快速路,包括连接各快速路之间的道路、立交桥和上下桥匝道。
城市快速路按照以下规定执行:行人、非机动车、摩托车、低速无人驾驶车辆禁止通行城市快速路。皮卡车(多用途货车)、车辆高度不超过3米的客车允许在城市快速路通行。车辆高度(含载物高度)不超过3米的轻型货车,工作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8:30,17:00至19:00)禁止通行城市快速路。轻型自卸货车、车辆高度(含载物高度)超过3米的轻型货车(含新能源轻型货车)、重中型新能源货车禁止通行城市快速路。重型和中型货车、挂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三轮柴油车、低速货车、专项作业车禁止通行城市快速路。
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含警用摩托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不受禁限行区域、路段和时段限制。
对违反本通告通行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闪电新闻记者 张润泽 报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